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公司被起訴!死亡賠償金能否執行(2)
首先要明確死亡賠償金究竟是對誰的何種損害的賠償?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者的財產損害賠償,這在我國民事立法與司法實踐中已達成共識。因為死者的權利能力消滅了,民事主體資格不復存在,所在死者沒有遭受財產上的損害,也就不存在賠償的問題。 既然死亡賠償金並非對死者財產損害的賠償,那當然應該是對死者親屬的賠償。有兩種學說:一種是扶養喪失說。即由於受害人死亡致其生前依法定扶養義務供給生活費的被扶養人因此喪失了生活來源,賠償范圍是被扶養人在受害人生前從其收入中獲得或有權獲得的扶養費份額。另一種是繼承喪失說。即倘若受害人尚在世,他在未來會將獲得的收入作為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所繼承,是因為侵害人的行為使這種未來預期收益的財產喪失。賠償范圍是因受害人死亡而喪失的未來可得利益。 其次,我國目前最新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關於死亡賠償金所採用的理論是繼承喪失說。一是《解釋》將死亡賠償金界定為財產損害,如果受害人因此而遭受精神痛苦,有權依據關於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司法解釋的規定,要求獲得精神損害撫慰金。二是《解釋》已明確規定了賠償義務人應當承擔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責任,如果再采有扶養喪失說,就會導致死亡賠償金與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規定相沖突。 《解釋》同時規定了死亡賠償中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三者並存,既解決了親屬和非親屬被扶養人生活救濟問題,又解決了死者親屬遭受精神而得到補償的問題。而對於死亡賠償金也就只能視為遺產。 再次,在司法實踐和現實生活中,任何一個致人死亡的侵權賠償案件,不論是礦難、海損,還是交通事故、故意傷害,死者親屬要求獲得死亡賠償金均是以繼承人身份出現的。如果親屬對死亡賠償金分配發生糾紛,法院也只能按《繼承法》中的法定繼承條款處理。 綜上所述,不論從法理上,還是司法實務上,死亡賠償金都具有遺產性質,形式表現為死亡賠償金,內容實質就是遺產。既然將死亡賠償金界定為遺產,因此用於償還死者生前債務了理所應當。 筆者認為,本案中的死亡賠償金不但可以執行,而且還可執行死者之妻何光輝的財產。死者謝應文生前打「摩的」掙錢養家,發生車禍後,導致乘車人蔣朝彬二級傷殘,應賠償11.4339萬元,產生了侵權之債,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因為發生車禍的瞬間,侵權之債就產生了,但侵權人當時並未立即死亡,而是經過了一個受傷、搶救和治療過程,因此,該侵權之債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婚姻法》第26條明確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貳』 保險理賠款法院有權凍結嗎
法院在債權人提出保全、凍結申請後有權凍結保險理賠款。保全後15天內必有訴訟,所以你應該做的是應訴。或者私下了解此事,對方達到目的後會申請法院解凍。
『叄』 意外身亡且其保險受益人身亡其賠款可以用於償還保險人的債務嗎
原受益人死亡的話保險是沒有受益人的,沒有受益人那麼保險金就是遺產,需要按照遺產處理,如果繼承人繼承了遺產,那麼這筆錢是需要先用來償還債務的,如果繼承人不繼承遺產,那麼也不能繼承這筆保險金,同樣也不需要償還債務。
『肆』 買了保險法院可以凍結或查封嗎
個體戶買了銀行的期繳產品,如果被稅局查出偷稅漏稅,法院可以凍結、查封
1、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保險法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2、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被告轉移資產,逃跑債務,這與是否買保險是沒有必須聯系的;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即受益人的指定是採用法定的形式,此時保險金將作為遺產處理。
保險金作為遺產,如果以後我國執行了遺產稅,將要執行遺產稅扣除,如果制定了受益人,那麼就是保險資產而不是遺產,就無需扣除遺產稅了。
(4)死亡保險理賠款能凍結擴展閱讀
法院在債權人提出保全、凍結申請後有權凍結保險理賠款。保全後15天內必有訴訟,所以你應該做的是應訴。或者私下了解此事,對方達到目的後會申請法院解凍。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適用本法。
第四條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八條保險業和銀行業、證券業、信託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保險公司與銀行、證券、信託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派出機構。派出機構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二章保險合同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條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伍』 憑平安保險公司凍結我的賠款
第三方責任險免賠額是30% 可能在報險的時候你有些錄音記錄有問題,還要看具體的凍結理由
『陸』 你好!銀行卡被銀行凍結了,以後保險的理賠款打到銀行卡上能被法院凍結嗎
只要你的賬戶進錢就會同時凍結。
『柒』 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有哪幾種法院不能凍結的
你好!只要是指定受益人的理賠的保險金,法院都是不能凍結的,也不能去用於抵償債務的,這個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指定受益人很重要!
『捌』 保險賠償款法院有權利凍結嗎
看情況,主要是被執行人是誰,保險賠償款是賠給被執行人的,那麼就沒有問題。是被執行人死亡從而出現的死亡賠償款,那麼賠償款就不屬於遺產,被執行人的遺產才償還債務
『玖』 被告要財產保全,法院凍結了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多久才能解凍呢
法院凍結了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多久才能解凍要視具體情況。一般解凍的方式主要是以下二種: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法院凍結保險公司的理賠款的最長期限為三年,如果在期滿後,法院沒有辦理續行凍結的,則原凍結裁定失效,實際上已經解凍。
2、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由法院在期滿前主動裁定解除凍結:
(一)保全錯誤的;
(二)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三)申請人的起訴或者訴訟請求被生效裁判駁回的;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六十六條 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錯誤的;
(二)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三)申請人的起訴或者訴訟請求被生效裁判駁回的;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拾』 死亡保險理賠款打到賬戶.如果數目正確 因義務履行而終止以後 有人舉報有騙保行為保險公司是否有把保險金要
如果保險公司把錢達到賬戶上基本是不會要回的,因為在事件發生後會有相關的人員進行核查的,經過層層調查都確認被保險人已經死亡才會打錢到相應的賬戶,所以不存在什麼被舉報詐騙的事情。 當然如果是由於一些意外戰爭等造成被保險人長時間也就是2年或4年不被人發現或找到,法律認定死亡的話,賠償後如果被保險人被找回,是需要將理賠款返還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繼續生效。 哦,你說你上的不是終身壽險,是一般性質的那種消費行的意外保險嗎,是的話就不會退。是終身壽險的話,會有一個現金價值是能取出來的,但是能如果是法律認定的死亡的話一般終身壽險合同是可以繼續有效,沒必要退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