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晾衣服意外墜樓身亡能報壽險身故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晾衣服意外墜樓身亡能報壽險身故。您需提供相應的身份證明、保單、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材料,即可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建議在壽險之外增加相應的意外險保障,讓您的保險規劃更加全面具體。上有眾多意外險產品,可供您選擇:
⑵ 成都14歲少女墜亡,為何涉案企業會獲得取保候審呢
6月29日,四川成都一位14歲的少女從自家樓上墜樓自殺。一個少女在花一般的年齡選擇用那麼極端的方式自殺,那她所經歷的痛苦與無助,不是一般人所能體會的,也許對她來說,只有終結生命才能夠解脫。而為什麼她會用這么極端的方式結束自己呢?
我認為在孩子發生這件事情以後,需要及時關注孩子的心理,發現孩子有抑鬱的徵兆,就需要尋找專業人士對孩子進行心理輔導,並且給孩子換一個環境,她對當前已經知道這件事情的人事,都是比較抗拒的。但是這些微小的幫助沒有任何人提供,孩子只能用自己擔保的身軀和弱小的心靈去承受,自己無法忍受的那天。每一次悲劇的發生 ,都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關注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要讓悲劇再次發生我們身邊。
⑶ 一女子墜江,家屬為騙保說是撿包出現的意外,此情況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四川宜賓城區閩江大橋發生的女子墜江死亡時間,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根據之前的報道,說是多人營救失敗,宜賓閩江大橋一女子墜橋死亡,屍體已經被打撈上岸。根據報道,我們並不能肯定女子是自殺還是意外。根據墜亡女子的弟弟說,姐姐李某君並不是自殺,而是手包掉落到了大橋欄桿外面,她要去撿手包,所以才不慎墜亡,保險公司應該給予賠償,但是保險公司卻出示了李某君抑鬱症的記錄。
李某君家屬的言論引起了警方的重視,警方將該男子夫婦通知到派出所之後,兩人才承認撿包墜江都是虛構的,該男子是李某君的表弟。由於家屬行為並沒有造成嚴重不良後果,警方在進行教育之後,已經撤銷了此前的聲明。但是至於李某君是否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還需要保險公司進一步調查。
⑷ 酒店大樓外玩索降墜亡,意外傷害死亡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1、意外傷害保險的被保險人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導致死亡,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取決於當時投保的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額,如果還有其他的保險,符合保險責任的也可以得到賠付。
2、找出原先投保的保單,仔細研究保單背面的保險條款和理賠要求,向保險公司及時報案,並准備好相關材料,到保險公司索賠,需要根據繼承法找相關繼承人一起簽字方能領取。
⑸ 工作時間做非本職工作造成身亡,能否算工傷電梯踏空墜亡是誰的責任
1、電梯公司、事故員工、員工所在公司都有多少責任?
對於死亡員工的損害賠償,因為屬於工傷因此是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情況想電梯公司追償,但因為其中有員工操作不當的原因,電梯公司只承擔部分責任。
2、公司給該員工繳納了社保,社保能認定為工傷死亡而賠償嗎?
如果給該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其中部分賠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⑹ 廣州一男子嫖娼後墜亡,家屬索賠百萬,是否合理
嫖娼這個事情,現在依然是不被允許的,屬於違法行為,但是仍然有一些人選擇鋌而走險,所以就免不了被抓住的危險,其實抓住大部分會進行處罰或者拘留,讓家屬來領人,可是有的人卻害怕到跳樓。在2019年6月19日的時候,李某進入到賴某所在的白雲區公寓,而賴某最終收取了李某250塊錢,就給李某開了一間房。
所以一些人應該學法,守法和用法。面對一些突發情況要有理智的思考,不要將所有事情都推卸給其他人。而遇到真正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權利的事情,又選擇默不作聲。所以還是應該加大這方面的知識。
⑺ 員工自殺墜樓身亡,可否要求公司賠償
1、自殺不構成工傷。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三)自殘或者自殺的。」據此,如能確認勞動者屬於自殺的,即不能認定為工傷。
2、自殺是否屬於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是與「因工死亡」相對應的籠統的概念或說法。一般而言,非因工死亡是指非員工自身主觀故意因素導致的死亡,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導致的死亡。非因工死亡,政策法律法規明確了其家屬可享受相關待遇。「自殺」是指自然人自願或故意採取各種手段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它與患病死亡、意外死亡有著本質的區別。那麼,員工自殺死亡能否歸屬為非因工死亡,其家屬能否享受相關待遇?
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對此問題並無直接的規定,如地方有規定的則按地方規定處理。地方如無相關規定,即可依民法理論進行分析與處理:如果員工的自殺確實是工作以外的其他因素引發,與工作毫無關系的,那麼用人單位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是工作因素(如上級領導強迫、刁難、威脅、侮辱勞動者等)引發的,那麼用人單位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關責任。
3、非因工死亡待遇。如果地方文件把自殺死亡納入非因工死亡的范圍,那麼死者家屬可根據國家或地方的規定獲取相關待遇。在廣東地區,主要執行《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的規定,即:「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6個月工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