廣州市對招用「4050」失業人員、特困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的企業,財政就業專項資金將提供累計不超過3年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在具體標准上,社保補貼是按用人單位承擔的部分進行資助,每年補貼一人約4000元。此外,在崗位補貼上,廣州市的標準是每人每月補貼80元,一年為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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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深圳失業保險金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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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領取
【受理機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12333
【受理期限】:辦理失業登記60日內
【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具體期限視參保時間而定)
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勞動年齡,並且具有勞動能力;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勞動關系;
3、在深圳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並按規定按時繳納失業保險費;
4、失業後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意向,具體登記方法請參閱:失業登記證如何辦理。
申請資料
1、填寫《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審核表》;
2、深圳市失業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
3、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4、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任一家銀行個人活期儲蓄存摺(戶名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
5、屬市外調入的,須提供調入深圳市前連續工齡的檔案材料。
⑶ 惠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失業保險金領取
受理機構: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失業待遇核發科
辦理時間:工作日均可
咨詢電話:0752-2789231或12333
受理期限:資料齊備即時受理,當月25日月結,報到後次月2日發放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標准:760元/月
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具體期限視參保時間而定)
發放銀行:惠州市內開戶銀行
領取條件
條件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條件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即由單位提出解除合同)。
條件三: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金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申辦資料
資料:離職證明、失業證復印件(外地戶口、臨時工除外)、一寸免冠近照2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惠州市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表》一張、惠州市個人銀行存摺復印件一張
其它資料:幹部、全民固定工、集體工或曾經在部隊服役的合同制工人需提供檔案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復印件包括入退伍證明、知青證明、招工表、轉正定級表、工作調動函等並加蓋單位公章及與原件相符章)或市人社局或組織部的查檔證明。
辦理流程
流程:申辦人在終止勞動關系60日內先到地稅部門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業務,然後向社保機構遞交上述申辦資料,《惠州市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表》填寫完畢後需加蓋公章並提交申請。
特別提醒:惠州領取失業金實行簽到制度,本人須在每月8至20日(工作日)到社保局簽到,逾期簽到扣發當月失業保險金(遇特殊原因,可提交相關證明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或以上的,或累計三次拒不接受勞動保障部門介紹工作的和兩次不參加就業訓練活動的,停發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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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惠州社保局電話號碼
1、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電話:0752-2789395
投訴及咨詢電話:0752-12333
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三新北路29號
2、自己離開公司,繼續繳納社保,可以去社保局領取社保金。
(4)廣州惠州失業保險電話擴展閱讀
社保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參考資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統一咨詢服務專用電話
全國統一咨詢服務專用電話⑸ 失業保險金咨詢電話
(一)勞動者辦理失業保險,應該去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再就業中心。
(二)己經繳納社會保險至少一年,填表·表示自己有再就業願望。
勞動者不是自己主動辭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三)至於再交業中心電活,可以點擊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去找再就業中心電話。
⑹ 查詢失業金電話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⑺ 失業保險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每個地區的就業管理服務處都有自己的辦公電話,並沒有全國統一的咨詢電話。
但是你可以撥打當地的12333(勞動、社保類咨詢熱線電話)查詢。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