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應當理賠,為此,我還專門寫了一篇《醉酒駕車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的文章。雖然在保險條款中規定:醉酒、逃逸等屬於免陪范圍。但保險條款只是約束雙方當事人的。而交強險的目的是基於人文考慮,是為了維護受害人的利益,對於受害人而言無法預料更無法防止他人醉酒駕車,保險條款不能約束保險合同以外的受害人。在我代理的案件中既有醉酒肇事、又有肇事逃逸的,在我和當事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
⑵ 保險自己理賠後還可以繼續理賠嗎
不可以。你應該當時報案後不應該急於理賠,而要等到完全好了終止治療後再理賠。
⑶ 保險公司會賠付嗎
您好,具體是什麼情況呢。
如果是在保險保障范圍內的,只要您做到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報的話,是給予理賠的。
若不在保險理賠范圍內,則不會理賠。
⑷ 保險到期了還能理賠嗎
這個要看你出事的時候是否在保險期,是按出險時間算的,理賠是出險後2年內都有效
⑸ 理賠案例:責任在第三方 保險公司還會理賠么
真實理賠案例,由第三方責任,保險公司還會進行理賠么?
客戶:張某投保意外傷害及意外醫療保險(1萬元)。
張某在上班途中被汽車撞傷,經交通事故認定司機趙某負
全部責任,張某在治療期間共花費醫葯費用7000餘元,經協商肇事者趙某共計賠付張某醫葯費、營養費、誤工費及相應費用共計3萬元。張某出院後提出理賠申
請,但因趙某已支付其醫葯費用時拿走治療費用原件(因趙某有車險,需要用原件),張某無法提供相應住院治療費用原件。
這樣的案例,保險公司會進行理賠么?
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全額按照意外傷害醫療報銷標准報銷。
損失補償原則:
案例、被保險人獲得第三方賠償後,如保險條約沒有明確約定保險人不承擔理賠責任,被保險人仍然可以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人身意外傷害不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發生死亡、傷殘及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後,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有很多的夥伴認為意外傷害醫療,有第三方補償後,保險公司就不會進行賠償了。
這樣就放棄了自己應有的權利。
意外傷害醫療,和第三方責任沒有關系。如果先去保險公司報銷,再上第三方去進行補償,也是可以的。何況是反過來。
雙方進行補償並不是鼓勵客戶獲利。人的傷害,分為精神傷害,身體傷害,經濟上的傷害。
所有的補償都是在經濟上進行補償,但精神上的,身體上的都不能進行彌補。故可以多方獲得經濟補償。
人不是物,作為財產保險會有第三方責任問題,但人身保險是沒有的。
不過要注意的地方是,保險條款上有沒有規定第三方責任問題(極少會有這個規定)。
發票沒有的問題,一定自己有復印、掃描、或拍照,如果沒有,有第三方賠償的確認函,也是可以的。
⑹ 保險公司會賠嗎
保險公司拒賠有依據
但不是不可逆轉
首先請您父親的公司證明您父親和寫錯的身份號的人是同一人
然後也可以請當地派出所提供相關證明
證實您父親的身份
現在只要能確定當時就是您父親購買的這份保險
有相關依據 收據或票據
就可以考慮向保險公司提起理賠申請
如果還有異議
可以向當地保險行業 協會提出申訴或復議
有必要的話 也可以咨詢下律師
不是特別 大的問題
保險公司只是擔心有人冒名頂替 騙保
別無它意
請諒解
好運
⑺ 出險了保險公司會直接理賠嗎
只要沒有人傷,保險公司出險後就會定損,定損後錢就會打到你的銀行卡上,當然報保險的時候你也准備,身份證,行駛證,和銀行卡。這個時間一般在兩三天,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星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