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找車主賠償還是保險公司賠償
如果車主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如保險公司不賠償,或賠償達不到受害者的要求,可以直接起訴保險公司和車主,要求賠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對方同意賠償,首先應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確定雙方的責任,如果不服該認定,可以申請重新認定。
然後等受害人病情穩定了再做傷殘鑒定,確定傷殘等級,最後再結合你的戶籍身份等等,最終確定你應當獲得的賠償數額。千萬注意城鎮標准和農村標准相差近四倍,而且農村戶口符合一定條件可以按照城鎮標准來賠付的。
(1)受害者找保險公司理賠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問題:
一、被盜機動車肇事後的責任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盜機動車肇事後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批復規定:「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無過錯且對機動車不享有「運行利益」和「運行支配」,故其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車輛買賣未過戶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復函》認為:
「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車輛買賣合同成立並交付後,雖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不阻礙車輛所有權的轉移,只是違反相關行政法規、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車主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分期付款買賣情況下的責任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買人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反復規定:
「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購買方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並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出賣方雖保有車輛所有權,但對車輛不享有「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故其不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Ⅱ 發生車禍後,是受害者找對方的保險公司,還是保險公司找受害者
受害人要主動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一般不怎麼會主動找受害者的。
Ⅲ 交通事故肇事者讓受害者找保險公司賠有這道理嗎
法理上,有道理。既然對方買了保險,就是為了萬一出事的時候,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而且,哪些項目可以賠償,應該提供哪些手續,作為肇事者本人並不了解,所以,保險公司應該參與進來。但是道義上,不太合適,畢竟還是要配合一下比較好。
Ⅳ 車禍之後,受害者要找保險公司還是找車主呢
車禍之後,受害者向肇事方要求賠償,如果肇事方是車主的可以向車主要求賠償。車輛在購買了相應的保險,保險公司也應當作為理賠的主體,在保險范圍內向受害人進行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4)受害者找保險公司理賠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Ⅳ 人身意外傷害險中,受害人找肇事人賠償了,保險公司還賠償嗎
您好!
當然可以賠償了,肇事者賠償的那是他購買的保險,你既然已經投了人身意外險,那你也就可以理所當然要求保險公司給予你賠償了。
具體賠償的事宜,您可以電話咨詢該保險的有關工作人員,相信他們會要求您提供有關的資料,之後進行相關的理賠工作。
若您是在我們網上購買的人身意外險,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在全程協助您的理賠工作,並全力關注您的理賠進展,保障您的個人權益。以上希望可以幫到您。
Ⅵ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找車主賠償還是保險公司賠償
為保險公司賠償。
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自行賠償;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按照事故現場安全防護有關標准和規范的要求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志,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視情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志。
(6)受害者找保險公司理賠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對涉嫌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駕駛車輛的人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及時抽血或者提取尿樣等檢材,送交有檢驗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
2、辨認應當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進行。主持辨認的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多名辨認人對同一辨認對象進行辨認時,應當由辨認人個別進行。
3、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Ⅶ 交通事故受害者怎麼查保險公司賠付金額
那要搞清楚賠付的保險公司是哪個保險公司,報案咨詢全國統一服務電話是多少(如人保95518,平安95511),致電咨詢,告知坐席責任方車牌號,是哪天的事故,有的坐席會問你車主的身份證號碼,你要查詳細信息的話,要事先准備好被保險人的材料。祝你好運
Ⅷ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找車主賠償還是保險公司賠償
如果車主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如保險公司不賠償,或賠償達不到受害者的要求,可以直接起訴保險公司和車主,要求賠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對方同意賠償,首先應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確定雙方的責任,如果不服該認定,可以申請重新認定。
然後等受害人病情穩定了再做傷殘鑒定,確定傷殘等級,最後再結合你的戶籍身份等等,最終確定你應當獲得的賠償數額。千萬注意城鎮標准和農村標准相差近四倍,而且農村戶口符合一定條件可以按照城鎮標准來賠付的。
(8)受害者找保險公司理賠擴展閱讀: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比例: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規定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Ⅸ 保險公司怎麼賠付受害者
每個保險公司的政策不同,所以規定是不一樣的
Ⅹ 交通事故人傷受害者可以直接找保險公司理賠嗎
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