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現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我方全責,保險全保為什麼不能全賠
有些不在保險范圍內的是不能賠償的,例如:車輛被扣押後產生的停車費、事故車輛的鑒定費,死者在住院搶救期間用的不是醫保葯,這個也不賠償。
但你說說具體哪些沒有賠償你呢?然後幫你分析一下,必要的話,你可以起訴保險公司。
Ⅱ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司機負全部責任保險公司賠償全責和主責賠償有區別嗎
有。
1、責任不同:主要責任是承擔事故責任的70%,全責是承擔100%。
2、額度不同: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那麼賠償上區別就較大了,因為按交通法規定,是先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有責額度是無責額度的10倍。
如果對方是非機動車或者行人,那麼在交強險賠償完畢後對方還要自行承擔不足部分損失的20%,如果有保險對方也不那麼難說話,認全責無妨。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Ⅲ 車禍死亡保險理賠是不是全家都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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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應由公安交警通過現場勘查調查進行責任認定,並根據肇事各方的責任過錯程度和傷亡情況承擔法律責任。涉及到民事賠償方面,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過錯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Ⅳ 交通事故 對方死亡 我方次責 起訴我方保險公司會全賠嗎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數額需要根據雙方責任比例,以及傷者的年齡,身份信息,戶籍等綜合判定。其賠償數額包括以下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