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是指當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出現合同規定的損失後,理賠人員把各種單證和責任審核後,把保險金賠付給客戶的一個過程,保險的基本職能是經濟補償,補償的表現形式就是理賠。近年來,國內的保險公司為了謀求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普遍存在重業務,輕管理的傾向。目前在保險理賠方面,保險公司並沒有達到讓人滿意的理想狀態,一方面,很多客戶出險後得不到賠償,紛紛抱怨「理賠越來越難」,導致理賠風險逐年加大;另一方面,理賠工作還不夠完善,存在不少漏洞,導致保險資金大量流失,嚴重影響了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因此,盡快提高理賠服務水平、提高信譽、打造核心競爭力是當前各公司理性發展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
一、我國保險理賠存在的問題
(一)理賠准備難
理賠准備,就是客戶在出險後通知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在理賠前的各項准備工作。主要包括:單證准備、理賠資料准備、理賠證據准備、損失核算準備等。我國的保險理賠在理賠准備階段就充滿了各種困難因素。首先,由於保險公司以盈利為目的,比較關心客戶是否繳清了該交的費用,而且保險公司是以大數法則為營業規則的,所以保險公司不一定會對每個保險客戶的單證、資料准備齊全,一旦出險後,很難准備好所要的單證和資料。其次,為了准確核算損失,公司還要派出人員到出險現場進行查勘,審核責任,然後取證,為下一步的損失核算工作做好准備。第三,雖然上明確要求,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保險公司。可實際上,有些被保險人根本沒有在出險後第一時間通知保險人的意識。加之有的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不高和事故當事人的不良動機,使得保險責任很難認定,損失不好核算。第四,為了精確的認定保險責任,核定損失,防止騙保騙賠現象的發生,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嚴謹的理賠程序,依據交通、氣象、公檢法等國家權威部門或關聯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理賠處理的重要證據。由於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要求各種部門有為保險公司出示證明的義務,加上證明人員的辦事效率不高,使得取得證明文件的手續過於繁瑣,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帶來了較多的麻煩。
(二)理賠速度慢
評價理賠效率的高低,速度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因為客戶出險後,最關心的就是能不能及時賠付以降低損失。通過分析得出,對理賠的各個環節,用「理賠速度」這個概念可以比較全面的反應出一個公司的理賠服務水平。一個案件從保險事故發生到被保險人領取賠款,包含出險、報案、查勘、立案、核賠、結案、賠款支付等多個環節和時間點,而且規定:各出險案件從出險到報案不能超過24小時。所以「理賠速度」是指從出險到賠款支付這個完整的時間段。而我國的「理賠速度」不是很理想,很多保險客戶的案件從出險到得到賠款超過了規定的時間,這嚴重的違反了保險法的結案後10天賠付的規定,理賠速度不盡如人意。
(三)准確賠付難
現行保險公司的理賠實際運行效果並不理想,這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面的結果。有些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減少支出而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要求故意進行少賠、限賠、或拖賠;而一些保險公司則為了佔領市場份額,塑造自己「良好」的社會形象,挽留更多的客戶,對客戶的請求一概賠付,以致濫賠;投保人方面,道德風險泛濫。有時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會自己製造出險情況,騙取保險金;或者自己製造條件,把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謊稱是保險責任,以此欺騙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由於處於被動,再加上人力資源不足等問題,面對各方面的保險欺詐,他們都無能為力,導致騙賠泛濫,無法准確賠付。
二、保險理賠難的原因分析
(一)保險法律制度建設不夠完善
每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都必須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去規范和保護。由於現階段我國並沒有制定新的約束保險理賠的法律法規,保險公司的理賠基本上還是沿用以前的規定,使得在理賠方面的漏洞越來越多,出現了許多逆選擇和道德風險,導致賠付率急速上升。另外,保險公司法制觀念比較薄弱,擔心會影響自身的形象,很多情況下不敢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理賠的矛盾問題,往往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出問題時都私了,從而埋下了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禍根,大大的增加了理賠風險。
(二)我國的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
原則是保險的第一原則,只有誠信,才能讓社會和人民群眾接受,人民群眾才能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險業的發展。然而,我國保險業誠信環境不是十分理想。首先,保險公司信用度低。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投保非常容易,有些素質較低的業務員為了業績,不惜欺騙隱瞞客戶,損害保險業的形象;第二,理賠程序煩瑣。保險公司理賠程序繁瑣,環節眾多,而且存在惜賠、拒賠現象;第三,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在已經確定賠款責任之後10天之內必須把賠款金額付給客戶。而大多保險公司都沒有嚴格履行賠款時限的義務,許多賠款的時限都超出了保險法的規定。其次,投保人也存在誠信問題,其中猶為嚴重的就是欺詐。投保人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一切條件,製造出險來欺騙保險公司。保險欺詐行為不僅是保險業健康發展的主要障礙,而且已經成為保險人最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
(三)缺乏高素質的保險人才
保險理賠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保險標的涉及面廣,而且標的風險的組成因素也十分復雜,所以調查難度很大,這就要求保險理賠人員,應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辨別真偽能力。而現有部分理賠人員不具備這種知識和能力,使得在理賠過程中無能為力,辦事效率很低。每當出現復雜賠案時,往往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另外,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和責任免除的情況。但是,部分業務員在展業時,沒有履行詳細的解釋說明義務,有的更誤導投保人投保,只說明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會得到多少賠償,而對一些限制性條款及責任免除條款則講解很少,甚至不提。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實際賠付往往達不到投保人的預期,產生矛盾,導致理賠難。
Ⅱ 保險理賠問題
看你買的什麼了,如果是年金、兩全之類的,理財類的也沒啥
如果是重疾醫療的話
早產的寶寶直接是要告知早產的,難產我還沒了解過要不要告知,不能告訴你。不過這種也會有健康告知的,一問一答的形式。問你的你答,不問你的不需要答,有些還需要後續提供其他資料供保險公司核保,保險合同後面或者前面會附這個健康告知的表格的。
你去看看你保單上的健康告知,是怎麼問的,你是怎麼填的。
如果你擔心後期影響理賠,可以再問下業務員要不要補告知。如果業務員不靠譜,直接打客服電話。
而且嗆奶的話,這個屬於意外吧,有引起其他疾病或者住院或者開刀什麼的之類的嗎?如果住院開刀之類的是要告知的。
總之也不了解你的具體情況,沒法准確回答。而且每家公司核保的條件也不都是一樣。僅供參考吧。
你不放心就問下業務員或者客服。記得錄音或者保留聊天記錄。萬一碰到不專業的業務員,將來扯皮麻煩,也是個證據。
Ⅲ 中國人壽保險存在哪些漏洞
你提的問題不夠具體。也不好做出回答。保險業弊端特別多,代理人誤導你是著呢廣場的。我有個親戚在人壽業務部,在縣級是業務做得最好的,工資不高,提成一年二十來萬。。險種有一百多種,一般來說出事後是有點不容易拿到保險金的。代理拿的傭金是百分之三十三,為了促進業務發展,進入人壽業務部門檻較低。基本上你能把保險賣出去就要你的,要是三個月沒有賣出去過保險,你就不是公司的人了。
Ⅳ 保險公司存在管理漏洞發生的賠償損失要業務員承擔嗎
保險公司存在管理漏洞造成賠償損失責任在保險公司,跟業務員沒有必然的聯系,即便是業務員有責任也應該是次要責任,主要責任還在公司。
Ⅳ 保險理賠方面的問題
.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准: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致殘賠償項目和標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Ⅵ 保險理賠問題
可以先出院的,出院時要求醫生在出院小結或醫療證明書中註明:是否需要後續治療及費用大約多少錢,然後和對方肇事司機約好去交警隊調解,如果對方願意先把後續治療這塊的錢付給你,那就方便多了。如果不願意,那隻好等一年後做過手術了再一次性去保險公司索賠,一般是不存在保險公司就這次事故已發生的醫療費先賠瞭然後等你一年後手術完成了再繼續賠付後續的治療費。保險公司對於一次事故只賠一次,你們雙方對於後續治療的費用沒有談好,保險公司可以視為本案未處理好,不予受理。除非一年後的手術費用非常高,你們自己支付不起,可以在一年後向保險公司申請預付賠款。
Ⅶ 關於保險理賠問題!
百萬醫療的審核條件很嚴,告知了可能會拒保。不告知,如果該記錄被保存且調查發現,大概率拒賠。
Ⅷ 關於保險理賠證據提供的問題
首先確認你的保險是什麼險種,什麼保險就需要什麼證明。
打個比方你是買了意外險,那就得證明這個死亡是因意外引起的而非疾病過世。
Ⅸ 保險之家賣的保險理賠有問題么
要了解保險銷售和理賠的問題首先要了解公司的性質,保險之家是品牌中介公司,也就是說,保險之家的主要業務是為客戶提供中介咨詢服務,給客戶提供的保險產品,來自於和保險之家合作的上游保險公司。中介機構選擇的保險公司都是合規合法的,畢竟如果保險公司有問題,對於中介機構自身也有影響,所以他們會很謹慎。理賠也是由保險公司承擔,不過保險之家為客戶提供理賠代理服務,並且這種服務是增值服務,是不收取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