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對方不配合的話,保存好證據之後,有約定仲裁條款的就申請仲裁,沒有仲裁條款的就向人民法院起訴。
理賠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核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3、核定保險責任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義務
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為。
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這里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
為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1)保險理賠不是兒戲擴展閱讀:
保險公司在出險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
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
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仲裁程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同時向被申請人發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雙方當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或仲裁通知書後,應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預交仲裁費用,否則將視為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 被申請人可在仲裁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答辯書。
分別做好證據材料的核對及整理工作,必要時可提交補充證據; 及時提交仲裁員選定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詳細寫明委託許可權的授權委託書等有關材料。
在被申請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申請人應主動查找其下落,並向仲裁委員會提交被申請人的確切住所,否則將影響仲裁程序進行。
被申請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請求,則必須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此外,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有權委託律師和其他代理人進行仲裁活動。
組庭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和選定仲裁員。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委員會向雙方當事人發出組庭通知書。當事人在收到組庭通知書後,對仲裁員的公正性有懷疑時,可以在首次開庭前提出迴避申請,同時應當說明理由。
若迴避事由在首次開庭後知道的,可以在最後一次開庭終結前提出。因迴避而重新選定或指定仲裁員後,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准許,由仲裁庭決定。
2. 如果保險理賠時發生爭議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在少數的保險理賠過程中,也有出現爭議或是糾紛的情況,對於保險公司來講,是不希望發生這一類事件的,因為任何原因的爭議或糾紛,都會為被保人帶來不愉快,也會給保險公司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許多公司都有一定的通融賠付准備金。只要不是原則性錯誤或是賠付數額比較大的案件,保險公司一般都會運用通融賠付的手段予以處理,來緩和爭議。當然,如果是針對原則性的爭議,就不能採用通融賠付的方式。通常是會以保險合同條款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為依據來進行解決。對理賠爭議的解決程序,一般是: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如果被保人或受益人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決定有異議時,可遵循的原則是:先協商再調解;調解無果再仲裁;仲裁不服最後才對簿公堂-訴訟。訴訟的結果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3. 保險公司不給我理賠,各種理由,我該怎麼辦
現在保險就是騙人,我保險交了一年後得病了,後來手續都給保險公司了,保險公司找各種理由拒賠,甚至都把你十年前的病查出來說各種理由達不到賠付,我就想知道上保險的時候你怎麼不去查,那時候你怎麼不說,住過院的不能上保險,還好我剛交了一年,這要是交了幾年後損失可大了,一年兩千多啊,所以上保險的時候三思啊
4. 是不是保險公司的理賠真的很難
報案程序是這樣的:1.如果是財險類的,以車險常見,如果是發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時間給交警撥打電話,告知在那個路段發生了交通事故,第二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然後就等待交警和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由交警出具責任事故裁決書,只要交警到現場了,開了裁決書,為了交通事故的暢通等,事故人就可以把車挪開,因為理賠時,保險公司需要事故裁決書。2.如是人身險,醫療住院,三天之內給保險公司報案,敘述疾病名稱,醫院,科室,聯系人等就可以了,但保險公司在兩年之內,即使沒報案只要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之內的,也都給給予理賠。如是身故的,5年之內的,提供因疾病死亡的,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因意外的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及銷戶證明(復印件),火化(發票復印件)或土葬證明,保單,繼承人的證件等。 一般只要資料齊全都很快的。
5. 告保險公司,會不會打贏官司保險理賠的貓膩
告贏保險公司,需要相關的證據,法律是一切靠證據說話的,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的陳述和法律依據,都是決定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訴訟結果,有時還會造成費用的損失。
個人起訴保險公司方法: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准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6. 理賠結案了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卻遲遲不下來
資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3-5個工作日,建議打客服電話咨詢。
7.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情形有哪些
買保險時實事求是的填寫全部資料,不隱瞞虛報,特別是健康險有既往病史如實告知。只要保險合同的承保范圍都可以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