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社保中心電話是多少
上海社保中心電話是12333,全國是統一的。
社保查詢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32、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社會保險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
(1)上海保險事業局電話號碼擴展閱讀: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范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2. 上海市人事保障局咨詢電話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熱線、咨詢電話是全國統一的社保熱線:12333。
3. 請問上海社保中心的咨詢電話是多少不要告訴我是12333這是廣東省的電話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為:23111111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號。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內設二十個行政機構,可根據本人的需要到相應的機構咨詢,現列舉如下: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 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
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三、 法規處(行政效能處)
承擔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效能工作等。
四、 政策研究室
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年度工作要點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開展評估。
五、 財務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六、 信訪辦公室
接待群眾來訪,承擔受理、轉送、交辦、協調處理來信來訪事項等工作。
七、 綜合計劃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管理工作。承擔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擬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企業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政策,指導企業工資分配工作。承擔國有企業工資管理有關工作。
八、 人力資源開發和市場管理處
承擔人力資源開發有關工作,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擬訂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九、 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
擬訂就業促進、就業創業和失業保險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有關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承擔農民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 事業單位工資管理處(評選表彰處)
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有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等工作。
十一、 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研究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相關問題。
十二、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制度,承擔國家和地方各類專家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上海人才發展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三、 職業能力建設處
協調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技能人才評價等工作。承擔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工作。實施職業技能競賽管理和獎勵,組織指導技能競賽活動。
十四、 勞動關系處
擬訂勞動關系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協調推進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
十五、 勞動保障監察管理處
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勞動者維權有關工作,指導督查重大勞動違法案件處理。
十六、 城鎮養老保險處
健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編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政策法規。
十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處
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承擔鄉村振興的養老保險配套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法規。
十八、 工傷福利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擬訂企業職工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有關指導工作。
十九、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承擔相關杜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並監督預算執行情況。承擔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 國際合作交流處(留學人員管理處)
管理留學人員工作,承擔留學人員有關就業創業工作。承擔吸引海外人才有關工作。按照有關分工,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按照有關分工,承擔國(境、 外人員的就業管理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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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上述規劃和政策。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境外人員在本市就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配合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才服務全國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五)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定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專業技術人員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國(境)外智力、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擬訂吸引國(境)外智力的有關政策,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國安置的協調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團組和人員的審核、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政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准、診療項目、用葯及服務設施范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葯店費用結算審核等管理辦法,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醫療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十三)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是多少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號,電話:86-21-23111111
5. 上海社保咨詢電話是多少
12333為上海市人力資源電話咨詢統一熱線。
拓展資料:
市社保中心設1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人事處、社會服務處(信訪辦公室)、城鎮職工保險業務處、城鄉居民保險業務處、徵收管理處、基金結算處、審計稽核處(法律事務處)、業務數據處理中心、檔案資料管理中心、市直業務經辦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市社保中心在17個區縣設置分支機構:
浦東分中心、黃浦分中心、徐匯分中心、長寧分中心、靜安分中心、普陀分中心、閘北分中心、虹口分中心、楊浦分中心、閔行分中心、寶山分中心、嘉定分中心、金山分中心、松江分中心、青浦分中心、奉賢分中心、崇明分中心。
6. 上海市社保局的電話號碼
上海市社保局的電話號碼是12333。「12333」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國公益服務電話,主要為社會公眾提供就業、社會保險、人事、人才、工資收入分配和勞動關系等領域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辦事指南和投訴舉報等公共服務。
(6)上海保險事業局電話號碼擴展閱讀
市社保中心設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處、社會服務處(信訪辦公室)、城鎮職工保險業務處、城鄉居民保險業務處、徵收管理處、基金結算處、審計稽核處(法律事務處)、業務數據處理中心、檔案資料管理中心、市直業務經辦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市社保中心在16個區設置分支機構:浦東分中心、黃浦分中心、徐匯分中心、長寧分中心、靜安分中心、普陀分中心、虹口分中心、楊浦分中心、閔行分中心、寶山分中心、嘉定分中心、金山分中心、松江分中心、青浦分中心、奉賢分中心、崇明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