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報了警,4S店的人幫我跟保險公司打了電話之後就讓我走了,說之後就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那我現在就有這么幾個問題:
1、因為我是全責,對方的修理費跟我自己車子的修理費是不是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無論這個修理費的額度有多少?還是說在一定限度內保險公司全部承擔超過的話我自己也要承擔一部分?
2、明年的保費是不是會因此有明顯上漲?如果我明年換一家保險公司的話呢?今年的事故記錄會被明年我所換的保險公司知曉嗎?
確定全責以後,就需要保險公司進行定損,然後按照損失額賠償。一般賠償是在交強險范圍的,全部由保險公司賠付。商險的賠付,依合同約定,
1、如果你購買的第三者是不計免賠的話,只要不超過你購買的第三者額度的話,那麼會全部由保險負責,但如果不是的話,即使不超過額度,因為是你全責,因此還會需要你承擔一部分。
2、保險費用問題,如果全年就這一次,保險費不會上漲,但也不會有優惠,哪怕換一家也是一樣,記錄全部都有,所有保險公司都可以查得到。
3、全責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於其中一方的違章行為引起的,應該由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另一方對事故不負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後,負事故全責的一方要賠償另一方。
一、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保險報銷流程:
1、事故發生後,要在48小時之內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應該立即撥打120,搶救生命。
2、報案後,車主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保險公司會派人去現場進行查看,確定是否是保險公司的范圍。
3、一般情況下,如果車輛受損不嚴重的話,保險公司勘察人員在現場就可以直接進行定損,客戶也可以直接把車開到修理廠去了。但是如果車輛受損的程度比較大的話,是要到定損中心進行定損的。
4、遞交索賠資料。根據保險合同規定:被保險人應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該車險事故處理結案之後的十天內,向保險公司遞交必要的事故單據。
5、在提交完資料之後,通過保險公司的要求,其會給予理賠。
(1)新車撞到人怎麼走保險理賠擴展閱讀:
汽車理賠:汽車理賠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到保險公司理賠。理賠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B. 車子自己撞了怎麼走保險
1、單方事故:打開雙閃和放置警示標志及拍照取證,打保險公司電話報事故,與對方確認是否需要報警(有些單方事故是需要交警或派出所證明),然後進入評估車損、維修、理賠流程;
2、雙方事故:打開雙閃和放置警示標志及拍照取證,先報警再打保險公司電話報事故,然後進入評估車損、維修、理賠流程。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車險事故案件報案、理賠等流程以當地交警部門和承保公司規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0-12-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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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汽車撞到人保險賠嗎
車險沒有現場過去很久了一般不能賠,48小時內未報警,屬於可能不予理賠范圍。
車險不理賠的情況:
1、新車未上牌、無臨時牌或者臨時牌過期期間造成的損失,不賠
在汽車基本險的四個險種的免責條款中,都明確規定,除非另有約定,否則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2、車輛未在規定時間內年檢或者未通過年檢出事造成的損失,不賠
車輛未通過年檢或者未及時年檢的,均屬於不能合法上路的。車險免責條款規定,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而上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3、車輛修理期間出事故造成的損失,不賠
車輛在檢測、維修、養護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維修點負有看管車輛的責任,車輛被盜或者損壞是屬於維修點的過失。
4、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賠
第三者責任險其中一條免責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不負責賠償。
5、在收費停車場丟車,不賠
對於在收費停車場被盜竊的車輛,盡管投了全車盜搶險,保險公司依然不會賠償。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既然停車場是收費的,那麼就有看護保管好車輛的義務。
6、被保險人主動放棄追償權的,不賠
「行善有風險,放棄追責需謹慎」。這緣於車輛損失險其中一條免責條款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車輛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事故發生後,在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7、駕駛證丟失、損害以及更換期間駕車造成的損失,不賠
基本險四個險種的免責條款中均註明,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造成的事故損失的,不予賠償。
8、事發超過48小時未告知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賠
《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9、保險費交清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賠
基本險通用條款第八條寫明,除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清保險費。保險費交清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10、車輛的新增設備損害,不賠
在車輛損失險和全車盜搶險的免責條款中規定,新車車輛出廠時的原廠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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