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險理賠系統角色中,以下哪些是標准內勤組
1.角色:是內勤,不是銷售保險的,為正式編制,簽訂公司的勞動合同不是代理合同 2. 主要工作內容是向保險銷售人員宣導產品知識,培訓銷售技巧,帶動銷售隊伍氣氛,有的組訓和營銷部門是合並的那麼還要開晨會夕會,關懷銷售人員等等(常見的保險操,合著音樂跳舞就是組訓老師的工作的極端表現形式) 3.工作內涵是銷售隊伍的直接支持角色,這種支持是全方位的!外勤團隊內部也分外勤人員和內勤人員,後台支援部門也有外勤和內勤之分, 4.炫技部分: 這個崗位可以接觸到保險行業從產品條款到核保理賠等全面的知識.也可以接觸到銷售管理,客戶等知識.首先需要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公司的使命 與願景,認同企業,學習公司產品知識,銷售技巧,客戶管理知識,相關的管理知識,辦公軟體的高級技巧,比如,PPT,EXCEL等,有組訓崗位(對內部外部培訓和相應會議的主持),保全崗位(想應的保險理賠手續流程,合規檢查,後期跟蹤和賠付),櫃台崗位(客戶信息管理,接待客戶,系統信息錄入,信息變更及合同的規范化整理),相應的對銷售成員的產品培訓,保全知識培訓,櫃台操作培訓,只有先受到嚴格培訓,才可以正式上崗,許多內勤人員,經過系統培訓,多次鍛煉,從不會說話的內向的人,轉變為一個口才優良的講師,或成為一個部門的優質後台支援專家,許多人的各項技能都會得到提升,特別是演講水平。 5.壓力: 早出晚歸, 培訓強度大,要求嚴格,必要的時候要往外跑, 需要多才多藝敏感細膩能說會道,每天都是課,工作強度可不笑 6.樂趣: 跟許多人一起學習成長,快樂並辛苦的進步 7.發展: 做得好可以成為保險公司的高層,因為懂業務懂銷售懂人情世故的人才非常稀罕. 我最起碼見過兩個分公司級別老總出身於內勤組訓.從一個普通的組訓部小助理到分公司總經理也就10年吧. 保險內勤需要做培訓,許多內部事務需要他們的支持,需要了解產品,運營流程,最後要懂得處理一些突發性事務,再有組訓人員,更是需要高強度培訓和知識積累。
2. 保險中的保全是什麼意思
保單保全,實際上是保險公司為維護人生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要求而提供的服務。
通俗來講,就是投保生效後保險公司為了滿足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以維持保單的持續有效,來提供的各種人性化售後服務。
許多人購買了保險後,由於身體情況、經濟狀況的變化等諸多因素都會導致其投保意願的改變,或因為客觀需求需要改變保單內容。
這時,就需要用到保單保全的服務。
3. 保險保全可以轉組訓嗎。我是保全但是我是專科,不知道能不能轉組訓。
完全可以!我是大學剛畢業就進的組訓崗,你畢竟是公司的內勤員工!可以的!不過組訓也有自己崗位的專業技能和性格特點!干組訓的一般都是B血型!呵呵呵!很張揚!別在乎學歷,進入公司有很多可操作性!看自己的職涯想法了!加油!
4. 保險保全的保險保全的概念和內容
准確地說,壽險公司的保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保全,指壽險公司在保險合同成立後,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申請,為履行保險給付責任或保持保險合同的准確性和有效性,而提供的前提服務、核心服務、基本服務、附加服務等非公共服務。
狹義的保全,指壽險公司在保險合同成立後,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申請,為履行保險給付責任或保持保險合同的准確性和有效性,而提供非理賠核心服務和基本服務的非公共服務。
從以上保全定義中,可以看出保全作業有6個要素。
一、保全的作業性質
保全作業是一種非公共服務。
公共服務,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權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組織和有關工商企業,在純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產和供給中所承擔的職責和履行的職能,其中,政府是責無旁貸的主導者。薩繆爾森1953年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中指出,公共物品是所有成員集體享受的集體消費品,社會成員可以同時享受該產品;而每一個社會成員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會減少其它人對該產品的消費。
從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的定義中,可以得出:保險不是公共物品,相應的保全也不是公共服務,而是一種非公共服務,是保險公司為其客戶提供的非公共服務。
二、保全作業的主體
保全作業的主體是壽險公司。
保全這個詞並非壽險公司專用。在經濟、社會生活中使用保全這個詞的,還有法律領域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合同保全」,經濟領域的「資產保全」,安防服務中的「保全服務」。
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的「保全程序」,包括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開始後,或訴訟開始前,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為保證將來判決的順利執行,而對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產所依法採取的各種強制性保護措施的總稱。證據保全,是指為了防止證據的自然滅失、人為毀滅或者以後難以取得,人民法院經訴訟參加人申請或者依職權主動,對民事訴訟證據預先予以調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制度(行為)。
合同保全,是指在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或不當處分債權和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情況下,法律賦予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或請求撤消債務人行為,從而確保無特別擔保的一般債權得以清償。合同保全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和債權人撤消權兩種相對獨立的權利。
「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合同保全」的作業主體,都是人民法院。
資產保全業務,是指某機構對本系統內已經發生的不良資產進行清收,使資產和債權免受進一步損失,而採取的特殊保全行為。包括依法訴訟、以物抵債、清理不合理佔用資金、追繳高額利差、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等具體業務。
「資產保全」的作業主體,是採取特殊保全行為的機構。壽險公司也可能會成為資產保全的作業主體。
安防服務中的「保全服務」,是指「保全公司」提供的系統保全、人身保全、駐衛保全、現金運送保全等安防服務。
此「保全服務」的主體,是「保全公司」,壽險公司不提供此「保全服務」。
三、保全作業的依據
壽險公司保全作業,是基於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申請。
保險合同,是平等的雙方當事人間簽定的經濟合同。非合同條款約定的作業是不容許的,除非徵得另一方的同意。保全作業也須客戶申請,如退保作業就必須經客戶申請,保險公司是不能單方實施的。
這一點與安防中的保全服務、法律中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一樣,但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時,法院也可以依職權(當事人未申請)採取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措施。
四、保全作業的內容
廣義保全作業的內容,是前提服務、核心服務、基本服務、附加服務。
狹義保全作業的內容,僅包括非理賠核心服務(給付)、基本服務。
前提服務,是指壽險公司提供的續期收費服務;核心服務,是指壽險公司提供的理賠和給付服務;基本服務,是指壽險公司對保單提供的變更類、退保類、管理服務類服務;附加服務,是指壽險公司提供的咨詢申訴、熱線電話、電子商務等服務。
壽險公司的保全作業項目,按保險合同4要素可以分為以下4類。
1、保險合同主體的保全項目
(1)、保險人,---保單遷移
(2)、投保人,---投保人變更/投保人信息變更/投保人身份證變更
(3)、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信息變更/被保險人身份證號變更/性別年齡誤告/被保險人職業變更
(4)、受益人,---受益人變更
2、保險合同客體的保全項目
無(人身保險合同的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而人的壽命和身體不允許變更)。
3、保險合同內容的保全項目
(1)、核心內容的保全項目--理賠、給付
(2)、非核心內容的保全項目
前提服務、大部分基本服務(退保類、變更類、管理服務類)、附加服務
4、保險合同形式的保全項目
保單掛失補(換)發
五、保全作業的目的
保全作業的目的,是為履行保險給付責任或者保持保險合同的准確性和有效性。
壽險公司通過核心服務(理賠、給付)履行合同約定的保險給付責任;通過基本服務(變更類、退保類、管理服務類)保持保險合同的准確性;通過前提服務、附加服務來保持保險合同的有效性。
六、保全作業的時間
保全作業的時間,從保險合同成立時起貫穿整個保險期間。
保險合同成立前,是雙方的要約、反要約和承諾的過程,壽險公司提供的是銷售和承保、核保服務,還未涉及到保全服務。
在保險合同成立後、終止前,壽險公司提供了前提服務、核心服務、基本服務和附加服務等保全服務項目。
保險合同因屆期終止和合同已履行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已完結,保全服務自然終止。
保險合同因協議注銷(一方申請,一方同意;規定的終止條件成就)而終止和因其他原因終止( 解除、違約、失效、無效)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終止,但由於壽險合同的儲蓄性和復效的規定等原因,還需壽險公司提供退保(退還保險費)、復效等保全服務。
參考文獻:
1、《壽險公司內部控制建設與監管》(陳文輝主編,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P145
2、《保險服務論》(劉子操、宗可正著,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P167、P170
3、《中國刑事訴訟證據法學》(余松齡 編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P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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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北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網站首頁
7、河南華安保全電子有限公司網站首頁
8、太平洋壽險《保全員考試參考書(2004.6)》
9、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網站
10、馬慶鈺、楊慶東《公共服務的理性及其運作框架》(《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5年第2期)
5. 保險理賠,生存金領取,保全是干什麼的
保全是保險公司圍繞契約變更、年金或滿期金給付等項目而開展的售後服務工作,通俗的說法就是保險公司為使客戶的保單有效,在客戶的要求下,對保單進行變更,進而為客戶服務。
保全業務的申請資格人:
1、受益人變更的申請資格人為被保險人或徵得被保險人同意的投保人;2、受益人資料變更的申請資格人為被保險人;3、生存金、滿期金給付的申請資格人為生存受益人;4、其他保全項目的申請資格人均為投保人。
保全服務范圍:投保人變更、受益人變更、地址變更、繳費賬戶信息變更、年齡變更、紅利領取方式變更、減額交清、合同解除、附加險增加或解除、保險單補發、合同效力恢復、生存給付等。
6. 請問保險公司的「保全」崗位具體是做什麼的
保全崗位是保險公司內勤人員的一種,屬於運營管理部門或者業務管理部門,還有些公司把它歸屬到客戶服務部門,負責保單的各項變更操作。因為保險單本身屬於一種合同,是合同就可能再合同有效期內做各項變更,比如電話、地址、繳費方式、新增附加險、終止附加險、加保(增加保額)、減保、退保等等關於保險合同的變更。
以上兩條回答中的做保險那是保險公司中「業務員」的工作,是外勤,和「保全」是兩個概念。
保全崗的薪資一般是固定的,沒有所謂的提成,因為不需要去做保險,公司也不允許內勤人員拉保險。保全崗也不是負責孤兒保單,因為一般的孤兒保單都有相應的保費部門或者續收部門負責。
7. 出了事故我全責保險足夠理賠但對方要求保全怎麼辦
既然承認事故全責在你,必定經過保險公司的鑒定,也有足夠的理賠,是有了法律依據,但對方還提出全保,就要再次有保險出面,有什麼理由去全保,而且還必須要通過公安部門做鑒定,可以向法院訴訟,請求法律做出公正的判決
8. 保險中的保全是什麼意思壽險理賠能保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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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壽險是可以保全的。廣義的保全指保全服務、續期收費、理賠服務、咨詢投訴及附加價值服務等壽險公司為已經生效保單提供的所有服務內容。狹義的保全專指保全服務,即圍繞契約變更、年金或滿期金給付等服務項目而開展的工作,即通常意義上的保全。
保全規則適用於保險合同締約後,投保人、保險人雙方都要按照合同的規定行事。所以其規則制定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還要遵循雙方簽訂的合同。
保全規則制定的原則:
1、遵循法律、法規及保險合同;
2、客戶利益為上原則;
3、符合保險基本原理和社會常識。
9. 請問保險中的保全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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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保險公司為了維持人身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務。例如投被保險的個人,受益人的相關信息、家庭住址等等都屬於保全范圍,如果這些信息發生了變化,那麼需要向保險公司申請作保全變更,一般來說,保全變更只需要向保險公司遞交申請即可,不需要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