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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醫葯費發票丟了

發布時間:2021-07-28 13:23:22

① 住院發票丟失保險公司不給賠付怎麼辦

仔細看看合同條款,如果沒有問題,就告他。正常有發票的復印件和其他機構的報銷憑證或結算單就可以申請理賠的,反正我知道平安人壽是這樣的。

② 住院醫療保險問保險理賠時發票原件丟失了怎麼辦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
一、醫療保險的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二、醫療保險的報銷流程及時間:
凡參合對象,報銷流程如下:
(一)參合農民持《新農合證》在定點機構門診治療,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新農合證》家庭門診帳戶診帳戶現有的金額直接減免醫葯費用,超出部由參合農民自付。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與農醫所進行結算。
參合農民在市、縣、鄉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由該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直補。由定點醫療機構對其發生的醫葯費用進行審核,按實施辦法規定標准墊付應補助金額。
(二)參合農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一律到鄉鎮農醫所補償。其住院醫療費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鄉(鎮)農醫所審核報銷,2000元以上或對住院資料有疑問的由鄉(鎮)農醫所審核後交縣農醫局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一)申領補償時,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此三證原件審核後復印存底)醫療機構的有效住院發票、出院小結(或病歷)、費用清單和轉診證明。
(二)患門診大病(慢性病)的參合農民在規定時間(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門診發票及清單、門診病歷、檢查報告、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專科醫院的門診大病(慢性病)證明到鄉(鎮)農醫所辦理。
(三)對已參加了商業保險的參合農民和參加了學生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出院後既要商業保險賠付又要新農合補償時,參合農民應先將住院發票原件和發票復印件先交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核對後予以補償,再將住院發票原件到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發票復印件由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保存,但外傷病人只能原件報銷(學生除外)。
(四)住院費用實行限時報結制度,出院後三個月內可隨時辦理補償結算手續,超過三個月的視為自行放棄補償(外出務工者可延遲到年底)。農醫所按實施辦法規定標准應補償的金額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參合農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醫療費發票丟了保險公司不理賠怎麼辦

沒有發票原件,必須告知發票用途,發票原件方出具證明和使用內容(蓋章),保險公司才能受理復印件發票理賠。
你這種情況就像樓下那位律師講的,只能去4s店重開,重開有一定成本(發票報廢、登報聲明等費用)可能4s店就會要求你承擔了,這也相當是發票丟失的代價。

④ 住院發票丟失保險公司不給賠付怎麼辦

住院發票丟失了可以去醫院補發票復印件,加蓋醫院印章,醫保還是能報銷的。

1、一般醫保是在住院或者就疹時候就應該出具,但是發票丟失了可以補的,只要拿出醫療保險卡就可以了。

2、醫院留存的那張發票記賬聯,復印一份,蓋上醫院財務章或者發票章,你再拿到報銷單位去報銷。你拿著這個復印件直接去社保問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過類似的情況。問下社保都是怎麼處理的。然後你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准備,然後交給單位。

3、發票丟失後的處理方法:

(1)發票丟失了可以補的,只要拿出醫療保險卡就可以了。

(2)記得發票編號就可以去醫院補打發票的,去醫院出示你的處方,還有醫療保險卡身份證就可以了。

(3)加蓋醫院印章的發票存根復印件應該也是可以的。

4、財政部衛生部《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73號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收費票據,是指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為門診、急診、急救、住院、體檢等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取得醫療收入時開具的收款憑證。


(4)保險理賠醫葯費發票丟了擴展閱讀:

醫保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

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⑤ 丟失醫葯費發票怎麼向保險公司索賠醫葯費

現在醫院都普及網路操作系統了.他在哪個醫院治療的可以到醫院重新列印葯費清單,像入院記錄和出院小結醫院都有備份的呀.說明情況是可以抵押身份證明外借復印的.

⑥ 保險公司理賠過程中醫院的住院發票掉了怎麼辦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去保險公司理賠過程中,發現受傷就醫的住院發票掉了不要緊,可以到醫院出證明。這個證明應該是原醫療費的發票的記賬聯或者是存根聯的復印件,而且必須加蓋原醫療機構的有效的章才正式有效。
保險理賠時候同時應該注意,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損害的本來就需要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二級以上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原始醫療費用收據、診斷證明及病歷;造成第三者傷殘的,還應提供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傷殘鑒定資格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二級以上(含二級)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殘疾程度鑒定診斷書。
所以,不僅僅是發票,還包括了住院的費用清單和出院小結,而且,費用清單應該和醫療費發票相一致。如果都不能提供原件,那麼,保險公司就給予減免理賠。‍

⑦ 在醫院住院的發票弄丟了,保險公司不給我理賠,請問醫院的發票還能重新去開嗎

不可以的。

社保醫保報銷涉及到醫院結算單原件,大部分商業保險也是如此要求。住院結算單只能開出一份,遺失不補,這既是財務制度規定,也是防止當事人重復報銷的手段之一。

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研究一下合同細則,部分商業保險是認可復印件的(並不是全部都認可),該種情況下可以要求醫院復制發票存根作為報銷依據。

理賠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核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3、核定保險責任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義務

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

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為,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這里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為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7)保險理賠醫葯費發票丟了擴展閱讀:

保險公司在出險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

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

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理賠時效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

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後提出索賠請求。保戶提出索賠後,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

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保險人理賠審核時間不應超過30日,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而在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後10日內,保險公司要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此外,核定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核定之日起3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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