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財險市場當前出現了一個怪現象:一邊是市場的激烈競爭對各家公司改善服務(尤其是理賠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為贏得競爭佔領市場,各家公司在服務上不斷推陳出新,一邊是客戶以及客戶組織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質量不滿意,指責、糾紛不斷增多,要求保險公司改善理賠服務的呼聲高漲,一邊是保險監管部門乃至執法部門強令要求保險公司改善理賠服務,保護保險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可以說,保險公司改善理賠服務的源動力、外推力都十分強勁。而在此情況之下,理賠服務卻成為了當前保險經營管理中的一個老大難問題,一個阻礙保險業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從保險雙方而言,理賠難實際上是一個保險雙方利益之爭的問題,出現這個問題不應該輕易地責怪某一方,而應該對實際情況實際分析。理賠難是站在被保險人一方對保險人經營行為的一個評價,事實上,這個問題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從被保險人的角度看,產生保險理賠難的看法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保險投保交費容易,而理賠與投保相比顯得手續繁瑣,事情難辦,被保險人期望保險理賠和保險投保一樣出險後不需要這樣那樣的手續就可得到賠款,二是對保險理賠中的正常扣出往往不理解,足額投保經常不是客戶理想中的足額賠付,認為保險公司惜賠,侵佔了被保險人的利益。
從保險人的角度看,保險理賠難的成因在於:一是近年來由於道交法的頒布實施,賠付額度增長幅度遠遠大於保險費的增長幅度,保險公司出現了普遍虧損,這和保險公司作為一個企業的內在要求是不相吻合的。保險公司經營難度非常大,各家公司對賠付控制都非常緊,期望努力擠干水分,降低賠付率。二是大多數保險公司資金管理循環鏈長,一筆保費從縣—地—省—總,理賠資金從總—省—地—縣,總部通過集中資金加強管控,基層公司對保費資金沒有動支權,賠付資金又不易到位,直接影響保險理賠工作的效率。三是保險公司的確存在理賠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狀況,尤其是近年來保險業飛速發展,保險業所需要的各類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很多公司很多機構理賠人員中的南郭先生不在少數,定損不準,核賠不準,有的思想素質低下,對工作不負責任,甚至吃拿卡要、內外勾結的情況並不鮮見,理賠中要麼拖賠惜賠,要麼濫賠,要麼人情賠款,導致理賠中的糾紛大量出現,或理賠水分的大量增加,行業形象遭受很大的損失。四是保險公司內部流程和管理問題,對理賠計算和理賠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在投保時或出險時沒有盡到告知義務,以致被保險人對索賠要求一無所知。
從保險相關行業來看,有兩個因素同樣影響著保險理賠工作的順利進行。一是修理行業商品魚目混珠,價格混亂,保險公司為了准確賠付,尋找質量好價格低的商品非常耽誤時間,這種由於商品質量和價格的差異所帶來的不便,客戶往往表示不理解,產生扯皮現象。二是由於對代理索賠行業沒有明確的代理傭金規定,造成代理索賠行為的不規范,他們不是按照正常代理或經紀提取傭金,而是直接剋扣保險公司的正常賠款,導致客戶對保險公司的理賠產生誤解。
從保險市場秩序看,由於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對保險違法犯罪執法力度的不夠,保險理賠工作的正常秩序受到了較大威脅,騙賠行為屢見不鮮,使保險公司不得不在理賠工作中謹小慎微,嚴防假案錯案的發生,要求客戶提供的證據不斷增加。這對保險正常理賠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從上述理賠難形成的原因看,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多方面下手。首先,理賠難的主要原因在保險人,保險人對於條款和費率的制定、執行應當市場化,運用精算方法進行科學測算,使條款和費率與保險風險實際情況相吻合,在經營中要理性避免惡性競爭,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對理賠人員的素質進行嚴格把關,嚴格管理,而不是拿來就用,不合格就淘汰,對公司和行業都造成不良影響。理賠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和考試才能上崗,對工作中的差錯率建立檔案和考核,達不到規定標准就要進行相應的處罰;公開各家公司的服務承諾、索賠須知以及保險賠款的計算方法,使客戶在投保時或出險時對理賠要求了如指掌,特殊案件所需特殊材料也要提前告知,不得零散地向客戶索要理賠材料;加強行業合作,建立理賠信息共享機制,使各家保險公司所需要的商品和價格能藉助行業協會平台能夠迅速得到,盡可能統一行業標准和做法,減少公司之間的差異。
其次,保險人乃至全社會都要加強保險工作的宣傳,使之對保險理賠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供理賠所需材料等是合同規定的義務,是保險公司賠付是否准確的依據,是對保險雙方利益的維護;保險公司所掌握的保險資金,屬於全社會,而不是保險人自己的,一旦過多,保險人就要降費。從這個意義上講,保險人履行的是社會管理責任,必須對全社會所有客戶負責。因此,保險理賠所需要的手續就不如投保人繳納自己的錢那樣簡便。
再次,保險監管部門為維護客戶的正當權利,在監管保險公司償付和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應限定各家公司對手續齊全的賠案及時賠付的時間;監督檢查各家公司的服務承諾、索賠須知、賠款計算方法等內容的公開情況,並對社會定期公布;制定明確的保險索賠中介標准,禁止侵佔客戶利益的行為;加強法制建設,嚴格保險執法,嚴厲打擊保險騙賠案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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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從保險的科學性角度看,保險費率釐定和保險准備金提取的依據是什麼
依據是科學的數理計算。
1、保險是處理風險的科學有效措施。現代保險經營以概率論和大數法則等科學的數理理論為基礎。保險的發展離不開精算,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嚴密的數學基礎已經建立起來,
由此保險費率對計算的要求非常高,所以保險費率的釐定、保險准備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學的數理計算為依據的。
2、保險精算是依據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和知識,利用現代數學方法,對各種保險經濟活動未來的財務風險進行分性、估價和管理的一門綜合性的應用科學。
如研究保險事故的出險規律、保險事故損失額的分布規律、保險人承擔風險的平均損失及其分布規律、保險費率和責任准備金、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等保險具體問題。
(2)從理賠的角度看保險擴展閱讀:
保險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1、互助性
保險具有「一人為眾,眾為一人」的互助特性。保險在一定條件下,分擔了單位和個人所不能承擔的風險,從而形成了一種經濟互助關系。這種經濟互助關系通過保險人用多數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建立的保險基金對少數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提供補償或給付而得以體現。
2、法律性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又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損失賠償的一方是保險人,接受損失賠償的一方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
3、經濟性
保險是通過保險補償或給付而實現的一種經濟保障活動。其保障對象財產和人身都直接或間接屬於社會再生產中的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兩大經濟要素;
其實現保障的手段,大多最終都必須採取支付貨幣的形式進行補償或給付;其保障的根本目的,無論從宏觀的角度,還是微觀的角度,都是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關的。
4、商品性
保險體現了一種對價交換的經濟關系,也就是商品經濟關系。這種商品經濟關系直接表現為個別保險人與個別投保人之間的交換關系;間接表現為在一定時期內全部保險人與全部投保人之間的交換關系,即保險人銷售保險產品,投保人購買保險產品的關系;
具體表現為,保險人通過提供保險的補償或給付,保障社會生產的正常進行和人們生活的安定。
5、科學性
保險是處理風險的科學有效措施。現代保險經營以概率論和大數法則等科學的數理理論為基礎。
Ⅲ 保險理賠的作用和意義有哪些
(1)理賠使保險經營活動得以完成,使保險的基本職能——分散危險、實行經濟補償得以實現。被保險人通過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來轉移自己所面臨的危險,獲得了一旦發生危險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即可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功能的具體體現,是保險人依約履行保險責任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享受保險權益的實現形式。理賠工作做得好,被保險人的損失才可得到應有的補償,保險的職能作用才可能有效發揮,社會再生產的順暢運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安定才可能得到保障。
(2)保險經營實務過程實際上是一個連續不斷、周而復始的過程。從循環運動的角度來考察保險經營活動時,保險理賠是上一個保險經營活動的終點,又是下一個保險經營活動的起點。良好的理賠工作,對於刺激和推動下一輪保險經營活動的開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同時,通過理賠,保險承保的質量得到檢驗。保險展業是否深入,承保手續是否齊全,保險費率是否合理,保險金額是否恰當,在發生賠償案件之後,都一一暴露出來。此外,通過理賠,有利於暴露防災防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便於保險人進一步掌握災害事故發生的規律,總結和汲意外取經驗教訓,盡量做好事前預防工作,進一步降低事後賠償的可能性。(喵喵保)
Ⅳ 從理賠角度看不帶身故責任的重大疾病保險坑不坑
這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了,車禍身故屬於意外身故,重大疾病理賠是沒有的!現在要看主險壽險是什麼類型的,看合同是怎麼約定,是賠壽險保額還是退保費!還要看合同中是否附帶有意外傷害保險,有意外傷害保險可以賠意外傷害的保額!
Ⅳ 保險公司理賠的概念是什麼
理賠是指當事人一方按一定的依據對另一方提出的賠償要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和過程。保險公司理賠是指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所規定的事故發生後,
保險公司接到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的申請賠償報告時,
按約定履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義務。被保險人將其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後,
在保險期限內可能發生經濟損失,
也可能不發生經濟損失。當沒有出現經濟損失,
保險公司不會給以任何經濟補償或給付。當出現經濟損失時,
也未必保險公司一定給以補償或給付,
因為被保險人發生的經濟損失,
有的屬於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的責任,
有的則屬於非保險風險所引起的。即使經濟損失由保險風險所引起,
也不等於損失多
少,
保險公司補償或給付多少。保險公司理賠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
從保險公司經營環節的工作流程看,
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最後環節。但是從邏輯的角度來講,
保險公司理賠質量的好壞,
直接關繫到保險公司其他環節的業務增長和發展,
最終關繫到保險公司經濟利益和長足的生存與發展,
所以理賠環節又是保險公司經營新一輪的開始。
Ⅵ 題目:以下哪項不屬於從營銷和理賠角度樹立保險業的誠信形象的措施( )
答案選擇D.一線的保險營銷員是公眾和保險公司之間溝通的主要橋梁,廣大消費者透過營銷員看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通過他們銷售自己的產品,傳遞自己的理念,所以,營銷員是保險公司的門面,代表了保險公司的品牌形象,甚至整個保險業的形象。然而令人擔憂的是,這一「門面」不僅專業技術不精,而且職業道德也不高,他們中的大部分成為令人反感的「掃樓員」和「跑街者」。部分人員利用消費者對保險的誤解,誘導甚至欺騙消費者購買並不需要的保險產品,導致高退保率和理賠率,從而使保險業形象大打折扣。所以提升營銷員的准入標准,建立優秀的營銷員隊伍勢在必行。改變營銷員傭金收入的計算方式,使其提取比例均勻分布於整個保險期間,並且與續保率相掛鉤。雖然保險公司的營銷隊伍很龐大,但是留存率很低,這不僅不利於提高保險營銷員的專業技術水平,也會給保險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所以,降低營銷員的首期傭金比例,提高續期傭金比例,將有利於降低營銷員的流轉率。另外,如果讓營銷員傭金計算方式與續保率掛鉤,有助於減少保險營銷員在展業過程中對客戶的誘導,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中國保險公司的賠付率只有50%-60%,相對於世界平均賠付率來說是較低的,這也是保險業形象不如人意的一個原因。所以,要想提升行業形象,就必須解決賠付率低的問題。保險公司應該杜絕惜賠心理,提升自身的理賠技能,減少拖賠、少賠、拒賠的現象,做到真正意義上的保護消費者,提高賠付率,及時理賠是最好的宣傳,是最好的提高聲譽的方式。
Ⅶ 從投保人,保險人角度看不可抗辯條款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從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角度來看,是一個對他們非常有利的條款。以往的時候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有一些不是很嚴重的或者過失性的沒如實告知,在保險責任事故出現時,會被保險人認定違反了如實告知原則,而判定保單無效,拒絕理賠。現在只要過了兩年期,保險人沒有提出異議的話,那麼將來不得以此為拒賠理由了。
從保險人來說,增加了逆選擇風險,就是會有帶病投保的現象出現。所以保險人會加強投保單的核保過程,還有提高費率甚至停止重疾險這類高風險的險種了。
Ⅷ 如何解答這兩道保險理賠分析題
第一題:保險公司給予賠付。交強險是隨車保險,而對於商業險來說,新保險法修訂了關於保險車輛轉讓,受讓人自動承繼保險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規定(第四十九條)。
第二題:保險公司應予賠償,但有要求被保險人變更並補交保險費的權利。問題分析有二,一是賠償問題,新保險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應注意這兒定義的是「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張先生的車出現事故,與改成計程車有沒有直接關系?從近因原則角度分析,並非充分條件,即構不成此款之規定,保險公司不能主張拒賠。商業是如此,而交強險更是從保護第三方角度而設立的,只要不在交強險條款拒賠幾項中,保險公司是無法拒賠的。二是,「用於出租」是否能構成沒有履行「重要事項告知」義務?從承保角度來考慮,只會影響保險公司收費問題,並不能拒絕承保,因為出租類車輛也在可以承保范圍,因此達不到重要事項告知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如果達到向保險公司告知後,以保險公司的承保條件標准,對保險標的不能夠承保的,可以採用此條款,但多見於壽險。 因此,保險公司可以要求其進行批發並加收保險費(權利),同時賠償張先生事故損失(義務)。
Ⅸ 保險公司理賠的概念是什麼
理賠是指當事人一方按一定的依據對另一方提出的賠償要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和過程。保險公司理賠是指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所規定的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接到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的申請賠償報告時,按約定履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義務。被保險人將其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後,在保險期限內可能發生經濟損失,也可能不發生經濟損失。當沒有出現經濟損失,保險公司不會給以任何經濟補償或給付。當出現經濟損失時,也未必保險公司一定給以補償或給付,因為被保險人發生的經濟損失,有的屬於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的責任,有的則屬於非保險風險所引起的。即使經濟損失由保險風險所引起,也不等於損失多少,保險公司補償或給付多少。保險公司理賠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從保險公司經營環節的工作流程看,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最後環節。但是從邏輯的角度來講,保險公司理賠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繫到保險公司其他環節的業務增長和發展,最終關繫到保險公司經濟利益和長足的生存與發展,所以理賠環節又是保險公司經營新一輪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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