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收到保險公司的車輛賠償款,如何做賬
1、保險公司賠付前,單位修理車輛的費用支出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收到保險賠償金,修車費用和賠償金相等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3、收到保險賠償金,修車費用大,保險賠償金少
借: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修理費(超出保險賠償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4、收到保險賠償金,修車費用小,保險賠償金多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營業外收入(保險賠償多部分)
『貳』 收到保險公司汽車理賠款怎樣做賬
收到保險公司汽車理賠款這樣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現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叄』 企業收到保險公司的賠款,怎樣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個人覺得是對的 通過往來核算,因為這樣的賠款是應該賠付給受害人的,保險公司是通過公司賬戶進行劃轉,你公司代為支付支付,不能算為你公司的營業外收入,順便說一句,你如果不是高危行業或特殊工種的話,單位給職工購買的商業性質的保險是不能所得稅前扣除的,只能當做為企業員工提供的一項福利,且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保險公司賠款支付時借:其他應付款-保險公司賠款 貸:現金或銀行 注意後附的相關附件,應把保險公司的理賠相關文件信息都放在憑證後,當然還要有領款人的收據,必須和索賠人是一致的哦!!
『肆』 收到保險公司賠款怎麼進行會計處理
1、企業往往在財產清查中發現某項資產盤虧或毀損,在批准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批准後發現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的,應該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2、舉個例子:由於自然災害企業存貨毀損50000元:
批准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50000
貸:原材料等50000
批准後,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的為30000元,其他列為企業的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30000
營業外支出20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50000
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時:
借:銀行存款30000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30000
如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懇請採納為盼!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伍』 收到保險賠款的會計分錄
收到保險公司保險賠款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公司賠款
管理費用(超出保險公司賠款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公司賠款
(5)公司收到保險理賠款擴展閱讀:
為了反映和監督其他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其他應收科目進行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其他應收款進行檢查,預計其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並計提壞賬准備。企業對於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按照企業的管理許可權,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准備。
經批准作為壞賬的其他應收款,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後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
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其他應收款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陸』 收到保險公司工傷理賠款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把票據復印入帳:借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貸現金,
發票交給社保局,
收到賠償款借銀行存款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賠償差額)貸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
『柒』 收到保險公司賠款 要記入什麼科目
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
1、公司支付800元:
借:營業外支出 800
貸:庫存現金 800
2、計提保險公司賠款:
借:其他應收款1000
貸:營業外收入1000
3、收到保險公司賠款: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1000
貸:其他應收款1000
(7)公司收到保險理賠款擴展閱讀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參考資料
網路-常見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