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理賠的時候 保單過期了咋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答:只要不超過兩年,都有補救機會。按一般程序,到了扣費日期,保險公司會自動從投保人的銀行賬戶中扣除當期的保費;如扣費不成功,投保人會有兩個月的寬限期,過了兩個月的寬限期仍沒有交納保費,保單就會自動失效。在保單失效的2年內,投保人可以申請保單復效;但如果超過2年而沒有申請復效,保單將永久失效,屆時投保人只能要求保險公司退還合同現金價值(已繳2年以上保費的)或退還扣除手續費後的保費(未繳足2年的)。
專家提醒消費者,雖然保單有兩年內可以申請復效的規定,但失效的保單還是會給客戶造成很大損失的:(一)保單失效而未完成復效手續的期間,保險公司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保單復效後,在180天內因為疾病出現的索賠不賠。(二)保單復效後,兩年內自殺的不予理賠。(三)部分客戶申請復效時還要重新體檢,健康狀況必須符合相關條件;體檢不合格的人,不可以申請復效,只能中止合同。(四)保單申請復效時,客戶必須一次性補交保險失效期間所欠的保費和利息等。
保險合同需要客戶和保險公司雙方共同維護,客戶自己也要對各類長期保障責任的保單多加註意,避免不必要的失誤造成保單失效。特別是保額大、年齡大、身體不是很好的客戶,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還是要注意經常檢查自己和家人的保單。如果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變更了個人信息,特別是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和代理人。另外,建議投保人在投保時通過選擇「保費墊繳」功能來減少繳費不及時造成對自身利益的損害。所謂「保費墊繳」是指,一旦投保人因各種原因超過60天的繳費寬限期仍未能及時繳費時,就會由保單的現金價值來墊繳當期保費,保單繼續有效,直至現金價值不足以支付後面的保費,保險合同就會中止,在此期間出險仍可得到賠付。(柳笛輯)
② 保險追溯期內出險怎麼賠
追溯分為兩種,向前追溯和向後追溯.向前追溯就是,向保單起保日期之前追溯,主要體現在按照期內索賠式投保的產品責任險中.簡單說:就是對起保之前生產的產品,在保險期間出險了,保險公司也要賠付!
例如:A公司在2006年生產了一批產品,然後,在民安投保了產品責任險,保險期間為2007-01-01到2007-12-31號,追溯期為1年,意思就是說:對於2006年生產的產品在2007年出險了,保險公司也要賠付.(追溯起始時間為:2006-01-01,追溯結束日期為:2006-12-21號)
在追溯期,但是不在保險期間發生的案件,需要理賠!追溯期主要是向前追溯,就是起保之前,用於產品責任險比較多!
在責任險中有追溯期的概念,下面查到的些資料可供大家理解。
產品責任險附加條款匯編:
產品責任險的承保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以事故發生為基礎,這種方式下只要產品責任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不論何時提出索賠,保險人均要負責賠償,另一種是以索賠提出為基礎,這種方式下不論產品責任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期限內,只要被保險人或受害人在本年度保單有效期內提出索賠,保險人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概念是理論上的,現實承保中保險人為控制風險,對在事故發生制下提出索賠的時間和對在索賠提出制下事故發生的時間均有限制。
我國目前產品責任險的基本條款採用的是事故發生制,在賠償處理部分規定: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如果要採用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方式,保險人則規定追溯期,即在追溯期開始後發生的產品責任事故並在保單有效期內提出索賠,保險人才承擔責任,且追溯期一般規定不超過5年。一般情況下,保險人出具第一張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保單時,不給追溯期。現實承保中,採用此條款,被保險人通常可有一定寬限期,即便保單到期或注銷,只要被保險人在條款中規定的發現期中提出索賠,這個索賠仍舊有效。
我國目前保險市場對產品責任險以索賠提出為基礎承保的最好條件為:追溯期5年,發現期3年。採用以索賠提出為基礎的方式,如果能把發現期爭取到2年,則即使沒有追溯期,也已經優於以事故發生為基礎的承保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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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關於保險理賠問題!
百萬醫療的審核條件很嚴,告知了可能會拒保。不告知,如果該記錄被保存且調查發現,大概率拒賠。
④ 保險里的延期承保是什麼意思會對哪些人進行延期承保
延期承保是對某些標的暫時不予承保,但日後申請時,可視情況予以考慮。
通常來說,延期承保的對象處於患病期間或手術後的一段時間;治療效果與愈後情況不確定,暫時不能承保。詳情可咨詢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