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僱主責任險的發生傷殘,保險公司索賠一定要去勞動保障局認定這個為工傷事故嗎,自己公司里不可以證明嗎
法律明確規定,工傷認定需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由該部門作出是否屬於工傷的決定,用人單位並沒有權利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⑵ 工傷保險和僱主責任險能否同時賠付
不知僱主責任險為何險,工傷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按現行法律規定,除第三方肇事可以在獲得第三人民事賠償之後,享有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是雙賠。其它情形,沒有雙賠的規定。
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有工傷保險基金與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准,分別賠償,分別承擔的項目由《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和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均由用人單位賠償。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⑶ 如果一個人在兩家公司都買了僱主責任險,意外傷殘理賠時能同時要求理賠到嗎
在兩家公司都買了僱主責任險,傷殘之後當然應該是兩家都賠付啊!
⑷ 僱主責任險保險的賠付標准
僱主責任險賠償標准如下:
1、傷殘賠償金:按照傷殘程度鑒定標准來進行賠償;
2、死亡賠償金:以合同約定的雇員死亡賠償限額為上限;
3、誤工費用: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30 *(實際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天數-5天)來計算賠償費用;
4、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治療費、手術費、檢查費、床位費等,其中檢查費每人最高賠償300元。
⑸ 定為九級傷殘,單位有保僱主責任險,請問保險公司大概賠償多少錢
你好,根據僱主給員工保的意外傷害險保額來定,九級殘疾保險公司賠償意外傷害險保額的20%。
⑹ 僱主責任保險賠償標准怎麼規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鑒於僱主責任險的保險責任范圍為被保險人(僱主)對其僱傭員工因公傷殘、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因而對於屬於工傷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員工因公傷殘、死亡的賠償責任,由於其不屬於僱主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繼而不屬於僱主責任險之保險責任范圍。
(1)工傷保險賠償責任不屬於用人單位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問題司法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此,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在僱主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的關系處理上,對於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非因第三人侵權而發生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申請工傷保險賠償。員工獲工傷保險基金賠付後,喪失了要求用人單位人身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用人單位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2)僱主責任險賠償的是僱主實際承擔的經濟損失。
鑒於僱主責任保險的性質為責任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的一種,因而根據保險損失補償原則,僱主責任保險賠付的是被保險人在前述的保險責任范圍內實際發生的損失。據此,鑒於前述,被保險人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申請工傷保險賠償,而被保險人並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因而不屬於僱主責任險之保險責任范圍。
2.綜上所述,僱主責任險的責任范圍應排除工傷保險責任所涵蓋的賠償責任,凡屬僱主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才負責理賠,僱主不負賠償責任的,保險公司不應理賠。保險公司應按照僱主責任險條款賠償不屬於工傷基金賠償范圍而應由僱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⑺ 買了兩份僱主責任險傷殘怎樣賠付
1.鑒於僱主責任險的保險責任范圍為被保險人(僱主)對其僱傭員工因公傷殘、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因而對於屬於工傷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員工因公傷殘、死亡的賠償責任,由於其不屬於僱主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繼而不屬於僱主責任險之保險責任范圍。
(1)工傷保險賠償責任不屬於用人單位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問題司法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此,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在僱主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的關系處理上,對於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非因第三人侵權而發生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申請工傷保險賠償。員工獲工傷保險基金賠付後,喪失了要求用人單位人身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用人單位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2)僱主責任險賠償的是僱主實際承擔的經濟損失。
鑒於僱主責任保險的性質為責任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的一種,因而根據保險損失補償原則,僱主責任保險賠付的是被保險人在前述的保險責任范圍內實際發生的損失。據此,鑒於前述,被保險人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申請工傷保險賠償,而被保險人並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因而不屬於僱主責任險之保險責任范圍。
2.綜上所述,僱主責任險的責任范圍應排除工傷保險責任所涵蓋的賠償責任,凡屬僱主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才負責理賠,僱主不負賠償責任的,保險公司不應理賠。保險公司應按照僱主責任險條款賠償不屬於工傷基金賠償范圍而應由僱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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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你好,請問傷殘九級僱主責任險怎麼賠
談多是沒有實際意義的,簡單說:如果是工傷,請看一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如果是人身傷害賠償,請看一下《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⑼ 工傷傷殘十級僱主責任險有賠償嗎
有的,我把比例發給你看看
傷殘等級賠償限額比例表
傷殘等級比例
一級 100% 二級 80% 三級 70% 四級 60% 五級 50% 六級 40% 七級 30% 八級 20% 九級 10% 十級 5%
傷殘項目對應《傷殘鑒定標准》兩項者,如果兩項不同級,以級別高者為傷殘等級,如果兩項同級,以該級別的上一等級為傷殘等級;傷殘項目對應《傷殘鑒定標准》三項以上者(含三項),以該等級中的最高級別的上一等級為傷殘等級。但無論如何,傷殘等級不得高於上表中所規定的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