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通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不同保險的理賠流程是大同小異的,交通事故後,如果發生了意外傷害,具體要做的就是,報案、確認事實、准備理賠資料、核實信息和理賠結案。❷ 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理賠我如何能拿到賠償的費用
1.你要擔心的話去法院起訴是最穩妥的辦法,訴訟費和律師費由法院判決肇事方支付。
2.保險公司的理賠款肯定是給被保險人的,你不用管保險公司的事,你管好自己應該獲得賠償就可以。誤工費,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等等。你要記住,保險公司不是100%賠償給他的,比如醫療費的自費部分,但是肇事方是必須100%賠給你的,當然你的費用要合理。
3.祝你好運。有事可以咨詢。
❸ 發生交通事故賠償保險公司都賠償那些費用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三,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3)保險公司對鐵路交肇事故的理賠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准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❹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問題
對方不予賠償的話可以起訴對方當事人,如果對方不服交警的責任認定那讓對方去申請復議,如果也沒有申請復議只是拒不賠償的話可以起訴,對方的保險公司對當事人本人是沒有直接賠償的,都是當事人把維修相關費用給肇事方,對方去找保險公司。
❺ 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賠付的項目有哪些
如果上的是全險(交強險、三者、車損、不計免賠等都上了)保險公司理論上講全賠,但要注意保單後面條款,有些是不賠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誤工費、陪伴費等、多數公司精神損失費也不賠。
同時,如果沒上不計免賠條款的話,是有一定的免賠額的,也就是該賠的全算上以後,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強險,就只賠對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損失了,關於理賠如下:
1、保險公司需要憑交通事故認定書、傷者的病例、醫療費發票、構成傷殘的,需要傷殘等級鑒定意見書等材料確定賠償數額;
2、保險公司僅在投保人需要承擔的賠償范圍內理賠;
3、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等項目都在保險理賠范圍內。
❻ 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賠償順序
交通事故理賠的流程為:
(1)及時報案
請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立即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或有條件的也可通過微信等方式報案,保險公司理賠服務人員將詢問出險情況,協助安排救助,告知後續理賠處理流程並指導您撥打報警電話,緊急情況下請先撥打報警電話。
(2)查勘定損
接到報案後,保險公司將指派理賠人員或委託的公估機構到事故現場勘察事故經過,了解涉及的損失情況,查閱和初步收集與事故性質、原因和損失情況等有關的證據和資料,確認事故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必要時委託專門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科研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3)提交索賠
索賠權益人根據保險公司告知內容提交索賠所需的全部材料,保險公司及時對提交的索賠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核確認,索賠材料不完整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及時通知索賠權益人補充提供有關材料,對索賠材料真實性存在疑問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及時進行調查核實。
(4)審核計算
在索賠權益人提交的索賠材料真實齊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保險賠款的准確計算和賠案的內部審核工作,並與索賠權益人/被保險人達成最終的賠償協議。
(5)領取賠款
保險公司根據與索賠權益人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向索賠權益人支付賠款,涉及第三者責任的理賠甚至可以被保險人授權直接將賠款轉賬至第三方。
(6)保險公司對鐵路交肇事故的理賠擴展閱讀:
關於交通事故賠償范圍的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❼ 關於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理賠的問題(高分求答案)
1)如果自己將票據給了肇事者,是否肇事者就可以自己去完成理賠(即他順利拿到理賠款而繼續對朋友的賠償不予配合,朋友就沒有了「要挾」依據)。即保險公司是否徵得被傷害人同意認為治療或賠償結束而方給予肇事者理賠款?
:不可能,雖有票據,如無調解協議或是判決書,還要辦不了理賠。
2)保險公司是要求肇事者先治療賠償被傷害人結束後才給予理賠,還是會先發放理賠款給肇事者,而後肇事者再將賠償被傷害人。即二者順序如何?朋友擔心自己拿不到法定賠償款。
:如果調解或判決解決後,才能理賠。
建議此事如目前對方不付款,可考慮訴訟解決。在訴訟中可追加保險公司來被告以協助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