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交通事故司機逃跑,車主不見人,這樣的事怎麼來處理,還有保險公司怎麼樣賠償
這個當然是先報警,有警方抓住肇事者以後根據交警責任認定,在向肇事者索賠,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受害者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只能向肇事者索賠
Ⅱ 在交通事故中逃逸,保險公司能向司機和車主追償嗎
問:我單位是中山市三角鎮的一家紡織公司,2008年的一日,我單位司機李某駕駛我單位的貨車(車牌號為粵T00XXX),在送貨的途中撞倒了一輛摩托車。出事後,李某駕車逃逸,後被公安機關抓獲。被撞摩托車司機在送往醫院後第二天死亡。後來交警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李某全責。司機李某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死者的家屬以我單位、司機李某、保險公司為被告,索要賠償,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十二萬二千元,余額均由我單位賠償。該判決現已經履行。現我單位又收到了保險公司的訴狀,以我單位司機李某逃逸造成負事故全責為由,要求我單位及司機李某賠償他們已經賠付的十二點二萬元。我想問:
回復:你所問的問題目前在法學理論上有一定的爭議,司法實踐中的作法全國各地也各不相同。分析如下:一、像廣東廣州、深圳等地,會嚴格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和保險合同的約定來判,不支持保險公司的追償請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該條並未規定,肇事後逃逸的,保險公司在賠償後有權追償。
二、但是,像廣東中山、佛山等地的法院會出於公平原則,支持保險公司的追償請求。他們認為,盡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並未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保險公司有權追償,但也沒有禁止。肇事後逃逸是類似於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駕駛的嚴重違法行為。適用於該條的規定。
Ⅲ 因交通意外車子被撞肇事司機逃逸保險怎樣理賠
據悉,王小姐:我的車輛正常停在小區內,第二天開車上班時,發現車子尾部左側保險杠被撞裂。詢問小區保安,都說沒有看到肇事車及車主。查看小區監控錄像,剛好停車處不在監控攝像范圍之內。所以找不到肇事車輛及車主。請問:我的車子該如何向保險公司理賠?像這種情況,王小姐怎樣才能得到相關理賠呢?據了解,這種事故在小區及商業停車場比較常見。一般機動車在上路之前都會參加保險。發生東莞違章事故後,可及時報警,由交警到現場作個現場證明或事故認定。然後撥打你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電話,讓保險公司立案,並由保險公司的定損員到現場察看定損。像這種肇事車輛逃逸的事故,一般保險公司只賠償所有損失的70%,其餘30%由車主自己承擔。由於一些小區沒辦法滿足停車位的需要,導致不少車主把車停到小區路邊,而發生小車容易被碰撞或者刮花等等情況。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Ⅳ 因交通意外車子被撞肇事司機逃逸 保險怎樣理賠
據悉,王小姐:我的車輛正常停在小區內,第二天開車上班時,發現車子尾部左側保險杠被撞裂。詢問小區保安,都說沒有看到肇事車及車主。查看小區監控錄像,剛好停車處不在監控攝像范圍之內。所以找不到肇事車輛及車主。請問:我的車子該如何向保險公司理賠? 像這種情況,王小姐怎樣才能得到相關理賠呢? 據了解,這種事故在小區及商業停車場比較常見。一般機動車在上路之前都會參加保險。發生東莞違章事故後,可及時報警,由交警到現場作個現場證明或事故認定。然後撥打你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電話,讓保險公司立案,並由保險公司的定損員到現場察看定損。像這種肇事車輛逃逸的事故,一般保險公司只賠償所有損失的70%,其餘30%由車主自己承擔。 由於一些小區沒辦法滿足停車位的需要,導致不少車主把車停到小區路邊,而發生小車容易被碰撞或者刮花等等情況。
Ⅳ 車輛雙方事故肇事司機逃逸如何理賠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2、如果摩托車有購買保險,可以將摩托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裡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你查閱一下
Ⅵ 司機負全責並逃逸和司機全責,保險公司是否賠償相應數額拜託各位了 3Q
一、肇事逃逸交強險理賠的法律分析 有關被保險機動車肇事後逃逸,是否屬於交強險理賠范圍的法律問題,理賠實務/司法實踐中有兩種不同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肇事逃逸仍屬交強險理賠范圍,保險公司不得以此拒賠。理由很簡單:交強險為法定保險,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法定免責事由外,保險公司均需對交強險負責賠償。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及《交強險條例》第21條第2款、第22條之規定,交強險的法定除外責任僅列舉了以下五種情形,即:受害人故意、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無證駕駛、醉酒駕車、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很顯然,「被保險機動車肇事後逃逸」並未納入以上法定除外情形,因此保險公司應當對「肇事逃逸」依法予以理賠。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肇事逃逸不屬於交強險理賠范圍,保險公司對此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理由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交強險條例》第24條之規定,「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該條所指的「交通事故責任人」顯然不包括保險公司,故肇事逃逸所致損失與保險公司無關。由於肇事逃逸交強險理賠問題,《交強險條例》第24條已有專門規定,故條例第22條未作重復規定,值得理解。且肇事逃逸一般為全責,而交強險限額有無責之分,倘若司機肇事逃逸使得無責變為全責,顯然加重了保險公司的賠付責任,這與法律倡導的公平原則相悖,無形中會鼓勵違法者從事不法行為,也有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本意。 但有關《交強險條例》第24條的理解問題,也有學者認為:「為使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得到及時救治,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事後查明機動車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按理賠程序處理,沒有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筆者認為,《交強險條例》第24條所規定的「機動車肇事後逃逸」是否屬於交強險理賠范圍,以上兩種觀點均有一定道理。但二者截然相反的理解無疑源於交強險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以及《交強險條例》存在的法律漏洞。例如與交強險制度相配套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遲遲未予出台,使得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的職責並不具體、明確。因此,我們期待《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能夠解決肇事逃逸的交強險理賠問題。 二、肇事逃逸商業險理賠的法律分析 肇事逃逸是否屬於商業三者險的保險責任問題,中保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有明確約定,即:「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肇事逃逸本身屬嚴重的違法行為,肇事者不積極參於事故施救而逃離現場必然導致損失的擴大,《道交法》中也明確規定肇事後逃逸的,負事故全部責任。由於商業三者險的賠償原則為「論責賠付」,即根據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應負的事故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肇事逃逸的行為無疑會擴大自身所負的事故責任,從而加重保險公司的賠付責任,比如原本次責或無責的情形由於駕駛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破壞、事故原因無法查清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肇事逃逸原則上肇事者負事故全部責任。 《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均對此種行為制定了嚴厲的懲罰措施: 肇事逃逸導致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嚴重後果,肇事逃逸者要依法承擔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責任;按《刑法》相關規定,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傷者家屬如果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責任,逃逸者還要承擔數額相當大的賠償金。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其實,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報警,妥善處理。只要處理得當,交通事故的後果並沒有駕駛員想像的那麼嚴重。 再者,機動車有第三者責任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在賠付問題上,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更重要的是,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逃逸,將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也就是說,可能機動車駕駛員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就可能負全責。
Ⅶ 司機拘留 車主逃跑 保險怎麼賠償
這比較麻煩,你應當查清車主的財產所在,請個律師在房管所查車主有無房屋,人民銀行查車主私人賬戶、卡號,向法院起訴車主、保險公司和司機,凍結車主財產。法院判決後或直接從保險公司劃賬,不足部分會拍賣車主財產,司機負連帶責任。
Ⅷ 車禍司機第一時間逃跑,當事人死了,怎麼陪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2、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裡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閱
Ⅸ 出車禍後車主跑了只留下一句保險公司會陪的怎麼辦
要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證據有:交警隊的事故認定書、對方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被害人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票據、醫院診斷證明、出院證、病歷;
起訴的被告:車主、司機、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
根據相關規定及標准,計算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