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工地幹活出現了事故,保險下來了,但現在公司老闆不管了怎麼辦
這里有個前提,是不是工傷,你說的不算,我說的不算,得由法律說了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其核心是「工作原因」。具體可以看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十五條。
我也是農民工出身,你這種情況以前一年我得處理上百件。在工地上幹活出事故,你也可以先申請認定工傷。
提起工傷認定程序有點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但《工傷保險條例》及配套的相關法規對賠償標准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賠償金額是法定的。
你與用工單位(老闆)沒有勞動合同,工資冊等,最好先確認清楚後申請仲裁確定勞動關系後再辦理申請工傷認定手續(自申請被受理之日起正常情況2-3個月有結果)。我也是農民工出身,深知農民工在外打工的辛酸!特別是在建築工地上,極大部分民工根本不知道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一些無良工頭許以高薪時就不簽訂勞動合同!根本不知道自己打工的工地是不是屬於建築公司或是建築公司把相關勞務承包給勞務公司,一旦發生點事故,根本無法知道該找哪個部門,只會採取過激行為或是找當地政府!當地政府不是不管,而是無法管!
權利義務是對等的,自己認為是工傷,得有義務舉出一點證據吧!最簡單的一點,打工的工地是屬於哪個建築公司,是不是把勞務承包給勞務公司這點應該確認一下吧!確認下來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至少得先確認一下勞動關系吧(說白了,賠錢的主體是建築公司還是勞務公司,或是勞務公司下面的包工頭),有找政府的時間,不如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咨詢一下先確認勞動關系,確認後再申請工傷認定。誰主張誰舉證,自己也要找點證據才行,記住一點,以用人單位名義申請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傷者本人在一年內。
其次是在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後,做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這個視情況而定,一般來說治療終結後申請做鑒定,正常情況下看自材料遞交後60日內有結果。
第三是拿到傷殘等級後計算賠償金。《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對賠償都作出了明確的的規定,只要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察、仲裁、工傷認定處的對這一塊的政策都比律師還熟悉,而且是免費的。
據你所述,你在工地幹活幾天就出了事故。如果未認定為工傷且未經勞動能力鑒定,就算繳納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也是不可能賠付的。而且你買的是意外傷害險,那隻有意外傷害險可以賠付了。
當然,還有另外兩種解決辦法,但有個前提是對方必須有支付能力。
一是以人身傷害向法院起訴。
起訴包工頭、勞務公司及建築公司。這個相對來說來的快一點。
二是私下協商解決。
這個來的最快。與包工頭、老闆(勞務公司)和建築公司協商。本著和諧穩定的原則,一般都能很快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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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保險公司賠付後老闆還賠錢嗎
如果比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不符合賠償數額的
老闆承擔差額就可以
再就是看你們的合同約定
❸ 老闆買了保險 就不管工傷了嗎
屬於工傷就可以申報
單位不主動申報,自己申報要提供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
單位沒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保險報銷費用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❹ 保險公司理賠問題
不管公司老闆有沒有買保險,公司老闆都有賠償的義務。
保險公司只是補償性質的,而且保險公司只賠保險范疇內的損失。
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罰金等懲罰性賠償保險公司是不管的,但是你朋友有權利提出!
關於老闆為員工買的保險,他只是投保人。具體賠給誰要看看受益人是誰,錢就賠給誰。
如果沒有填受益人就賠給被保險人。
意思就是保險的賠完並不是結束了,老闆還要再承擔一部分懲罰性賠償,這樣才合理。
❺ 關於保險公司理賠的問題
您自己再撞的那一下肯定是不賠的,現場假不假不重要,重要的是您的假現場會影響對您初次事故損失的判斷。說的白一點兒就是我的車擦掉了一點漆,我跟您一樣,自己再來了一下,結果撞碎了前燈...那您如何判斷我的初次事故的損失呢?最後的結論就是有可能能得到一些理賠,但具體額度很難說。
❻ 買保險後出了工傷老闆就不管了嗎
參加工傷保險,一旦職工發生工傷,經過認定之後,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費用都是工傷保險承擔,有的費用還是單位承擔,不能說,你參加了工傷保險,單位就不管了,該單位出的錢,還是要出的
❼ 員工出了交通事保險公司賠了錢老闆還需要再賠錢嗎
保險公司賠了,老闆就不需要再賠了,老闆只進行慰問和撫恤就,可以
❽ 請問工傷後保險公司陪了老闆還陪嗎
工傷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險公司)只賠償工傷保險基金應當支付的費用,還有部分工傷保險賠償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資)是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❾ 自已全責造事交給保險公司後就可以不管了嗎
兩車刮擦屬於雙方事故,需報警處理,交警到場會開出責任認定書。然後依責任認定書,再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如只有一方全責,只需全責方報案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查勘員到現場查勘拍照定損,依實際損失賠償維修所有維修費用。
小刮擦維修費用沒有超過2000元,用交強險就可以賠償。
如果維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動用車損險或三者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