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公司對於一個案件的結案時間有規定嗎!
收到索賠30日內核定損失;達成賠償協議10日內賠償;收到賠償請求,無法確定賠償金額,60日內按已確定的先預付;收到材料,核定不能賠,3日內通知。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1)保險公司理賠案件通報擴展閱讀:
財險公司接車險報案,應在車險客戶報案15日內對案件是否涉及人傷進行核定
《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准備金基礎數據、評估與核算內部控制規范》
第十七條 受理客戶報案後,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應根據現場清點情況、承保條件、過往類似損失情況等,及時對案件進行立案。車險案件原則上應實行報案即立案,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應及時在理賠信息系統進行立案處理,系統應設置超過3日尚未立案則強制自動立案功能。
非車險案件應於報案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立案(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對於損失金額較大且尚未立案的非車險案件,總公司負責理賠管理的部門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及時通報總公司負責精算工作的部門,由其在准備金評估時予以考慮。
第十八條 對沒有在3日內進行立案的車險案件,沒有在報案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立案的非車險案件,保險公司應通過理賠系統對案件進行強制自動立案並進行估損賦值,賦值金額參考歷史同類案件的案均結案金額或其他合理統計量。理賠人員完成案件核損後,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估損金額。
保險公司應在車險客戶報案15日內對案件是否涉及人傷進行核定。對於車險案件中的財產損失部分,若客戶報案15天後仍未進行核損,保險公司應參考估損延遲在15日以上歷史同類案件案均結案金額中的財產損失值或其他合理值,由系統自動上調原自動賦值金額,在不超過保險金額或責任限額的前提下上調幅度不得低於100%。
對於車險案件中的人傷損失部分,若客戶報案30日後仍未進行核損,保險公司應參考估損延遲在30日以上歷史同類案件案均結案金額中的人傷損失值或其他合理值,由系統自動上調原自動賦值金額,在不超過保險金額或責任限額的前提下上調幅度不得低於150%。
案件的系統賦值標准應及時更新,以反映實際賠付標准經驗及趨勢的變化。系統賦值標准更新頻度不得少於每年一次。
❷ 報錯案了太平洋保險公司理賠事實案列
可以申請注銷,基本不會出險報錯還能理賠情況
❸ 保險重大理賠案件是指哪些案件
涉及到人傷和人亡的
❹ 如何寫理賠保險公司案情經過
什麼時間什麼地點,XX車牌的車跟XX車牌的車發生碰撞(如果是單方事故就不用了,寫車子撞到什麼了),導致哪裡受損,責任如何劃分。
❺ 通報表揚範文保險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關於對XX分公司XX同志的通報表揚範文
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
XX分公司經理XX同志自進入公司以來工作勤奮努力,他所帶領的團隊富有強烈的開拓意識和協作精神,已在XX市場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為中交科技的員工樹立了良好的榜樣。
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現對XX分公司區域經理XX予以通報表揚並獎勵該員工人民幣1000元整以資鼓勵。
希該員工再接再厲,同時望全體員工積極向他學習,共創XX科技輝煌。
特此通報
人事行政中心
二○XX年九月四日
❻ 汽車遇險後該如何向保險公司通報
一旦在外地遇險怎麼辦?保險專家表示,車主自駕上路,應攜帶的保險相關證件,包括: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行駛本、駕駛員駕駛證。在路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應向保險公司打報案電話(不超過48小時),等候現場處理,保險公司會及時派遣當地分公司的查勘人員趕至事故現場,如果車輛不能行駛,請等待車輛救援。
如果事故涉及到理賠,車主應向查勘的保險公司人員提出索賠請求。其後車主可選擇到當地保險公司推薦的維修站進行車輛維修,車輛修好並待事故結案後回家後提交索賠材料,如不涉及人員傷亡,一般所需理賠單證有:身份證、索賠申請書、駕駛證正副本、行駛證正副本、交通事故證明、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修車發票、施救費及相關費用票據原件等。經過保險公司審核無誤後,車主可領取賠款。
❼ 華安保險公司保險理賠案件·誰能幫幫我
這種案件一般要通過訴訟才能處理得比較好,第一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也是按原則辦事,他們出具的定損單也是符合他們上級公司規定的,他們沒有許可權修改。所以不能給你通融(你認為合理,保險公司認為不合理)的賠付。而上訴到法院他們拿著判決書、調解向上級匯報案件馬上就能通過,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也很無奈,他們也想賠給你9萬或者少點8萬估計你還可以接受,可賠了他們要被處罰,甚至丟飯碗,所以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希望你去打官司。第二一般財產糾紛訴訟處理要經過中介機構(可以是物價部門,也可以是其他評估機構)認定財產損失。他們認定的損失一般比較公道。第三、就算保險工作人員同意賠你9萬,可他們只定了5.5萬,他們要慢慢匯報,這個過程會很慢,走訴訟途徑,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一下,保險公司必須在10天內給你賠償。總結一下,訴訟成本現在不是很高,你起訴9萬,訴訟費應該是2050元,這個費用要看法院怎麼判(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訴訟費由保險公司承擔),。財產損失鑒定費是保險付的,訴訟期間一般不到一個月,這樣的訴訟一般你都不用去請律師自己處理就好了,你只用出具你手上材料及保險單就好了。所以,訴訟是最好處理保險糾紛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