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島市區的靈活就業人員職工保險交納問題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時,不繳納個人賬戶部分,所以卡上不返錢。
⑵ 青島工傷賠償怎麼辦標准及流程介紹
先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後,醫療費等由社會保障局從社保基金中支付,構成殘疾的,申請傷殘鑒定,根據等級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⑶ 青島職工社保報銷比例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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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青島社會保障局2015年頒布實施的《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青島居民社會醫療保險保障項目包括住院、門診大病、門診統籌、意外傷害、異地醫療、長期護理保險等項目。
項目一:住院
1、一檔繳費:一級機構報銷85%,二級機構報銷80%,三級機構報銷70%;
2、二檔繳費:一級機構報銷80%,二級機構報銷70%,三級機構報銷55%;
3、學生兒童:一級機構報銷90%,二級機構報銷85%,三級機構報銷75%。
【注】:成年居民在實行基本葯物制度的街道/鎮衛生院或社區服務中心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
項目二:普通門診
1、一檔繳費:50%,一個年度內最高報銷720元;
2、二檔繳費及少年兒童:40%,一個年度內最高報銷330元;
3、參保居民使用基本葯物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10%。
項目三:門診大病
1、一檔繳費:一級機構報銷80%,二級機構報銷70%,三級機構報銷65%;
2、二檔繳費:一級機構報銷75%,二級機構報銷65%,三級機構報銷55%;
3、學生兒童:一級機構報銷90%,二級機構報銷85%,三級機構報銷80%。
【注】:
1、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按一級醫院執行。
2、成年居民在社區定點醫療機構基本葯物報銷比例提高10%。
3、超過病種限額標准以上的部分不予報銷。
項目四:大病醫療保險
1、超限補助:一檔居民/少年兒童80%,二檔居民70%;
2、大額補助:一檔居民/少年兒童60%,二檔居民50%。
【注】:
1、定點機構發生的住院和門診大病費用,基本醫保報銷後,統籌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納入大病醫保報銷范圍。
2、超限補助即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以上費用補助,一年度最高補助限額為40萬元。
3、大額補助即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准以上費用的補助,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
4、尿毒症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參保人的大病醫保起付標准為3000元,補助比例提高10%。
項目五:大額醫療救助
1、特葯特材救助:符合條件使用特葯特材發生醫療費,救助70%;
2、范圍外大額救助:統籌范圍外治療必需的醫療費,年度累計超過5萬元以上的部分救助60%。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參保人不設大額救助起付標准。一個年度內大額救助最高報銷10萬元。
3、特殊醫療救助: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參保人,還可按規定享受民政部門的特殊醫療救助待遇。
項目六:其它報銷
1、少年兒童意外門診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由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報銷。
2、獨生子女住院、門診大病醫、意外傷害門急診醫療費用,在少年兒童規定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增加5%。
3、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醫療費,可按規定報銷。
⑷ 青島七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魯政發【2011】25號)規定,青島市工傷職工鑒定為七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30元/天的標准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准支付;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13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8、勞動解除或者終止,按照青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3個月,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0個月。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⑸ 請教青島市國企職工因工傷住院的費用報銷以及陪護費,補貼等有什麼規定謝謝!
1.住院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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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青島市總工會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青島辦事處在什麼地方
青島市市南區湛山路2號,青島職工之家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