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抑鬱症可以買保險嗎
如果有精神疾病病史,買保險是比較困難的。所以,今天我們就聊一聊有精神疾病史的人群,如何配置保障。
一、精神疾病史都過不了健告?
首先必須說,有抑鬱症等精神疾病類病史的人購買商業保險時的局限性很大,在絕大多數的重疾險、醫療險、定期壽險的健康告知中,都會詢問到「精神疾病」,如下圖:
不要小看這三種細微的區分,從根本上來說,詢問方式的不同,最終達成的約束力也是不太一樣的。
第一種詢問涉及范圍最廣,理論上,400多種精神疾病都在它的詢問范圍內,有其中任何一種,都不符合健康告知;
第二種與第三種的詢問實質是一樣的,只要沒有它詢問的那幾種具體的精神疾病,就是符合告知的,即使有其他的精神疾病也不影響。
寫在最後:
總結來說,對於患有或曾經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群,買保險的確很受影響,唯一完全不受影響的是意外險,而定期壽險幾乎沒有對精神疾病一點不去約束的產品。
相比較而言,重疾險、醫療險還有可以投保的產品的,或者是退而求其次用防癌險或防癌醫療險做替代也可以。
總之,與其在買保險上如此被動,不如事先採取更多干預,將疾病苗頭扼殺在搖籃中。
⑵ 治療抑鬱症住院,商業保險是否能報銷醫葯費
這位朋友, 對於商業保險來說, 沒有任何的原因, 只要是因病住院的話, 保險都是有承保的。因為商業保險有補充住院醫療這一塊的業務, 但是您所購買的保險是不是有商業保險住院醫療的賠付, 這要看當初有沒有購買這類的保險了。
如果購買了, 當然就可以報銷了。 等出院後, 帶著住院小結等等, 和住院的單據直接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就好了。 不過, 一旦住院的話, 請及時報案。 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
住院費用可以報銷,門診費用是不報銷的。抑鬱症的病因與發病機制涉及生物化學、神經內分泌、神經免疫學、睡眠與腦電生理異常、腦影像學、遺傳學、心理社會因素等。抑鬱發作的表現可分為核心症狀群、心理症狀群與軀體症狀群三方面。
⑶ 有抑鬱症的人可以買保險嗎
1、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抑鬱症群體是高風險的,正是由於抑鬱症群體有精神性症狀或自殺傾向,所以在投保時會遇到唐小姐提到的情況:無法購買健康類保險。因為重疾險或是高端醫療險對於被投保人的健康狀況有要求,而抑鬱症患者的保險風險較大,保險公司沒有能力去評估被投保人抑鬱症復發的可能,所以成為保險公司拒保的情況之一,部分保守型的保險公司一般會採取延期承包或者直接拒保來縮小風險。·
2、抑鬱症即抑鬱障礙,以顯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為主要臨床特徵,是心境障礙的主要類型。臨床可見心境低落與其處境不相稱,情緒的消沉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自卑抑鬱,甚至悲觀厭世,可有自殺企圖或行為。
3、甚至發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顯的焦慮和運動性激越;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每次發作持續至少2周以上、長者甚或數年,多數病例有反復發作的傾向,每次發作大多數可以緩解,部分可有殘留症狀或轉為慢性。
4、講真,當今社會的人,或多或少可能都有些抑鬱症的跡象,世界衛生組織最新報告顯示,2015年全球超過3億人受抑鬱症困擾,約佔全球人口的4.3%,中國抑鬱症病例佔全國人口的4.2%。抑鬱症成為威脅人類健康的第四大疾病。
5、我查到了國外的情況:澳大利亞抑鬱症與焦慮症倡議志願組織Beyondblue協同澳大利亞心理健康協會作出報告指出,很多保險公司拒絕向抑鬱症者或焦慮症者提供收入保護、壽險、個人健康保險、旅行保險,在有些案例中以至稱他們有自殺風險。
6、報告強調指出,很多特別輕微的抑鬱症者被歸到嚴重的心理疾病一類,它們被放到和精神分裂症、精神變態同等的位置,並作為拒絕為其提供保險的依據,或者收取高昂的保費。調研觸及的500人中,45%被拒絕提供收入保障,36%被拒絕提供壽險。
⑷ 有抑鬱症的人可以買保險嗎
有抑鬱症的人能購買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有病也可以購買不受任何疾病限制的,這兩個保險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但是有抑鬱症病史的人是不能購買商業保險的,即使購買了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的。
因為一般來說商業保險中的重疾險或是高端醫療險,對於被投保人的健康狀況有要求,而抑鬱症患者比較容易有精神性症狀或自殺傾向,保險風險較大。
保險公司沒有能力去評估被投保人抑鬱症復發的可能,所以成為保險公司拒保的情況之一,部分保守型的保險公司一般會採取延期承包或者直接拒保來縮小風險。
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具體體現為兩個方面:
1.財產保險的補償:保險是在特定災害事故發生時,在保險的有效期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金額內,按其實際損失金額給予補償。
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連續進行。
這種補償既包括對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也包括對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經濟補償,還包括對商業信用中違約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
2.人身保險的給付:人身保險的保險數額是由投保人根據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與被保險人雙方協商後確定的。
⑸ 因為抑鬱症住院的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抑鬱症住院保險公司是否理賠這個需要看你所買的險種有沒有相關的保障責任,如果有的話,就會理賠;反則沒有。⑹ 抑鬱症患者意外死亡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要看你購買保險的保單條款。保險理賠講究的是前因後果,抑鬱症在前,而因為抑鬱症導致的何種死亡,比如自殺比如意外等等。每個保單里都有免責,只要不在免責內就可以。
⑺ 有抑鬱症的人可以買保險嗎
抑鬱症可以買保險。挑選產品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沒有詢問抑鬱症相關精神疾病的保險產品。⑻ 抑鬱症保險公司理賠嗎
目前,《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和患職業病的屬於工傷保險的范圍,也就是說因事故傷害和患職業病這兩類情況才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宗旨是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依法獲得救治和補償的合法權利。該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業病防治法》第2條中對「職業病」有明確界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調整並公布。目前,並未有相關法律將精神類疾病納入到職業病的范疇。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規定,精神分裂症和躁鬱症均為內源性精神病,發病主要取決於病人自身的生物學素質。在工傷或職業病過程中伴發的內源性精神病不應與工傷或職業病直接所致的精神性疾病相混淆。就本案而言,陳某罹患精神疾病並無證據證明是工作中的意外事故,也不屬於國家法定職業病的范圍,故不能認定陳某所患精神性疾病屬於工傷。陳某所患精神性疾病應適用醫療保險保障政策與對精神障礙人員的相關保障規定。
⑼ 發生抑鬱症導致身亡,保險能理賠嗎
對於保險說,抑鬱症引發的殺能否獲得理賠,需要視險種為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