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有個定價軟體,它根據維修店的級別來測算工時費,二類店比4S作價要低,主要是在工時費上,但是它不能強行指定你必須去4S,另外理賠員定損時是按照4S統一價定的,是根據不同車型,不同零件、不同毀損程度套用的定額,大多數情況下顯性傷保險公司定的價格4S均可以接受,因為大多比市場價稍高,你這種情況可能是有隱形傷,也就是從外表上看不出來的傷,理賠員不能拆你的車所以大多先不定損,但是如果拆開後確實有傷,則可以補定損,但是要讓4S拍照或寫說明,必要時要把換下的舊件給保險公司,你可以先讓4S店根據實際情況直接給定損員打電話協商,看看需要補什麼手續,一般情況下定損員都是認賬的,如果你卻有證據而保險公司拒賠那隻能起訴保險公司了,不過據我經驗,只要是事實保險公司會認的。
2. 對保險公司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保險協會仲裁或交人民法院判決。
首先看保險公司賠付的有沒有問題,而不是是否滿足你的要求。你的要求只有是合理的,必要的,才會被支持。就拿醫療報銷來說,不是什麼葯都給你報的,他有一個類似醫保的標准。而且對於各項費用他都有標准。像誤工費是根據行業平均基數來的,而且你要保留各種單據。
我有個同事,她家的新車叫人給撞了。對方不同意去4S店維修,因為4S店的報價會很高,全責方沒上專修險,保險公司不給報銷。於是雙方車輛仍在停車場... ...在此期間是不是所有打車費都都可以獲得法院的支持呢?顯然不是。
3. 對方不同意保險公司定損怎麼辦
對方不同意保險公司定損,可先自行協商解決,還是不行再找第三方仲裁。
車險仲裁依據: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相關規定,選擇並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可以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而且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決和法院判決一樣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一裁終局。即裁決一經作出,就發生法律效力,並且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糾紛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裁也沒有二審、再審等程序。
《仲裁法》第四十條規定:「仲裁不公開進行。」此舉可以防止泄露當事人不願公開的專利、專有技術等。仲裁方式保護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更為重要的是仲裁從庭審到裁決結果的秘密性,使當事人的商業信譽不受影響,也使雙方當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於日後繼續生意上的往來。
4. 保險公司不給我理賠,各種理由,我該怎麼辦
現在保險就是騙人,我保險交了一年後得病了,後來手續都給保險公司了,保險公司找各種理由拒賠,甚至都把你十年前的病查出來說各種理由達不到賠付,我就想知道上保險的時候你怎麼不去查,那時候你怎麼不說,住過院的不能上保險,還好我剛交了一年,這要是交了幾年後損失可大了,一年兩千多啊,所以上保險的時候三思啊
5. 保險公司如果不願意理賠怎麼辦
關鍵你說的不願意理賠是什麼意思,你問問題要說清楚你是因為什麼事需要保險公司理賠,然後要把保險條例截圖發上來,我們才能知道你要理賠的事是否在保險公司理賠范圍之內,如果是重疾病險,裡面說有規定要得什麼病才能有理賠,如果得病不是保險指定的那種病就不會理賠。你要去看清楚你買的那個保險裡面的條例就知道了,如果符合理賠,你可以向當地的保監會投訴。如果沒用,那麼只能請律師起訴保險公司了。目前只有這兩個辦法了。沒有其他辦法。
6. 對方不同意保險公司開出來的理賠,我該怎麼辦。
如果兩人再協商不成,你就不用管他,讓他起訴吧。不合理的賠償法律上也不會支持。
7. 我被追尾,對方全責,但保險公司理賠我不接受,我該咋辦
你起訴,把追尾的人與保險公司同時告上法庭,依據判決來解決你的賠償訴求是條很好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