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京市社保中心電話
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其他公示信息:
辦公地址:水西門大街61號
稽核部,電話:86590964
基金征繳部,電話:86590931、86590932
企業養老保險管理部,電話:86590868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部,電話:86590733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部,電話:86590996、86590875
醫療保險管理部,電話:86590799
工傷保險管理部,電話:申報科:84713453、審核科:84713457
失業保險管理部,電話:86590821
(1)南京市失業保險部門電話擴展閱讀:
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社會保險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二、依法收支、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承擔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經辦工作。
三、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等手續;承擔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申報繳納審核工作。
四、承擔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
五、承擔參保人員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醫療等待遇的審核和支付工作。
六、承擔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七、承擔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八、對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葯店按協議進行管理服務。
九、承擔市衛生局委託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經辦工作。
十、承擔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統計報表的編制匯總、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編制經辦險種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二、督促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三、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② 失業保險金咨詢電話
(一)勞動者辦理失業保險,應該去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再就業中心。
(二)己經繳納社會保險至少一年,填表·表示自己有再就業願望。
勞動者不是自己主動辭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三)至於再交業中心電活,可以點擊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去找再就業中心電話。
③ 南京社保中心電話
南京市社保中心電話:咨詢號碼為12333。
征繳中心86590970
企保中心86590868
就業中心86590832
醫保中心86590798
失業保險86590806
監察支隊86590896
④ 失業保險聯系電話是什麼號碼
失業保險由當地社保局統一管理,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或撥打118114查詢當地社保局失業保險科電話。
⑤ 南京社保局人工電話是多少
深圳的朋友遇到社保問題,打社保局電話想轉人工服務怎麼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介紹:
有些朋友不知道打12333如何進入人工服務,甚至懷疑是不是沒有人工服務的選擇。其實,12333的熱線是有人工服務的,不過不是一接通就可以進入人工,需要根據業務選擇,到具體的分類時,才能有人工服務的選擇。
來看看具體的步驟:
步驟一、首先先撥通深圳社保局的電話:12333
步驟二、接通之後,會聽到對方的語音:你好,歡迎致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咨詢服務熱線~~
本月熱點問題請按「3」
勞動維權問題請按「4」
人力資源服務請按「1」
社會保障服務請按「2」
步驟三:這時,可以選擇你要咨詢的業務。如:按「2」選擇社會保障服務之後,將會聽到各種業務分類的選擇:
社會保障卡掛失服務請按「1」
個人參保信息自助查詢以及社保待遇自助查詢等請按「2」
養老保險業務咨詢請按「3」
醫療保險業務咨詢請按「4」
生育保險保險業務咨詢請按「5」
少兒及大學生保險業務咨詢請按「6」
工商保險及勞動能力業務鑒定請按「7」
失業保險業務咨詢請按「8」
其他業務咨詢包括參保信息變更、社保費用補扣請按「9"
重聽請按「#」
返回請按「*」
步驟四:具體選擇你要咨詢的業務,如想咨詢醫療保險的朋友可以按「4」,此時,電話那頭會提示你按住哪個數字鍵可以選擇什麼業務
這時,想直接咨詢人工服務的話,就可以按「0」進行轉入人工了。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局的人工服務非常難打入,需要耐心等待,不要掛機,耐心等待幾分鍾,或許就能打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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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失業保險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每個地區的就業管理服務處都有自己的辦公電話,並沒有全國統一的咨詢電話。
但是你可以撥打當地的12333(勞動、社保類咨詢熱線電話)查詢。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⑦ 南京市勞動局電話是多少
社會保險費征繳-86590849;
就業和失業保險-86590912;
勞動爭議仲裁-86590914;
養老保險-86590908;
勞動監察-86590812;
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的信訪處-86590916。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7)南京市失業保險部門電話擴展閱讀: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公務員管理的政策規定,擬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
(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的綜合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擬定全市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管理規則,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市就業創業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擬定全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協助制訂地方大中專院校招生計劃;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指導全市技工院校的業務工作。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准,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
(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綜合調控;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定全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管理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
擬訂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設規劃和管理規則;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風險備付金的籌措及管理辦法。
(七)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擬定全市企業人員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擬定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劃,負責高層次創新人才、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深化職稱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
(九)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十)擬定全市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全市勞動標准執行監管工作;牽頭擬定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起草並實施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規,受理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全市外國專家、高科技領軍人才和國外智力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相關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擬定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十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發布和政策業務咨詢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南京市勞動局電話是多少
勞動局已經更名為人社局,南京市人社局辦公室電話:68788038
人社局咨詢熱線:12333
地址:南京市水西門大街61號
(8)南京市失業保險部門電話擴展閱讀:
12333熱線同時也是全國統一的服務咨詢熱線,具體如下:
「12333」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國公益服務電話,主要為社會公眾提供就業、社會保險、人事、人才、工資收入分配和勞動關系等領域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辦事指南和投訴舉報等公共服務。
南京市人社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調配政策,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工作。
(三)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負責全市表彰獎勵工作。
(四)負責全市就業創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擬訂全市就業創業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指導全市技工院校的業務工作。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有關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法等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
(六)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綜合調控,牽頭對社會保障基金(資金)實施監管。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人員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養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
(九)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擬訂全市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對全市勞動標准執行實施監管,牽頭擬訂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
(十一)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受理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相關工作規劃和政策,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負責全市人力資源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