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響,續保方式有三種:
1.另訂新的保險契約;
2.按原條件訂立「續保證明書」;
3.將收取續保費的「續保收據」作為續保的憑證,一切條件按原保單辦事。
續保通常短期醫療險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險期限中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賠付之後,下一年往往就無法續保。按照保險公司的說法,這是因為被保險人即使治癒了,重新患病的風險仍然很大,而且現在慢性病的發生率也較高,對保險公司來講續保風險太大。
2. 一年內車輛理賠次數跟續保費用有關系嗎
對的,只要沒有超過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一年是可以賠償N次的。
同時,出險或進行了理賠之後,次年對續保費用是有影響的,比如交強險會加費;當然,如果說沒有出險等情況,次年的交強險還可以享受7----9折優惠。
3. 保證續保是從理賠後開始算嗎
能否續保,主要是根據產品的條款來決定的,如果是購買的保證續保的產品,那麼就算輕症理賠之後,照樣也是可以續保的。
另外需注意的是,由於一年期重疾險,屬於短期保險產品,如果沒有保證續保的承諾的話,保險公司是有權隨時終止這個險種的續保的,特別是保險公司可調看你的社保卡醫療及開葯記錄,核算賠付風險來決定是否給你續保。
一款產品能否續保,主要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續保方式而定,比如:
1、健康告知續保:雖然第一年能買到,如果當年生病住院,第二年續保時需要審核,會因為健康告知不符合而無法續保。
2、理賠無法續保:雖然有的產品續保無需健康告知,但是保險公司也會進行續保審核,如果發生了輕症的理賠,或者醫療險的理賠,可能就沒辦法續保了。
3、保證續保:而有的產品是保證續保的,就是當年是否理賠,健康狀況是否有變化,都可以續保。
(3)一年期保險理賠後續保賠嗎擴展閱讀
續保方式有三種:
①另訂新的保險契約;
②按原條件訂立「續保證明書」;
③將收取續保費的「續保收據」作為續保的憑證,一切條件按原保單辦事。
續保通常短期醫療險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險期限中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賠付之後,下一年往往就無法續保。按照保險公司的說法,這是因為被保險人即使治癒了,重新患病的風險仍然很大,而且慢性病的發生率也較高,對保險公司來講續保風險太大。
而保證續保,也就是到期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地給被保險人續保。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一旦承諾保證續保後,就失去了對被保險人進行核保的權利,不論被保險人新患何種疾病,保險公司都不得對其增加保費,更不能拒保。
由於風險很大,通常保險公司對續保的條件作出不同的規定,有的公司規定投保人連續5年沒有發生疾病賠付,才可以永久續保,有的公司是3年,有的公司是1年。
4. 一年的保險理賠後,第二年續了保病情復發還能理賠嗎
交強險一年不出險9折
連續兩年不出險8折
連續三年不出險7折
最低到7折
一旦出一次險
就往上調一檔
最高調到原價的130%
但是調回原價後的上浮是每年至多10%
商業險新車只能打9折或95折
第二年開始可以打到7折
上年度商業險如果出險1次及以上,轉保其他公司就只能最低打7.695折
上年度商業險如果出險3次及以上,續保就只能最低打7.695折或更高
且不能投保不計免賠或必須投保其他對保險公司來說高利潤的險種(比如自燃險)
這個小節所說的出險次數一般不記入上年度交強險的出險紀錄
但是如果上年度有金額較大的交強險的理賠,也是要算進去的
而且你去年投保時應該還沒有出台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的政策
你如果看了還是不明白的
就去找個業務員來仔細的問問
就找給你做的那個業務員
傭金全他拿了
他應該有義務來給你詳盡的說明
希望採納
5. 一年期短期健康險 續保年度出險如何理賠
對於一年期短期健康險,並未要求客戶一定要如實告知上一保單年度身體健康狀況。《保險法》第十六條內容強調,「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如實告知」,由此可知,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告知義務是以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的有限詢問為前提的,而在續保流程中保險人沒有任何形式的詢問,依據《保險法》的詢問告知精神,投保人無義務進一步告知上一保單年度自身身體健康狀況
6. 一年期的意外險,出險過一次,保險是否還有效,是否還可以續保
一年期的意外險出險理賠以後:
如果是普通的意外醫療理賠,出險後還可以再投保。
如果是傷殘費用的理賠,出險後再投保就要告知保險公司,具體核保會給出意見是否承保。
7. 一年期重疾險輕症理賠過後能續保嗎
續保很難,一般理賠後合同就會終止。所以買保險建議購買終身險,並且是屬於多次賠付類型。否則發生理賠後,很難再買到重疾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