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答的已經很詳細了,事故責任方承擔保險理賠的事。己方的保險公司不負擔的。
❷ 沒有交警開的事故責任認定,保險公司不賠怎麼辦
只要事故認定書真實有效,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進行拒賠的,保險公司一般會拿著認定書去交警校對。
交通事故索賠程序包括:
一、發出出險通知。出險通知又稱「索賠通知」或「損失通知」,是指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後,被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保險公司報告車輛損失情況並提出索賠請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及時報案、保護好現場,
並及時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如果自身受傷或有其他情況無法完成上述事項的,可以委託其他人代為辦理,當事人應當及時攜帶保險單、駕駛執照等到保險公司書面報案,填好報案登記表後交由理賠人員審核,確系無誤後領取《出險證明》和《出險通知書》,認真填寫。
二、接受理賠人員查驗受損車輛。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應當協助理賠人員查驗受損車輛,領取〈事故車輛修理托(承)修單〉,憑單到保險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受損車輛。
如果要求到其他地方修理,必須在托修單位估價范圍內修理,超出部分,修車質量及其他後果自負。結案或修車後應在一年內將單據交回保險公司。
三、向保險公司提供索賠單證。
所謂索賠單證是指能夠證明保險車輛發生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情況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是一般車損事故,沒有人身傷亡應提供以下證明單證:
出險通知書(單位蓋章);
出險證明(交通管理部門蓋章);
事故車輛修理托(承)修單(單位蓋章,修理廠蓋章);
修車發票(公車提供復印件、私車交原始件);
結算清單(維修車輛施工單)原件;
修理材料清單(材料明細表)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傷殘、死亡事故,除以上證明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傷者診斷證明(縣級以上醫院);
殘者法醫鑒定書;
死者的死亡證明;
搶救、治療以及其他各種費用收據。被償費收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蓋章有效);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傷亡者工資證明,家庭情況證明或是有關情況公證書;
其他必要證明。
拓展資料:
車險理賠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到保險公司理賠。理賠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車險理賠工作具有顯著的特點:被保險人的公眾性、損失率高且損失幅度較小、標的流動性大、受制於修理廠的程度較大、道德風險普遍。
注意事項:
發生事故時不要私了。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喜歡私了,也就是說怕麻煩,覺得去理賠就是浪費時間,寧願把這些時間浪費在和對方車主爭執上。
結果是耽擱了理賠的時間,往往是兩頭得不到賠償,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氣吞聲。
小損失理賠不值得。哪怕一丁點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險公司理賠。這樣做既浪費時間,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賠率,因為保險公司每年根據車主的出險率有一定的折扣。
拿太平洋保險公司舉例,太平洋公司規定:被保險車輛出險3次後,保險公司將從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險事故,則在條款規定的免賠基礎上增加5%免賠率,在一年內該項免賠最高增加15%。由此看來,那一小點損失去理賠就不值了。因此建議車主在有很小的損失時就沒有必要東奔西跑地浪費精力了。
車險理賠潛規則。不少保險公司都有一份所謂的「紅黑榜單」。「紅名單」上的車型,在買保險時能夠取得對比低的折扣;可一旦車型上了「黑名單」,為它們買保險就要加價,甚至被拒保。
例如馬自達6,在某些保險公司的費率系數能夠是1.1,而帕薩特的費率系數則能夠低至0.95。這也意味著,哪怕雷同的車價,同樣的出險記載,假如買商業險,馬自達6的價錢會比帕薩特高25%。此外,關於一些超奢華車來說,它們的系數能夠會到達1.2甚至1.3,甚至被拒保。
有一家公司甚至把保時捷、法拉利、賓利等一溜豪車整個列入拒保名單。
❸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情形有哪些
買保險時實事求是的填寫全部資料,不隱瞞虛報,特別是健康險有既往病史如實告知。只要保險合同的承保范圍都可以理賠。
❹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當時修車時,也就是理賠人員拆檢的時候,是否進行了一次性告知義務,也就是你所有需要理賠的手續告訴你,而且應該有一個勾選了的告知單。如果你記不清了,可以打該公司的全國客服熱線投訴,該案件當時經辦人員沒有給你說清楚,導致後期缺資料,而且就您的描述應該是4s店代理索賠的,可以說責任完全不在您。這種情況,你可以和保險公司協商解決的。
❺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我方沒有責任,對方的全責,保險公司就不用賠償了
呵呵,你交的交強險是國家法律強制要交的,你交的交強險是保障別人的,別人的交強險是保障你的,也就是說,對方全責,那麼就是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給你,假如說是你全責,那麼你的交強險就起作用了,保險公司就幫你賠償給他,明白了嗎?
❻ 保險不予理賠怎麼處理
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理賠原則
重合同,守信用。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重合同、守信用,正確維護保戶的權益。
堅持實事求是。在處理賠案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根據具體情況,正確確定保險責任、給付標准、給付金額。
主動,迅速,准確,合理。要讓保戶感覺到保得放心,賠得心服。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可以起訴嗎
即意味著訂立的保險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保險合同,否則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因而,保險合同的有效訂立事實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雙方商定了保險合同的條款,即保險合同已經成立;二是保險合同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即保險合同生效。但是在中國保險法理論與實踐中,對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問題爭議頗多,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本身內涵有待澄清,另一方面則是涉及到構成二者的要件問題多與保險費交納、保險單簽發等實際問題密切相關,尤其是在保險實務中往往因立法的技術問題而使標准難於統一,造成許多賠付的糾紛。鑒於此,本文將對保險合同的有效訂立問題作簡要的探討。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購買和同的時候都需要簽訂有效的保險合同,而保險合同是具有法律的效應的,如果保險公司沒有按照合同進行賠償,那麼我們是可以起訴保險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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