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事故中,定損金額、核損金額與理賠金額三者之間有著巨大區別,同時受多種因素影響。了解三者概念,有助於被保險人避免陷入思維誤區,有效保障自身獲得足夠事故風險補償;充分認識實務中定損、核損工作的風險要點,則能幫助保險人更好的進行定損、核損等理賠工作。
㈡ 涉嫌被查處車險理賠製造假現場,理賠金額一萬元被查處,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保險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律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根據《決定》第十六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
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罪】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㈢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給報案人虛報保險金額是否屬於犯罪
肯定是啊,應該是屬於騙保的一類
㈣ 保險公司定損金額為什麼不是賠償金額
保險事故中,定損金額、核損金額與理賠金額三者之間有著巨大區別,同時受多種因素影響。了解三者概念,有助於被保險人避免陷入思維誤區,有效保障自身獲得足夠事故風險補償;充分認識實務中定損、核損工作的風險要點,則能幫助保險人更好的進行定損、核損等理賠工作。
㈤ 虛報多少錢構成犯罪
虛報冒領多少立案標准
要看虛報冒領的數額,如果只有幾百塊的話,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則分以下兩種情況:1、如果是國有單位或者國家機關的話,虛報冒領可能構成貪污;2、如果是非國有單位的話,虛報冒領可能構成職務侵佔。
職務侵佔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量刑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貪污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罪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貪污罪屬於一種嚴重的經濟犯罪,不僅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阻礙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還降低了黨政機關的工作效率,造成整個社會的信任危機。
刑法條文
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3]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九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照國家規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數額較大的,依照本
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十三條
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第九十一條
本法所稱公共財產,是指下列財產:(一)國有財產(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三)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以公共財產論。
㈥ 保險理賠中的定損金額、核損金額與理賠金額應該如何界定
保險事故中,定損金額、核損金額與理賠金額三者之間有著巨大區別,同時受多種因素影響。了解三者概念,有助於被保險人避免陷入思維誤區,有效保障自身獲得足夠事故風險補償;充分認識實務中定損、核損工作的風險要點,則能幫助保險人更好的進行定損、核損等理賠工作。
㈦ 騙保保險多少金額被判刑
保險詐騙金額個人在1萬元以上的就會被判刑。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四十八條 保險詐騙案(刑法第198條)。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7)保險理賠金額虛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七條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規定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㈧ 汽車保險理賠定損數額與實際修理花費不符怎麼辦
1、保險公司本身負責理賠,定損結論與其利益有直接關聯,確實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容易對保險人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害。保險公司定損結論普遍受到質疑。
2、可以通過法院來解決,法院一般有兩種做法:一是雙方協商,認可一個都能接受的賠償額度;二是在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法院會委託具有資質的價格認定機構給事故車輛定損。
㈨ 對保險理賠金額有異議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理賠申請通過審核之後,對於保險公司給出的保險理賠金額存在異議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首先聯系保險公司說明有關情況,請求協商解決;
二、如果保險公司不解決的話,可以找當地的保險監管部門投訴;
三、還是不行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㈩ 保險公司騙賠的案子多嗎,金額大的怎麼調查
說多就多說少就少,這個就得看你怎麼想了
你說沒現場的,為了不免賠,自己或者讓修理廠製造一個現場你說算騙賠不?
調查好說啊,如果領導說查,嚴查,那一定能查出來,在真的假賠案都會有蛛絲馬跡,有點經驗的查勘員或者核賠人員一看出險地點啊出險日期時間啊現場照片啊,都會有第一反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