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在國外的話是個買保險的風險,但是你現在在中國,中國對於保險的賠償監管有兩方面,第一是保證金,保險公司每賣出一份保險,需要賠的錢已經按比例存在了保監會;第二是接管,如果一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會由銀保監會接管,如果接管依然不能挽救,銀保監會就會指派其他保險公司接手保單以保證投被保人權益。所以這方面你是完全不用擔心的,你需要考慮的就是如何把自己及家庭的財務風險通過合適的保險產品去轉移掉。
⑵ 保險沒有定損怎麼理賠
一、
車輛沒定損不理賠,因為保險的原則是沒有損失沒有賠償,你不修相當於你沒有損失,當然後的不了賠償。車輛定損可以找物價局定損後修車,然後拿著物價局的定損單起訴保險公司。車輛定損單一般是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出。
物價局定損的程序每個省份的做法都不一樣,但是也不會相差太多。如果涉及到調解或者訴訟方面的,交警隊和法院就認定物價局的評估是唯一的證據。
三、物價局對車輛定損鑒定費用是多少錢
物價局對車輛定損鑒定費用為鑒定損失標的額的8%。鑒定費由申請鑒定方出。物價局對車輛定損鑒定費用由對方保險公司出。一般情況下是物價局定的高,一般不會出現物價局定的價格不夠修車費這種情況。
四、車輛定損的注意事項注意點一:事先確定維修方式
車輛某些部位損壞後,到底應該更換還是應該維修後繼續使用,投保人和定損員的意見也容易存在分歧。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部件的處理意見以修復為主,即損失部件可以修復使用,且不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應當進行修復處理。如果損失部件無法修復的,可以更換損失部件。故而在維修之前或者維修進行過程中,建議投保人及時與定損員協商,確定好維修方式,以確保能夠獲得相應的賠償。
注意點二:可協商定損金額
除維修方式易起爭議外,車險定損的爭議中,對維修價格的爭議佔了多數。經常出現的情況是:維修廠給出的維修費用金額高於保險公司定損員核定的損失金額。
通常來說,定損員在定損時會參考市場維修價格,確定合理的維修金額。但維修廠因進貨渠道等原因,所進的零件價格較高,或維修廠因為其他原因,造成維修金額比較高。在這種情況下,客戶若對定損額存有異議,其實是可以與定損員多溝通,並由定損員與維修廠協商處理的。實際上,大部分的保險公司並不是「一個數字定終身」,仍有協商的餘地。
注意點三:定損和維修要到同一個地方
除上述兩項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員確認按照4s店的維修方式確定損失金額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廠進行維修。因為4S店所需要的維修金額是高於普通修理廠的維修金額的,如果客戶按照4S店的定損金額向普通修理廠支付維修費用,就相當於客戶的維修費用付多了。到時候索賠時,保險公司是按照客戶實際選擇的修理廠標准重新確認損失金額,車主本人可能產生不必要的支出負擔。
⑶ 向保險公司只報案了一次案,但沒有去理賠,也沒
保險報案沒賠原則上不算。
車險理賠流程:
不同保險公司在理賠程序上會有所不同,但理賠的基本步驟大部分還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迅速報案:
車險條款通常規定在出險後48小時內報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委託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託書。
定損修理:
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必須經保險公司定損(定損可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損資格的廠店進行,但必須保證三方人員全部在場),以核定損失項目及金額;
定損完畢後才可修理受損車輛;
給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理賠前也要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項目和相關證據、數額;
當車輛被盜或被搶時,應該先向公安機關報案,應在24小時內通知出險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隊;
然後向保險公司報案,車輛被盜或者被搶48小時內攜帶個人資料到保險公司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通知單》,辦好登記手續。
三個月內,車輛未能尋回的,可帶齊以下證件:
公安機關開具的失竊證明、保險單正本、被保險車輛的行駛證、駕駛員的駕駛執照、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報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車輛的鑰匙到保險公司索賠。
⑷ 為什麼買了保險,沒有發生理賠,認為是件有意義的事
以為了理賠為目的的投保行為,即使有一天得到理賠了,您會後悔當初購買的保險太少,或者是身體或財產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因此,沒有發生理賠您將來有一天會發現從保險公司領取了更多的錢.所以更有意義!
⑸ 車險沒有現場怎麼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有人傷要及時110、120及車險報案(48小時之內,不然不理賠,現場就報最好,別自己開車送人去醫院移動現場,萬一傷者掛了,責任不好定你就完了)、交警會扣車拿走交強險保單,傷者要住院的話,1000元辦個住院就成,憑1000元收據去打發票或者在護士辦公室牆上找到發票自己保存(報銷憑據)別想一分錢不掏,雖說在肇事人無力墊付的情況下,有道路救助基金和公安部門出通知讓保險公司先行墊付醫葯費,但最好不要走這一步,過於強硬一分不墊付是不可能的,初期就容易激化矛盾,被打被砸那是自找的,一般沒人同情,和醫生說下用醫保葯,後面就不要管了,該檢查就檢查,該用葯就用葯。
2、保險的人傷專員必聯系,務必要他來醫院,期間要多次聯系,做什麼檢查、用什麼葯、材料的都去打電話煩那個人傷專員去,並要提出現在是搶救人的,你人傷專員要來定什麼醫保和非醫保的,不然報銷有的煩,打120最好,省的動自己車子,拿好救護費發票報銷。
3、傷者辦好住院手續後憑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書去交警隊提車,一般是交押金幾千至幾萬不等,一般是交錢至指定銀行,看傷者病情,錢交了就可以去停場車提車(施救費發票報銷),這個錢是用於傷者的治療費用,報銷時交警隊會給你錢或發票,別以為看過什麼貼子就能一分錢不花處理交通事故,停車費都不付。真和你來勁了,依法查你車證燈光三角牌滅火器什麼的,盜搶車輛也能排查你玩玩,除非你不在本地開車了,不然有招對付你。
4、傷者住院後,可以根據情況去交警隊定責拿事故認定書,找保險修自己的車去吧!和弱者相撞一般都是你全責,原因你懂的!沒人掛掉沒植物人沒終身癱瘓的,也最好認全責,方便處理,為那N%是對方責任沒必要,你就無責還要承擔10%責任呢,還有重大傷亡的一定不能亂認責,弄不好就是天文數字和刑事責任,當然這種情況下,警方也會慎重定責,而且你也有行政復議的權力。兩輛轎車相撞,自己別主動認全責!除非頭腦壞掉了,認全責只是相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這類弱者而言的!一般與弱者相撞,基本判也是全責!你有保險,他沒保險,你是機動車,他是非機車,為了省事!為了省心!為了和諧就這么簡單!當然你要覺得全責不好!你也可以不認全責!仁者見仁了!
5、傷者住院期間別閑的骨頭癢,跑去看望傷者,傷者不會因為你的看望而對你有好感,會減少你的賠償錢的,那個都是有規定的,不可能少的。弄不起還起反作用,以為你膽小怕事,容易獅子大開口。當然你要是撞出交情來,准備交朋友了那就另說了!等傷者出院靜養後,一般都是一起去交警隊處理的,交警隊處理就是調解其實就是和諧,糊糊弄弄結案件,堅決不要同意,在調解書上簽字同意了基本上自己貼錢很多,一般都是將護理和誤工這個時間算的很長,你到保險公司是不認可的,因為這是屬於你自行承諾的,貼錢是肯定的。三責險條款上一般都有這么1條: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屬於保險人賠償范圍或超出保險人應賠金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金額。。
6、不要以為交警隊的調解有用,保險基本不認可的,按理說錢都是保險公司出的,保險公司為什麼不去交警隊一起調解呢,因為保險一去交警隊就是面對你和傷者及交警隊的三重壓力了,你買保險是為了轉嫁風險!但保險也不傻,他還是會轉嫁風險給你,不會去交警隊的!而你一旦被簽字定了調解協議了,再去保險公司報銷,保險公司收拾你就和玩的一樣,就會拿出上面那條規定和你一項項的核對費用,那個筆劃一次,你就要自理一次錢。
7、不同意調解要求對方起訴,堅決不調解,遇到無理取鬧就110,法院判十萬,保險公司不敢少1分,明確告訴對方如果有關系有活動能力可以去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多賠錢,當然賠的太多可以帶你分點。
8、法院對於沒有重大人員傷員的交通事故一般不開庭,也是民事調解,但這個調解比交警隊的管,是由保險公司的專職律師與傷者及其代理人或律師簽訂的調解書,車主嘛就坐在邊上看熱門就成了。其實都是老熟人,常年搞交通事故的律師都認識,就看那保險公司與傷者及其代理人在法院就像買菜一樣討價還價,主要就是護理和誤工時間的長短,一般要求出具誤工證明和納稅證明。以前遇到的那個傷者,估計單位沒有扣錢,也沒有證明,保險公司按城鎮戶口算的誤工費、護理費、還有什麼交通費、營養費,當然像什麼骨折嚴重的開刀就有傷殘評級了,其實都看保險公司了。就是保險公司一張嘴,多給也行,少給也行。談好了你簽字認可,把相關修車治療費用全給保險公司律師一並處理,最後等保險公司打錢到法院帳上,你拿回你的修車錢或墊付醫葯費、傷者拿回相應的賠償錢,各拿各錢,各走各路。
9、一般在法院,保險公司的律師會忽悠你,什麼險種不對,不計免賠沒有買,要你自己掏多少錢的,自己要拿出保單核對下,基本的知識還是要懂的,不然看你是個傻鳥,容易忽悠你自己掏錢。真要沒買,這個也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別聽律師說的什麼沒有權力決定,沒有權力決定保險公司要他來法院干鳥,看熱鬧的嗎?
10、險種、不計免賠忽悠不成,就是醫保、非醫保再來忽悠你掏錢,拿出住院那個清單掃一眼說你要多少錢,這個都是非醫保的,你要把之前第2條做的事說出來,把責任全扔給保險公司,買保險本來就是為了轉嫁風險!為了搶救傷者,用葯和檢查是由醫生決定的,你是不能決定的,不敢延誤傷者的治療,這個是人傷專員和你保險公司的事,錢是你保險公司出的,你自己就有義務進行監督規范用葯和檢查,和車主是沒有關系的,要保險公司非醫保有什麼依據來源要舉證出來?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都沒有提到醫保與非醫保之分,打官司保險基本必輸!當然不出或少出非醫保費用還有其它可以辦法,自己多想!
11、原則就是不墊付(你請客傷者住醫院,傷者老婆做護理,每天都是好多錢,長住才好呢,多安逸)、不探望(探望多了,傷者以為你什麼都不懂,害怕鬧事,容易大開口要錢)、不調解(交警隊調解沒強制力、保險公司不認可,容易自己貼大錢)
12、私了後患巨多!容易給完錢,過了一段時間又來要錢!基本骨折以上不經法院的是頭腦進水了,現在物價飛漲,骨折弄個開刀什麼的幾萬太正常了!弄個傷殘評級也簡單,又是幾萬!要是腦部受傷開刀沒個六位數根本解決不了!私了那是傷不起的!
13、平常那種碰到人的給個幾百就走人的情況,如果實在閑的蛋疼可以叫上保險慢慢玩!交強險無責賠付醫葯費1000元!個人感覺性價比較低!有行車記錄儀感覺明顯碰瓷堅決報警!
12、以前說的A類條款承擔司法簽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的,這是老黃歷了,現在要買法律費用特約險才行。
13、不計免賠的意思就是百分百賠付,沒買的話就是要根據相應責任要你自己承擔部分,所認一定要買。車損險修自己車,三責險修對方車和人的(30和50保費沒多大區別,相差二三百,但保額多了20萬,感覺三責20-30萬現在不夠用,見過撞上磨托車受傷,顱骨骨折,蛛網膜出血最後連同傷殘賠償結案,他是20萬的保額,最終貼了十幾萬),司機乘客險修自己車上人的(沒這個險種最好不要帶人,自己主責以上,不管是同學還是朋友都沒用,出事你得掏錢,萬一坐個4-5人,交強險只有1萬醫葯費,三責險又用不上,你Y的發大財了),車子不要輕易借人!A3也就幾萬元,撞上人那價不好說,一般還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14、機動車相撞沒人傷,一般不扣車,都是快速處理或定損中心,報了保險,拿了事故認定書就去修車吧,遇到無理的人,第1是找交警處理,第2是有單位的去找單位找他或領導,第3是個人的上述無效直接法院起訴!
⑹ 保險沒有理賠清楚可以結案嗎
假如你買了交強險(強制險)(交強險還是可以賠對方財產2000元),及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30萬, 打比方如果對方死了要賠41萬,總共交強險賠11萬,商業險賠30萬,那對方車損就沒保額賠了,你可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投訴。
⑺ 出現沒有現場保險理賠
如果是多方或者雙方道路交通事故的話,事故車輛無第一現場在雙方說法無爭議的情況下到還好說,如果移動了雙方車輛又沒有證據證明究竟是哪一方的過錯,移動了車輛的情況下交警沒有辦法根據現場定責就只能是雙方各挨五十大板的結果,之後再找各自的車險公司理賠。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車險公司也可能會拒絕理賠,總體來說為了避免移動了車輛的情況下產生事故車輛無第一現場理賠有問題的情況出現,車主可以提前做一些准備。
在出現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下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必須破壞第一現場,車主一定要在現場破壞前拍照作為證據,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錄制一段視頻作為證據。當然如果有行車記錄儀可以記錄整個事件的發生就再好不過了。無論如何在出現道路交通時候的時候車主應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保護現場避免出現事故車輛無第一現場的情況,如果實在沒有辦法也一定要留足證據方便交警定責,車險公司定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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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保險公司該理賠而沒有理賠怎麼處理
威脅找媒體爆料,起訴保險公司,不過要仔細看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