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腳被汽車壓斷了車主是全險保險公司賠償費用是多少啊我也有意外保險是否能保險
像這種情況只能報一方保險,如果車輛共車身三責險的情況下,你再報意外險就是報的不能用了,賠償費是多少是有國家規定的,以及醫葯費,誤工費,就是一亂七八糟的費用,是國家是有規定的,也就說保險公司根據你花的多少錢來賠付你。希望採納
⑵ 汽車車輪把別人的腳壓了交強險能賠多少
你壓傷了別人的腳,即使你報了保險公司,在有人傷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有自己的醫生去核實在醫院的消費情況的,幷不是說你私下給了別人7000就直接拿發票去保險公司就行了,即使交強險規定了醫療賠償范圍是10000元,也不是說只要在10000內就全幫你出,就用你這件事情分析,檢查和醫院費這些將近1000元,然後你私下給了6000元,如果保險公司的定損人員看了之後認為受傷的人從檢查到痊癒只需要5000元,那麼他們賠償出來的就是5000,你花了7000,多出來的2000隻能是你自己承擔的。
⑶ 我的汽車軋了別人腳了,有保險,怎麼賠償
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的人來了解情況,然後根據你的責任來賠償多少錢。
⑷ 我的腳被車輪壓了,現場交警判對方全則,怎麼向車主索賠誤工費
這個嘛,走,既然交警來了,走正常手續就可以了嗯,看他履行職責,不履行如果不履行的話可以打官司,如果是小事的話,那讓交警負責就可以了,這個交警可以扣車,一些措施都可以做的,如如果他不履行的話,如果比較嚴重了才需要打官司,好,祝你早日康復
⑸ 我腳被車撞 保險公司怎麼賠償
你因此事故倒致的一切損失由對方承擔。
住院、醫療、誤工、營養、陪護、伙食交通等費用。
如果你因此事故導致殘疾,要到相關部門去評殘,根據傷殘等級由對方做民事賠償。
誤工費需要你提供你的工作、收入證明。
你不用管對方有沒有保險,即使沒有保險,對方也要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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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行人被汽車輪胎壓到腳怎麼索賠
廣東胡律師:
1、交警已經認定了司機是全責,就不存在你說的汽車離路邊的距離了;
2、肇事司機要承擔你以下賠償,一項項按下面拿出憑證算:
A、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治療有轉診單;)
B、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准(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准);
C、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住院天數);
D、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准×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E、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F、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並有憑證)
⑺ 走路上被車子壓了腳軟組織挫傷可賠償多少
一般道交事故賠償涉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精撫等等。如果僅僅診斷為軟組織傷,沒有傷殘的情況下,其實是不用考慮戶籍性質的。除醫費以外也只有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項目可能有所賠償。如傷者已經退休或不參加勞動則連誤工費都沒有。
軟組織傷看傷到的部位和嚴重程度,我沒有看到你的病例,無法回答。但大多數護理、誤工都控制在 20日以內,賠償金額除醫療費外很難超過1萬元,少者幾百元的都有。 。
⑻ 腳被車子壓倒應該賠償多少
腳被車輛碾壓,其賠償金額是根據具體損失來確定的,主要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不能以個人意願來確定賠償金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8)腳被車軲轆壓傷保險理賠多少錢擴展閱讀: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⑼ 行人被汽車輪胎壓到腳怎麼索賠
按你所描述的是汽車全責,這樣有兩種解決辦法。
第一種辦法:當場報警,交警到了肯定先讓你們雙方進行調解,意思就是讓你們雙方私了,這樣交警也不麻煩,事故雙方也不那麼麻煩(這時你自己就要判斷傷的是否嚴重,如果不嚴重就私了,賠多少你就自己判斷了,盡量叫多點。像什麼樓上說的3W,這簡直就是敲詐,司機也不會那麼傻)。
第二種辦法比較麻煩,但是有保障:就是你不確定自己的傷情的時候,你就向交警要求按正常程序辦。接下來交警會先扣他的車子(因為事故有涉及人傷的就要扣車),然後會開出一個事故單,定個時間叫你們雙方到當地交警事故組處理。這時你就可以先去醫院看傷(你一定要到市級以上醫院就診,因為保險公司只認定市級以上醫院的發票,還有要求醫生要開醫保規定內的葯物,非醫保葯物保險公司也不賠),醫葯費你自己先淘也可以,當然能讓司機先出醫葯費更好。看完傷拿著醫院發票、病例、用葯清單、還有你的身份證復印件,一樣不能少(提醒:這些東西要控制在自己手裡,不能讓對方司機拿走)。拿著這些單據然後和司機約好到交警事故組處理。這時因為對方的車子還被交警扣著,心裡是比較急,你可以先讓司機知道你去醫院看了多少錢,然後再要求對方再賠償一點誤工費、營養費,我看你的傷情應該可以要求在1000-2000之間,就看你自己的口才了。如果司機不小氣的話應該可以直接給你錢(就是你醫院花的錢+你要求的賠償)。然後你在事故處理單上簽字,OK你錢到手了,傷也看了,可以回家了。對方的車子也能拿出來了,只賠了你要求的誤工費和營養費,醫院看的他可以到保險公司賠回來。
一下子寫了這么多,你應該會看的懂,我上面所說的都是在正常情況下的,如果碰到對方司機比較精的,還有其他辦法,我這里就不說了,因為如果要說再給我三個版面也說不完。
ok,請給我加分吧,多給點我不反對。。。。
⑽ 交通事故中腳被壓傷應提出多少賠償
交通事故中腳被壓傷,需申請傷殘鑒定,然後根據鑒定傷殘等級,提出相應的賠償數額。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1、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准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務上並不是一個十分明確的問題。《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准
目前,我國關於傷殘等級的鑒定標准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a.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
b.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增加歲數);
c.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准
殘疾輔助器具,是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為補償其遭受創傷的身體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製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普通適用」是作為確定合理費用的標准時的一項指導原則。該原則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製的輔助器具應排斥奢侈型、豪華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質。
(2)是「適用」,適用又有兩個測試標准:
a.確實能起到功能補償作用;
b.符合「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製機構如何確定?我國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是從事輔助器具研究和生產的專業機構,可以從事殘疾輔助器具的鑒定和配製。實務中,法院一般應按照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來確定賠償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對於超過確定的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准
以前對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或者基本生活費標准,前者每月就是幾十元,後者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也不過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於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11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4、康復費、護理費等費用
康復費要有相關證據,如醫療費用票據。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