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你核實三個問題:
1.你的車和對方車修理費用超沒超2000元(這里指的2000元,是指的雙方各自損失超過2000沒?不是總損失超2000)
2.你手上有沒有事故證明?
3.對方車是否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
如果具備以上三個條件,我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雙方事故,你負主責,對方負次責,如果雙方都有損失,雙方損失都不超過2000元(以太平洋保險公司定損為主),那麼雙方在交強險內互賠,意思就是說,你的交強險賠對方的損失,對方的交強險賠償你的車損失,你只用支付對方的修車費,然後憑修車發票,去保險公司取錢即可,如果對方的損失超過2000元,那麼在交強險賠完之後,用你的商業三者險按責賠付.
至於你的車損就由對方來賠付,同理,如果你的車損超不過2000元,對方的交強險一次性賠清,如果你的損失超2000,在交強險賠付2000後,對方商業三者險按責賠付你,不足的部分由你的商業車損險補足.
至於說到時效,如果總損失在10000以下的,不會超過5天吧
② 車險理賠流程
首先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
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簽收審核索賠單證,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理算復核,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審批,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賠付結案,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③ 保險理賠流程怎麼走車險理賠流程有哪些
出險-報案-查勘-定損-核價-核損-核賠-支付
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險單證;2.出示行駛證;3.出示駕駛證;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5.出示保險單;6.填寫出險報案表;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8.詳細填寫報案人和駕駛員和聯系電話;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13.交付維修站修理;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託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15.車主簽字認可;16.車主將車輛交於維修站維修。[1]
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
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2.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復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5.審批
(1)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