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通事故後已經簽訂私了協議,由保險公司理賠,可是保險公司理賠需要把款打到被保險人卡里,我們是被撞方
每個保險公司的理賠款都是打到被保人銀行卡里,可以讓他先墊付給你
⑵ 保險公司讓我撤訴給我協議理賠但是賠的少怎麼辦
按照正常程序進行理賠 如果比正常理賠少 那就不撤訴 讓保險公司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⑶ 保險為什麼要我撤訴才賠錢
那你就跟保險公司簽一個協議,約定你撤訴他必須賠,你有這個協議做保證,簽完了你就撤訴唄。
⑷ 雙方達成協議保險公司理賠完了還能上法院起訴嗎
1、雙方達成協議保險公司理賠完了,正常情況下,案件就結束了;
2、如果事後認為協議存在不合理的部分,可以繼續找保險公司交涉協商,保險公司有二次核賠機制;交涉協商不成的,可以咨詢律師到法院起訴。
⑸ 保險公司非要簽字撤訴協議才肯理賠怎麼辦
這對你也是公平的,你不能一個蘿卜兩頭切!人家保險公司認賠,你就別不依不饒了。除非,你通過投訴或者訴訟,你發財,保險公司破產,能達到這樣目的,你繼續!
⑹ 發生車禍保險理賠後,需要跟受損對方簽協議嗎
保險公司調查定損後,會列印理賠單,受害者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沒有爭議,理賠才能進行,理賠就是一次性賠償,受害方不同意保險公司的理賠,可以和保險公司協商或者起訴保險公司,而不能直接找肇事者簽協議。除非肇事者不在保險,全險的賠償由保險公司承擔,肇事者不需要接受受害者的任何協議。所以,根本不需要簽協議。你只有強險的話,保險公司的賠償有限,不足部分,自己掏腰包,需要簽協議。
⑺ 交通事故後雙方當事人當保險公司理賠,達成共識後需要簽定什麼樣的協議
這個要看你起訴的內容是什麼。保險公司理賠是基於其對被保險人的保險義務。如果被保險人已就損失項目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並簽字確認,這個賠償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但被保險人可以就賠償協議沒有涉及的內容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建議你咨詢律師。如果賠償協議明顯有失公允,或是在受欺騙、脅迫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向法院主張權利的,但這個需要充分舉證。
⑻ 簽訂賠償調解協議書後保險公司是否應當理賠
簽訂賠償調解協議書後保險公司應當理賠。
保險公司拒賠只有在被保險人未按規定履行約定義務的條件下才成立,而保險條款中沒有相應的免責條款。
車險理賠流程:
不同保險公司在理賠程序上會有所不同,但理賠的基本步驟大部分還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迅速報案:
車險條款通常規定在出險後48小時內報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委託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託書。
定損修理:
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必須經保險公司定損(定損可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損資格的廠店進行,但必須保證三方人員全部在場),以核定損失項目及金額;
定損完畢後才可修理受損車輛;
給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理賠前也要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項目和相關證據、數額;
當車輛被盜或被搶時,應該先向公安機關報案,應在24小時內通知出險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隊;
然後向保險公司報案,車輛被盜或者被搶48小時內攜帶個人資料到保險公司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通知單》,辦好登記手續。
三個月內,車輛未能尋回的,可帶齊以下證件:
公安機關開具的失竊證明、保險單正本、被保險車輛的行駛證、駕駛員的駕駛執照、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報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車輛的鑰匙到保險公司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