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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車禍後保險理賠流程流程:
1、如果是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後定損,修車,最後到保險公司報銷,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險就什麼都不用管了,他們會幫你辦理一切事宜。
2、如果發生雙方事故,你的全責,那麼就要報案,對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然後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你,你先把錢給對方也行,等你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也可以,怎麼方便就怎樣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強險會有把上調,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你就隨他去他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你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如果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在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准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車禍賠償的計算: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3)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B. 修車時駕駛員操作失誤導致修理工死亡保險公司怎麼賠償
您好!以下三種交通事故案例,保險公司可要求拒賠:
案例一:
借車給無駕駛執照的人
瞿先生打來電話時正值「十一」黃金周,他在電話那頭向記者講述了這樣一件事情。
10月1日,瞿先生的同學呂先生打來電話向其借車准備自駕車出遊。考慮到「十一」期間自己沒有出遊計劃,且與呂先生交情不淺,瞿先生便毫不猶豫地將自己去年購買的寶來出手相借。
沒想到,僅僅隔了兩天,就傳來呂先生發生撞車事故,幸好呂先生本人並無大礙,但瞿先生的愛車還是受到了不小的「創傷」。原來,呂先生為了躲避橫穿馬路的行人,而撞到了一旁的欄桿上。瞿先生打聽了一下,如要恢復愛車原貌,需花費修理費8000元。
瞿先生隨即便向投保車險的保險公司報了案。保險公司在核賠過程中發現,瞿先生的同學呂先生並沒有駕駛證,這種情況下發生的事故的性質屬於無證駕駛,在保險公司車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范圍內,保險公司因此作出了拒賠的決定。
瞿先生在電話中表示,由於交警部門調查後認定,此次事故行人負主要責任,因此,瞿先生不想張口問呂先生索要修車費,而保險公司又堅持拒賠。因此,這筆8000元的修車費看來要自己掏了。
需要提醒有車一族的是,不要輕易將自己的車借給沒有駕駛證的人,不然,由此引發的一系列費用都需要自己「消化」掉。因為,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講,除了駕駛員沒有駕駛證發生事故不賠付之外,還有很多情況下發生的事故都不進行賠付。
比如,如果車輛沒有按時年檢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如果車輛沒有合格的車牌號也不賠償;由於人員超載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也不埋單。一句話,不合格的駕駛員或者駕駛的車輛不合格,保險公司都有權利拒絕賠償。因此,投保人在投保之後,更要注意按照條款規定去做,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案例二:
不知情下的無照駕駛事故
與第一個案例有所不同的是,這個無照駕駛所引發的事故,被保險人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
今年9月,上海某一塑料加工廠兩名員工駕車外出辦公。其中,一名員工為該廠駕駛員,另外一名則是業務員。因業務員想過把車癮,便要求駕駛員暫時讓位,讓其開一會兒車。誰知,在業務員開車後不久,便導致與其他車輛發生追尾事件,造成該廠價值30多萬元的廠車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傷。
進一步說,肇事者無證駕駛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根據《民法通則》中「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來賠償。《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第19條和《保險法》第44條均規定,由於第三者的行為造成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失的,被保險人既可向第三者要求賠償,也可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如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公司賠償後,應簽發「權益轉讓書」,把向第三者的求償權轉讓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代為被保險人行使追償權,但被保險人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也就是說,該塑料廠可以選擇,是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還是直接向肇事者要求賠償。如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可支付理賠金後,再向該肇事者追償。
舉個最近的例子,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規定,無照駕駛或醉駕,一旦肇事,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肇事者追償。
案例三:
合同未生效前的無照駕駛事故
相比上述兩個案例,發生在蘇先生身上的事情似乎更加復雜些。雖然同樣因為無照駕駛保險公司提出拒賠,但由於牽涉到合同生效與否的問題,蘇先生至今被弄得一頭霧水。
蘇先生的女兒小蘇於今年8月購買了某保險公司的一款壽險,保額為50萬元。在支付了首期保費後,小蘇指定其男友為身故受益人。數天後,保險公司發出問題信函通知小蘇,要求其重新指定身故受益人,其男友作為受益人不妥。當天,小蘇重新指定其父親蘇先生為法定受益人。
今年9月6日,保險公司業務員將改後的通知單交至營業部,8日交至支公司負責人,9日交至分公司。分公司同時接到報案,稱小蘇已於9月8日上午駕駛向朋友所借的車輛時發生車禍死亡。
保險公司經過調查發現,小蘇是無照駕駛,保險公司遂拒付賠款。但蘇先生要求全額賠付保險金。
在記者的采訪中,多數保險專家的觀點支持保險公司一方,他們認為,被保險人違反保證條款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保證是被保險人保證在保險期間對某一事項的作為或者不作為,或保證某一事項的真實性,被保險人一旦作出保證就必須遵守。而在本案中,被保險人小蘇違反了保險條款中免責條款的無照駕駛的規定,其沒有取得合法駕駛照駕駛車輛,造成死亡後,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但因本案涉及合同成立與生效時期的問題,因此,一些專家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們的觀點是,保險公司向投保人小蘇出具的是暫收收據,故其繳納保費的行為屬預期繳費行為,按《投保書》要求,合同未成立。另外,保險公司的暫收收據應視為保險公司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向投保人發出要約,且該附註申明中並沒有免責條款。投保人小蘇繳納首期保費的行為則應視為其接受了保險公司的要約約束,被保人小蘇的死亡正好符合該申明中保險公司自定的賠償條件。故即使在保險合同不成立的條件下,保險公司也應遵守其暫收收據附註申明的要約內容,按照被保人小蘇所申請的意外事故保險金予以賠償。
事實上,支持投保人一方的觀點的關鍵是,保險合同是否成立與生效。就案例本身來分析,保險合同既沒有成立也沒有生效,保險合同處於要約和反要約的過程中。案例中,因投保人小蘇指定的身故受益人不符合要求,保險公司向其提出反要約,即重新指定受益人,投保人在重新指定受益人還沒有將反要約的意見交給保險人的時候,被保險人發生了車禍死亡,所以,保險合同沒有成立,因此,更談不上生效。
除了上面舉例說明的三種情況,涉嫌毒駕、醉駕、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險公司也會拒絕理賠。即使上面說的情況都不是,保險公司也只按照保險合同里約定的最高賠償金額理賠。超過最高賠償金額的部分,由肇事司機自己承擔;肇事司機沒有能力承擔的,車主承擔連帶責任。謝謝閱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求助:保險理賠 修車流程
你好,我是太平洋的一名高級專務,針對你的情況,首先你給對方聯系,讓她聯系他的保險公司以及後續情況,畢竟他購買什麼險種你清楚嗎?他有義務為你服務。或者你直接撥打該保險公司的客服,問一下進展。預祝賠付順利!具體也可電話聯系。
D. 車禍後保險理賠流程是怎樣,出車禍了保險公司怎麼賠償
車禍保險理賠流程包括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1、報案在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在汽車保險公司內勤接到報案後,會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2、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4、理算復核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5、審批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6、賠付結案。
E. 死亡交通事故自己全責修車費用保險公司怎麼賠
先用交強險賠償,交強險賠償對方,財產損失賠償上限2000元,醫療費用上限1.8w,死亡傷殘上限18w。超出上限部分使用三責險賠償
不是全部損失都賠償的,醫療費用是按照醫保范圍保險(一般不會細算,按照花費的70-90%范圍賠償);誤工費,護理費等是需要提供相關資料才能按照實際水平賠償,不然就是按照標准(當地的工資平均水平啊,城鎮農村戶口平均水平之類的),殘疾賠償撫養費之類的都是安標准賠償
剩下的就是用車損險賠償自己的修車費用,這個不用擔心,基本上就全賠了(超過保額就推定全損)
F. 車禍 死亡 保險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車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車禍後保險理賠流程流程:
1、如果是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後定損,修車,最後到保險公司報銷,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險就什麼都不用管了,他們會幫你辦理一切事宜。
2、如果發生雙方事故,你的全責,那麼就要報案,對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然後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你,你先把錢給對方也行,等你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也可以,怎麼方便就怎樣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強險會有把上調,如果是對方的全責,你就隨他去他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你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如果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在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准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車禍賠償的計算: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3)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G. 車輛參加保險後車主修車被自己的車壓死如何賠付
交強險可以進行賠付。而第三者責任險旨在確保第三人因意外事故受到損害時,能夠及時得到保險上的救濟,是為了不特定的第三人的利益而訂立的,所以第三者責任險是不能賠付的。
交強險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
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
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是賠償11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