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可以先就已經發生的費用向保險公司理賠;以後再發生費用的,仍然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理賠的。
2. 車輛保險買一年,在一年內出現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車輛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每次都要陪償
一年內無論客戶出幾次保險事故,保險公司都會賠的(保險限額之內),但是客戶的記錄會有出險記錄。明年還是買這家保險的時候保費會比較貴。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車上人員責任險系指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不是行為人出於故意,而是行為人不可預見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導致客戶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造成的費用損失,以及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2)車輛交通事故二次保險能理賠多少擴展閱讀:
車險理賠注意事項:
一、隨車攜帶機動車輛《三證一單》的清晰復印件、即車主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大單。在此特別提醒大家,許多保險公司的保險小卡已不在作為理賠憑證。
二、出險及時報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時需要提供保單號碼、出險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等基本情況。
三、臨時牌照車輛一般只辦理了短期交強保險,且有規定路線和時間,在規定以外的路線和時間發生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四、車輛異地出險時,及時報保險公司,由出險地定損人員進行代查勘定損。賠付費用一般按出險地的行業標准估價,若有局部損壞回到投保地才發現的,這部分的修理費用保險公司可補定損賠償。
五、被保險人如果要委託修理廠辦理賠,或將事故賠償費直接劃給修理廠的,應親自簽訂授權委託書,並報保險公司備案。每次修理時,與修理廠簽訂質量合同,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 車輛連續兩次出險 如何理賠
前幾天,王先生駕車去郊區遊玩,倒車時不小心撞到了路邊的樹上,導致汽車的後備箱蓋受損。當時王先生並沒有及時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案,而是打算把車開到市區修理廠後再通知保險公司,將定損與修理同時進行。沒想到的是,王先生在返回途中又撞到了路邊的護欄,導致汽車右側受損。根據車險條款,在汽車遭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不予理賠。但奇怪的是,王先生的車這次連續兩次出險卻順利得到了保險公司的理賠,這是為什麼呢?就此咨詢了保險律師。
保險律師表示,「受傷汽車」遭遇第二次車險後,保險公司是否對第二次出險進行理賠,主要是根據第一次出險是否足以影響汽車的安全性能。如果第二次事故的原因與第一次事故損壞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即第一次出險汽車被損壞已經處於非安全行駛狀態,當這類汽車遭遇第二次出險受損時,保險公司對於第二次出險遭遇的損失是不予理賠的。例如,如果車主開車時第一次出險導致汽車制動功能受損,出現剎車不穩或制動遲緩的情況,那麼如果該車繼續行駛導致第二次出險,保險公司將不作理賠。
相反,如果前次汽車出險後,汽車的性能並沒有受到負面影響,可以證明汽車出險後性能穩定,仍處於安全行駛狀態中,那麼當汽車第二次出險受損時,保險公司如果認定第二次出險屬於保險責任事故范圍內,仍然會給客戶理賠。以上王先生的案例就屬於這種情況,所以得到了保險公司賠償。
如果汽車是在前後兩次事故中(期間沒有及時修復),導致同一部位受損,是否理賠要看兩次事故的因果關系。如果兩次事故存在因果關系,即第一次出險成為第二次出險的直接原因,那麼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第一次出險的損失,對於第二次事故造成的損失將不予賠償。
另外,如果在一次事故中,汽車受到兩次撞擊,比如當司機錯把剎車當油門踩下時,不但汽車本身將遭到第一次撞擊,另外或許由於汽車沖勁過猛,反而會使汽車彈向旁邊行駛的汽車,導致第二次撞擊,而這兩次撞擊會導致汽車的同一部位受損,對於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按一次事故核定損失和理賠。
車險理賠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到保險公司理賠。理賠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理賠原則
車險理賠工作涉及面廣,情況比較復雜。在賠償處理過程中,特別是在對汽車事故進行查勘工作過程中,必須提出應有的要求和堅持一定的原則。
(一)樹立為保戶服務的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辦事
(三)堅決貫徹「八字」理賠原則(四)注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作用
4. 同一交通事故可以二次保險理賠嗎
不可以!因為物品是有價值的,只能賠付一次,因為保險的理賠原則是損失補償而不是讓你盈利!但如果人身受到傷害的話,就可以多次理賠,因為人是沒法估量價值的!這樣說能理解嗎?
5. 一個多月發生兩次車禍,平安保險二次賠付比例是多少
具體的賠付比例,一般情況下,都是依據交警的責任事故認定書,根據雙方所需承擔的責任比例,進行賠償的。
在一個保單年度內,任何次數的事故賠償,均是依據合同規定,根據責任認定,進行賠償。
但是,一個保單年度的頻繁出險,可以導致客戶第二年,也就是下一保單年度的車險續保,被直接拒保,或者無法享受優惠的同時還要被大幅的加費。
一般情況下,建議車主,提高安全駕駛意識,一般的小刮蹭,如果能私了,相對於頻繁報案申請理賠而導致下一年度被拒保加費的後果,更經濟實惠。
6. 車禍二次事故是什麼意思有保險,但發生二次事故,保險公司能理賠嗎
1、一個月內車出了兩次事故,只要在保險的賠償范圍內且沒有超過理賠的限額保險公司是會理賠的。如果超過了理賠限額,則保險公司就不予理賠了。
2、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3、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7. 關於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的二次賠償
保險公司已經給你賠錢後就不會第二次給你再賠,除非保險公司在賠償你損失時少賠了,其他的就不會賠償你第二了,因為結案了,還你第三者也不可以再向你要求第二次賠償,因為在交警結案是是要雙方調解成功你賠償他多少錢後就互相不再追究責任的,為什麼現在就又要追究責任,你也不用給他賠償的,你可以讓他告你,沒事的。
8. 汽車保險公司二次理賠
前幾天,王先生駕車去郊區遊玩,倒車時不小心撞到了路邊的樹上,導致汽車的後備箱蓋受損。當時王先生並沒有及時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案,而是打算把車開到市區修理廠後再通知保險公司,將定損與修理同時進行。沒想到的是,王先生在返回途中又撞到了路邊的護欄,導致汽車右側受損。根據車險條款,在汽車遭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不予理賠。但奇怪的是,王先生的車這次連續兩次出險卻順利得到了保險公司的理賠,這是為什麼呢?就此咨詢了保險律師。
保險律師表示,「受傷汽車」遭遇第二次車險後,保險公司是否對第二次出險進行理賠,主要是根據第一次出險是否足以影響汽車的安全性能。如果第二次事故的原因與第一次事故損壞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即第一次出險汽車被損壞已經處於非安全行駛狀態,當這類汽車遭遇第二次出險受損時,保險公司對於第二次出險遭遇的損失是不予理賠的。例如,如果車主開車時第一次出險導致汽車制動功能受損,出現剎車不穩或制動遲緩的情況,那麼如果該車繼續行駛導致第二次出險,保險公司將不作理賠。
相反,如果前次汽車出險後,汽車的性能並沒有受到負面影響,可以證明汽車出險後性能穩定,仍處於安全行駛狀態中,那麼當汽車第二次出險受損時,保險公司如果認定第二次出險屬於保險責任事故范圍內,仍然會給客戶理賠。以上王先生的案例就屬於這種情況,所以得到了保險公司賠償。
如果汽車是在前後兩次事故中(期間沒有及時修復),導致同一部位受損,是否理賠要看兩次事故的因果關系。如果兩次事故存在因果關系,即第一次出險成為第二次出險的直接原因,那麼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第一次出險的損失,對於第二次事故造成的損失將不予賠償。
另外,如果在一次事故中,汽車受到兩次撞擊,比如當司機錯把剎車當油門踩下時,不但汽車本身將遭到第一次撞擊,另外或許由於汽車沖勁過猛,反而會使汽車彈向旁邊行駛的汽車,導致第二次撞擊,而這兩次撞擊會導致汽車的同一部位受損,對於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按一次事故核定損失和理賠。
車險理賠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到保險公司理賠。理賠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理賠原則
車險理賠工作涉及面廣,情況比較復雜。在賠償處理過程中,特別是在對汽車事故進行查勘工作過程中,必須提出應有的要求和堅持一定的原則。
(一)樹立為保戶服務的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辦事
(三)堅決貫徹「八字」理賠原則(四)注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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