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解答關於交通肇事逃逸的話,保險公司是否理賠?下面是我對題目的理解。對於交通事故和逃逸,保險公司只為強險賠付,商業險不賠付。首先、對於交強險部分,相關法律沒有將事故和逃逸歸入保險公司的免責事由,《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機動車不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和喪葬費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貳』 交通事故逃逸的車損險理賠不
保險裡面有規定,肇事逃逸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根據《機動車商業保險條例》
責任免除
第二十四條在上述保險責任范圍內,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
2、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期間;
3、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4、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5、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
6、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7、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三)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注銷的,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2、被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徵用期間;
3、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4、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下落不明期間。
交通事故逃逸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
第十三條對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記12分;保險公司按規定應於次年上浮逃逸車輛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