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華泰保險的企業新聞
華泰人壽榮獲「2012年最佳專業服務保險公司」獎
12月14日,華泰人壽獲每日經濟新聞舉辦的第三屆金鼎獎之「2012年最佳專業服務保險公司」獎,體現了社會和客戶對華泰人壽客戶服務專業化、高效率的充分肯定。
金鼎獎評選活動作為《每日經濟新聞》年度大型金融行業活動,自開展以來得到了行業內各大金融機構的關注和認可。活動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運用科學的模型和研究方法,為中國高端投資者提供一份公正、權威的金融產品、品牌和團隊機構的榜單。華泰人壽運營作業部總經理齊友彬作為公司代表,赴會領取公司獎章,並聽取了來自銀監會、銀行業協會、等監管領導的講座。
華泰人壽自成立以來,一直以「專業品質 ,恆久保障」為企業承諾,始終堅持客戶至上、誠信服務,以全面滿足客戶需求為導向,提供網路、櫃面、電話傳真、信函、短消息以及上門服務等多渠道服務方式,並率先在業內推出「快速理賠」、「差一補二」、「延遲補償」等理賠服務承諾,將「理賠快,找華泰」的口碑落實為一次次實際行動,受到了社會的廣泛好評。2008年,華泰人壽就曾榮獲搜狐評出的「服務最好的中資壽險公司」獎,2010年再次被搜狐評為「理賠最迅速的保險公司」。
中國華泰人壽宣布要建立湖南分公司
2010年5月,總部在北京的華泰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獲得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湖南長沙,設立一個新的分公司。
華泰人壽在一份聲明中說,公司的經營策略是通過代理隊伍和銀行保險業務分配保險產品和服務,而工地營銷將成為公司未來的業務重點之一。
華泰人壽緊急應對四川雅安地震
北京時間2013年4月20日8時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北緯30.3,東經103.0)發生7.0級地震,震源深度13公里。華泰人壽保險公司在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成立了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的應急處理小組,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總分公司有序展開各項緊急應對措施。
在理賠應對方面,華泰人壽迅速做好了資金安排和理賠支付的准備,安排人員趕赴災區現場駐點辦公,啟動快速應急理賠通道,簡化理賠手續,全力協助受災客戶。此外,公司還緊急調遣帳篷、礦泉水、餅干、方便麵等應急物資,計劃於當天運往災區進行派發。
據悉,華泰人壽四川分公司總經理在災後一個小時即抵達雅安災區組織各項救援工作,而總公司和四川周邊省份的分公司也已派遣專業服務人員趕往災區進行支援。
② 保險公司理賠查勘定損小組隊呼
這是什麼意思
③ 保險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企業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文章標題:企業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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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我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以及《××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結合我公司行業實際情況,針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為維護公司人生安全,有效處理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特製定《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條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公司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發生死亡1人以上,或集體重傷5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三條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應急辦公室設在專職安全辦,××為聯絡員。應急電話:
第四條應急領導組織機構的職責和職能:
1、擬定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組建現場消防隊、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指揮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定期檢查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准備狀態;
3、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在事故前線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及監督協調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及時了解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情況;與縣指揮中心保持密切聯系並接收指令,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4、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5、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並寫出書面報告上報上級主管行政部門;
6、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第五條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公司突發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第六條、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報告制度實行公司一把手負責制
二、公司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鍾內向總經理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同時報縣安委會和集團公司安全科。公司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公司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提交公司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利用警報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縣消防大隊、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2、指揮、組織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並撤離到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3、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交警大隊、保險公司、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公司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3、公司要迅速組織員工搶救,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檢查特種設備完好情況,做好電梯操作工、電工的培訓工作,適時進行資格證書的審查。
2、事故發生後,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及時搶救受傷員工,並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門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申報公司,經同意後方能實施,公司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定安全預防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2、事故發生後,應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及時將事故信息報總經理及相關部門。
3、及時報打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公司者,公司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公司,並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公司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打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員工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發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衛生防疫部門、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及時報打110、120請求援助,並立即停止公司飲食攤點、食堂的就餐活動。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公司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員工,應立即通知員工並將其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員工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員工,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回公司上班。
2、公司發現患有特殊傳染病的員工,要迅速對其進行隔離,及時報打110、120電話請求援助,並通知患者的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公司對傳染病所在地及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密切接觸的員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並作好疫情的跟蹤工作。
4、及時將發生的疫情上報公司,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衛生防疫部門、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第八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4、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第九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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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雪很大,路很滑,不知道保險公司對雪天出險有沒有特殊照顧
1月上旬以來,覆蓋全國的惡劣天氣致使車與車之間輕微的追尾、刮傷和碰撞事件頻頻發生,保險行業面臨著重大挑戰。安邦保險理賠事業部的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安邦保險早在2009年9月就推出了快速理賠實施方案,面對全國激增的車險報案量,安邦保險的理賠服務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據安邦保險理賠事業部的數據顯示,雪天出險的事故車輛多數是私家車,常見的事故是追尾,其次是由於急剎車側滑導致的門上剮撞。目前,安邦保險分布在全國的37個分公司均成立了應急處理小組,要求查勘人員24小時備班,隨時出擊,就近救援和決賠,同時增加開辟理賠「綠色通道」,加快理賠速度。
所幸的是,在今年罕見的惡劣天氣下,出事車輛本身開得都比較慢,所以這些事故造成的損害相對而言都不算很大。「我們的賠付中,主要都是千元以下的事故,而且絕大多數只是幾百元的小事故。」安邦保險理賠事業的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根據安邦的「235速賠方案」,理賠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案件,2天之內一般都能完成理賠;而如果是安邦的電銷車險用戶,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萬元以內的案件都要求一天內結案。因此,雖然最近一段時間全國各地的車險報案量都有增長,但安邦的車險客戶都能得到快速賠付。
針對雪天出險後如何理賠這個廣大車主普遍關心的問題,安邦保險理賠事業部的負責人建議,對於小剮小蹭的事故,車主可以先撥打122備案,如果保險公司的查勘員不能及時趕到現場,可以在與保險公司溝通認可後,自行拍照,事故雙方交換行駛證副件,然後將車輛開至保險公司指定的拆驗定損中心辦理。確定賠償之後,車主把發票送到保險公司,並留下銀行賬號,保險公司就會在指定日期之內把錢打到個人賬戶。
而發生大型事故的車輛,則必須先打電話給所屬保險公司報案,接著報警,等待理賠人員和交警查勘現場。安邦保險理賠事業部的負責人特別提醒車主,在這種情況下,受損車輛及第三者財產受損情況一定要保險公司定損後方可維修,以免給事後索賠帶來麻煩。
此外,安邦保險理賠事業部的負責人還列舉了幾種雪天出險拒賠的情況,希望廣大車主注意:一是車輛拋錨不報案、自己處理引發的事故,保險公司會拒賠;二是因車主使用或操作不當導致的車輛損壞,保險公司不賠。比如有的車主自行加防凍液時,因加水過多調配不均,導致缸體炸裂;或者車主強行啟動被凍住的雨刮器而導致發電機被燒毀,保險公司不賠;三是車篷被積雪壓壞,導致玻璃受損,如果車主沒有投保玻璃單獨破碎險,保險公司不賠付;四是出險後私了,即使交管部門能給予事故證明,沒有保險公司的定損證明也不能獲賠。但安邦保險理賠事業部的負責人也建議車主,為了來年續保時享受保費優惠,如果事故中理賠額較小,車主也可以考慮自行協商解決。
⑤ 保險公司理賠部的具體工作是什麼
保險公司主要部門分為承保、理賠兩塊,承保是保險公司資金進口,理賠是出口。
理賠部門主要負責客戶的報案、查勘、定損、理算、支付賠款工作。
⑥ 保險公司突發應急事件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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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校園突發事件,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江蘇省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突發事件,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第四條: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師生。
第五條: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學校管理,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第六條:學校應採取各種措施,盡量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妥善地處理。
第二章事故的處理程序及辦法
第七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程序及辦法:
(一)學生在課堂(課間)發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班主任)應立即組織將其送至校醫室或通知校醫前來處理;校醫不在或情形比較嚴重的,應立即向年級部、學生指導處或校領導匯報並視情況送醫院急救。
骨折或病情較嚴重的,須通知120急救中心專業人員前來搬運救治。
(二)如需送醫院的,相關教師(責任教師、班主任、校醫、學生指導處成員)應及時組織送至,並及時通知當事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到醫院看護。
(三)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組織當事人和旁觀者書寫情況說明並留存。
(四)事故發生後,年級部或學生指導處必須及時保護現場,保留證據。
(五)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於當日書寫情況說明並報學生指導處留存。
(六)事發後,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於當日晚及時電話關心和詢問受傷學生康復情況;病情嚴重的,相關處室應及時組織責任教師或學生家長登門看望與慰問。
(七)傷害事故涉及責任問題及相關費用的,學生指導處應及時向保險公司通報,並做好調查和調解工作;問題嚴重的或調解不成的,應及時上報校長室協調處理。
(八)有關協議書應及時交檔案室留存。
(九)發生重大傷害事故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
第八條:在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的,帶隊領導和教師除應及時救護傷者外,還應及時聯系公安部門、活動場地與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協同處理。
第九條:發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結膜炎(紅眼病)等傳染性疾病流行事件,班主任及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協同校醫及時組織救治;病情嚴重的,要通知家長或親自將學生送至醫院搶救。相關場所(教室、實驗室等)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做好消毒工作。學校要及時上報衛生防疫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並切實做好晨檢工作。。
學生在家患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任需提醒家長及時帶孩子去醫院感染科就診、並將會診結果通知班主任。
學生病癒後,必須持社區醫療機構的痊癒證明書,先到校醫室報到,經審核後方可進班上課。
發生食物中毒的,食物需留樣待查,並及時上報衛生防疫部門、教育主管部門,視情況報公安部門。
第十條:發生火災或液化氣泄露、水管爆裂等突發事故,當事人及第一發現人應立即組織滅火或關閉閥門,並及時向後勤服務部門或分管校長匯報。後勤服務部門應立即組織搶修。
情況危急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應按預定路線將學生安全有序地撤離至安全區域。
第十一條:如遇暴雪、冰封天氣,門衛及其它後勤管理人員應在學生到校前,及時在組織清掃校園內外的道路積雪;班主任、各處室成員及校醫應提前到校視察情況,做好安全防護、學生教育、課間巡視等工作。
第十二條:校園施工,應以安全第一為原則。施工單位應使用符合安全規范的儀器設備並做好防護工作;學生指導處應會同年級部和班主任及時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後勤服務處要加強安全巡視,杜絕校園安全隱患。如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學校應及時聯系施工單位並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必要時還需上報安全監督等部門。對受傷人員的救治程序及辦法,同本辦法第七條之規定。
第十三條:如遇校外人員沖擊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門衛及在現場的教工應及時做好疏導勸解工作;情況嚴重的,應立即向學校匯報或向公安部門報案;必要時,要進行現場攝像和拍照。情形嚴重或造成重大後果的,學校應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匯報。
第十四條:其它突發事件的處理,本著及時、有效、規范的原則,認真處理。
第三章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損害的賠償
第十五條:發生校園意外事故,且學校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對學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學校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應給予相應的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對發生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因教師或者學校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究賠償責任,並給予適當的處理。
第十九條:對於因不及時處理而造成重大影響的,學校將給予相關責任人適當的處理。
第二十條: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與救助受傷害師生、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無直接關系的其它事項。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中的「校園意外事故直接責任人」是指:
(一)因玩忽職守,致使事故發生在課堂(含實驗課及在室外進行的有關課程)的,該課程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
(二)因玩忽職守,致使事故發生在專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庫房的,該專用教室等管理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三)電路安全,電工是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三條:以上條文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已於2005年元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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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事件預防處理應急預案
一、總則
1、為使學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付和處理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證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盡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化危機為轉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局關於學校突發事件處置與應急預案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2、樹立「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思想,全校各部門和處室,在一旦突發事件發生時,能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有序應對。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中突發性事件指學校內突然發生的不可預料的嚴重危害師生安全,影響學校正常教育秩序,以及會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事件。具體包括:
1、學校火災事故;
2、組織外出活動時的意外事故;
3、學校建設、校舍及設施設備引起的安全事故;
4、學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飲品引發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大量師生員工的相互擠壓事故;
6、來自校內外的襲擊、傷害性事件;學生失蹤、綁架事件;
7、感染性或季節性、暴發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
8、由各種原因發生的師生員工出走、自傷、自虐、自殺事件;
9、學校財產被盜事件;
10、學生在非教學時間的校外意外傷亡事件;
11、群體性上訪事件;
12、在校學生刑事犯罪事件;
13、其它自然或人為的突發惡性事件。
三、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校長室、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安全工作分管領導擔任,並聘請法制副校長指導學校安全法制教育。領導小組成員隨崗位變化自然調整,常態下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在突發事件來臨時,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
2、突發事件發生時,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統一負責處理,校長外出時,由校長指定校領導或由在家的最高領導統一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由副校長(或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1)、黨政辦負責突發事件相關信息收集和報道。
(2)、德育處、總務處、教務處、教科處等協助分管領導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理工作,如人員疏散、現場維護等工作。
(3)、校長室、工會等做好突發事件原因的調查,責任的追究,責任人的處理。
四、突發事件的處理
1、突發事件的處理必須嚴格遵循「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自身力量並迅速請求社會有關方面快速開展各項救援工作,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當事人必須在事發的第一時間向相關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採取措施情況、進展和下步打算等。相關領導再根據突發事件的等級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立即指揮啟動學校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確定的相關人員職責開展工作。
3、突發事件發生後,必須根據其性質因時、因地、因人制宜地妥善加以處理。如校園內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除及時向校長報告外,還需再取樣本(如嘔吐物等),保護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並進行對症的應急處理,及時向疾控中心報告;如有流行性傳染病發生,馬上對有關人員進行隔離,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同時,對各處室進行消毒,既要向上級領導匯報,又要通知家長。在碰到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時,更要沉著冷靜,決定採取相應措施,除組織搶救疏散外,要及時向消防、交警等有關單位報告,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事態發展基本控制後,應調查清楚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相關責任,認定事件性質,形成調查報告,並對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5、信息報送。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班級、知情者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將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立即報告校長室。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2小時內報送,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即時報,最遲在半小時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及時續報事件發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五、突發事件的預防
1、全校師生員工要有「防範於未然」的思想意識,嚴格遵守學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及時妥善處理校園中可能發生的偶發事件,把不安全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每學期開學前,總務處負責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危房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3、總務處、德育處要定期對滅火器、應急燈、樓道路燈、教學樓、寢室樓的用電線路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及時維修。
4、加強食堂和小賣部管理,確保飲食衛生安全。食堂和小賣部要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崗位責任制,對進貨核查、消毒、取樣等實行登記簽名制;要加強食堂和小賣部安全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投毒事件發生。
5、切實執行《學校安全衛生工作條例》,加大教育的宣傳力度,利用黑板報、宣傳窗、班隊課等形式,廣泛開展預防知識宣教教育,及時印發教育資料,增強師生員工的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6、經常邀請交警、消防人員、法制講師團、法制副校長等來校為全體師生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識、法律知識講座。
7、規范門衛值勤制度,嚴格進出人員登記。
8、完善夜自修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請假、點名制度,發現學生無故未到校的,及時與家長聯系。
9、加強節假日值班制度。
10、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機地滲透到各門學科的教學中。
六、常用報警電話:120、110、119、88418110(邱隘派出所)88412253(盛墊交警)
七、責任追究
1、學校各相關處室人員違反本預案有關規定要求導致突發事件處理受到影響或者導致事態擴大,給相關責任人及其主管人員以相應的處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從重處分。
(1)突發事件接報者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相關領導,導致事件處理受影響的;
(2)相關人員後勤保障不力,延誤突發事件處理時機的;
(3)相關人員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信息未經領導審簽,導致錯報、漏報,造成不良影響的;
(4)相關人員未及時履行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導致事態擴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以相應的處分。
(1)因管理混亂、安全事故預防措施不落實,導致突發事件發生,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2)突發事件發生後,不及時採取救援措施導致損害擴大的;
(3)相關當事人未及時報告突發事件,導致處理時機延遲的;
(4)拒絕、阻撓事件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隱瞞事實真相的。
3、違反本預案規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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