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剛有深圳同事理賠一個甲狀腺癌內地保險重疾賠付28萬,香港也買了重疾保險,可申請後拒賠,理由是癌細胞
具體要看合同條款,有可能會有要求要達到某項指標才可以賠償。
⑵ 三年前買了份重大疾病保險,現在得了甲狀腺癌,但二十年前因甲亢做過手術,現在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
三年前買了份重大疾病保險,現在得了甲狀腺癌,但二十年前因甲亢做過手術,你問的是現在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只要你是買了保險的,像這種情況保險公司當然會理賠。
⑶ 我在十幾年前買了平安的大病保險,就在2010年我得了甲狀腺癌並做了切除手術,因為某些原因沒有理賠,
1、如果之前你當時沒申請過理賠,那麼就已經違反保險理賠規定:要求第一時間申報保險公司,以便跟蹤查實。那也是所有保險的一般共同原則規定。所以現在是無法追討理賠的了。(包括之前生活請過理賠,但相關單據丟失,無法證明你之前申請過。那也視為你沒申請過。除非保險公司認可你之前申請過)
2、如果之前你當時申請過理賠,保存著相關單據材料。那麼就得看當時保險公司不理賠的原因。若果合理合法的,那就無法追究。反之則可以法院申訴(但時隔多年,相關案情等材料能否保存完好?一般醫院等單位的多是保存5年左右就清理存檔了。沒有完整能證明保險公司應當理賠材料,無法要求理賠的)。
3、如果是現在重新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那就得規定,遞交相關材料(如住院等一般應該是近期的,除非保險公司要求提供早年的)。對於成功率,那得看是否符合保險條款的理賠要求、內容了。
⑷ 一年前有住院使投保時以告知,過了等待期檢查出甲狀腺癌保險公司怎麼調查理賠嗎
重疾有180天觀察期,不理賠!你如實告知依然可以受理應該是責任免除了,不保該症狀
⑸ 三年前買了份重大疾病保險,現在得了甲狀腺癌,但二十年前因甲亢做過手術,現在會不會理賠
這個要看保險合同的具體規定,首先一點,你購買保險的時候,是不是?把你的這個做過甲亢手術的事寫上去了,如果寫的清清楚楚,保險還通過的話,那就是一定會理賠的
⑹ 我檢查出得了甲狀腺癌,請問這樣保險公司理賠嗎
請問你具體買的什麼險種?重疾險一般等待期在180天,180後首次確診達到條款約定的重疾,是可以賠付的,
⑺ 中國人壽保險對甲狀腺癌有理賠嗎
如果有買重疾險,那在等待期後的保障期間內肯定要理賠,甲狀腺癌屬於惡性腫瘤,基本上各家公司所有重疾險都包含惡性腫瘤
但有個前提是保險公司會調查被保險人在投保前有無甲狀腺方面的一些病史,如果存在未如實告知的事實,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⑻ 買保險前就有甲狀腺結節兩年後確診為甲狀腺癌可否保險理賠
買保險前就有甲狀腺結節,在購買保險時已經告知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是可以在保險范圍內進行理賠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8)保險理賠甲狀腺癌因有甲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