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一個人意外去世之後,保險公司賠付的錢,算不算遺產這個錢有誰來繼承
一般這種意外保險都會有受益人的,一般受益人不會是投保人本人。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是遺產,比如A和B是夫妻,如果A買了人身意外保險,受益人是B,那麼A意外死亡以後,B就會得到理賠金,這是B的財產,不是遺產。
B. 人身保險金屬於遺產嗎
現實問題
孫某是位退休老人,老伴早已過世,育有一子一女,孫某中年的時候為自己購買了一份人身保險,指定女兒為受益人。孫某百年後,子女開始繼承相關財產,在順利繼承了房產、現金等財產後,子女對保險金該如何繼承產生了爭議。兒子認為這屬於遺產,應由兩人繼承,女兒認為自己是受益人,應由其一人繼承。那麼,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人身保險金屬於遺產嗎?
律師解答
依照《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作為遺產處理,可以用來清償債務或者賠償。
因此,在本案中,由於孫某在購買人身保險的時候已經指定了受益人,那麼在他身故後的保險金就不屬於遺產,應當由女兒來領取。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C. 保險金是遺產嗎
現實問題
孫某是位退休老人,老伴早已過世,育有一子一女,孫某中年的時候為自己購買了一份人身保險,指定女兒為受益人。孫某百年後,子女開始繼承相關財產,在順利繼承了房產、現金等財產後,子女對保險金該如何繼承產生了爭議。兒子認為這屬於遺產,應由兩人繼承,女兒認為自己是受益人,應由其一人繼承。那麼,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人身保險金屬於遺產嗎?
律師解答
依照《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作為遺產處理,可以用來清償債務或者賠償。
因此,在本案中,由於孫某在購買人身保險的時候已經指定了受益人,那麼在他身故後的保險金就不屬於遺產,應當由女兒來領取。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D. 死亡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賠償金,保險金算是遺產部分嗎
【1】意外事故死亡的賠償金,不是遺產一部分,是給當事人生前被撫養的近親屬的。
【2】保險金一般有受益人的。
沒有填寫保險金受益人的,保險金分給投保人的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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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死亡補償費是否屬於遺產繼承范圍嗎
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是死者親屬的財產,不屬於遺產。
首先,從遺產的含義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從《繼承法》中可以明顯看出,死亡賠償金並沒有包含在所列舉的遺產范圍內。
其次,從死亡賠償金的性質來看。死亡賠償金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財產損失,而遺產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經存在的屬於公民的合法財產,死亡賠償金在公民死亡前並不存在,其並不屬於公民的個人財產。正是由於其不屬於死者遺產,債權人不能對死亡賠償金主張權利。
最後,死亡賠償金並不符合遺產的構成要件。雖然兩者都是因為公民死亡才產生,但死亡賠償金是在公民死亡後才產生的,並不屬於公民的遺留財產。針對遺產,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遺囑予以處理,但是公民在生前無法也不能立遺囑處理自己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的立法本意看: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F. 投保人去世保險本金屬於遺產嗎
投保人去世保險本金一般沒有指定身故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比被保險人身故在先的屬於遺產。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