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是指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
農業保險理賠的標准
設置起賠點。理賠起點為30%,即承保的農作物因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率達到30%(含30%)以上到70%時,按農作物生長期劃分保險金額和損失率計算賠款。
具體理賠計算公式為:賠償金額=各生長期保險金額*損失率*受損面積。對於損失率達到70%以上時,按該農作物生長期保險金額全額賠付。
1、種植的水稻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事故但損失率在30%以下,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
2、實際損失率在30%(含)以上按比例賠付,70%(含70%)以上全額賠償。每位被保險人保險水稻地塊面積小於實際種植面積時,按承保面積占實際種植面積的比例計算賠償。
2. 被農機砸傷保險公司給陪嗎
如果你買了保險,保險公司肯定要賠錢給你,要是沒有買,保險公司就沒有賠你的義務了。
3. 左手失去一個手指,怎樣辦理收割機農機保險理賠
先要定殘,然後去理賠,大概是九級
4. 農機保險
你這是農機戶,今年的交強險全國都不好買,估計你的走中介才能買到!大概800左右!
5. 小型農機具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小型農機具是指的什麼?是機動車嗎?機動車如果買了機動車強制保險等相關保險保險公司是要負責賠償的。如果不是就要看整個案件的情況了。
6. 我是C1駕照,駕駛綠牌照的四輪農機車,如果出險,保險賠償嗎
是可以開的。小型汽車 C1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小、微型專項作業車 C2、C3、C4小型自動擋汽車 C2 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低速載貨汽車 C3 低速載貨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 C4三輪汽車 C4 三輪汽車(原三輪農用運輸車)
7. 拖拉機保險怎樣賠償
拖拉機損失險
第一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碰撞、傾覆、火災、爆炸;
二、雷擊、暴風、龍卷風、洪水、破壞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三、全機失竊(包括拖斗單獨失竊)在三個月以上;
四、載運保險拖拉機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於有駕駛人員隨機照料者)。
第二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拖拉機採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本公司對下列原因引起的損失概不負責:
一、戰爭、軍事沖突或暴亂;
二、酒後開機、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三、受本機所載貨物撞擊;
四、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保險拖拉機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一、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保險拖拉機自身故障;
二、保險拖拉機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致使損失擴大部分;
三、保險拖拉機遭受第一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停業、停駛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四、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保險拖拉機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六條保險拖拉機發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後,應當盡量修復,被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公司檢驗受損拖拉機,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
第七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拖拉機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的損失,本公司按以下規定賠償:
一、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二、部分損失按實際修理費用賠償。
投保時保險金額低於實際價值的拖拉機,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實際價值的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保險拖拉機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拖拉機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或累計賠款達到保險金額全數時,拖拉機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八條本公司賠償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費用,但投保時保險金額低於實際價值的拖拉機,本公司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實際價值的比例賠償施救費用。
第九條保險拖拉機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後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從事道路行駛、田間作業、場院作業或停放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後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均不屬於本保險的責任范圍,本公司概不負責:
一、被保險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二、私有拖拉機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三、本機的駕駛人員;
四、本機(含拖斗)及其牽引、懸掛的農機具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
五、保險拖拉機發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停業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六、拖斗或被牽引、懸掛的農機具脫離保險拖拉機機身、單獨放置造成的損失;
七、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酒後或無有效駕駛證開機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毀,本公司僅承擔其應付保險賠款的百分之七十。
第十三條保險拖拉機在道路上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賠償。
第十四條保險拖拉機在田間作業、場院作業或非道路停放過程中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本公司按以下規定給予賠償:
一、受害第三者死亡,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非道路事故人身傷害賠償限額;
二、受害第三者永久性殘廢,不超過按《拖拉機保險人身傷害殘廢給付標准》計算的金額;
三、受害第三者致傷,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療費用單證賠償;
四、受害第三者的財產遭受的滅失、毀壞,本公司按直接損失計算賠償。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每次第三者責任事故支付的賠款,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本公司對每名受害第三者(限於非道路上的第三者責任事故)支付的賠款,不超過保險單上載明的非道路事故人身傷害賠償限額。
第十六條未經本公司同意而由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
本公司賠償後,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七條本公司賠償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繼續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拖拉機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並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拖拉機的維修、保養工作,使保險拖拉機保持正常技術狀態。
第二十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拖拉機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時,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並申請辦理批改。
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保險拖拉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拖拉機。
第二十一條保險拖拉機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當採取合理的保護、施救措施,並立即向有關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無賠款優待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保險拖拉機在一年保險期間內無賠款,續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待,優待金額最高為上年度應交保險費的10%,不續保者不給。被保險人投保拖拉機不止一台,無賠款優待分別按台計算。
索賠事宜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十天之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五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保險人如果有塗改、偽造單證或製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賠款。
第二十六條保險拖拉機發生保險事故,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時,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並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自保險拖拉機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不提交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本公司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願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保險拖拉機應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檢驗合格。
第二十九條本條款拖拉機損失險中所稱「保險拖拉機」是指機身和拖斗。
本條款第三者責任險中所稱「保險拖拉機」是指機身、拖斗以及由機身牽引或懸掛的農機具。
第三十條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該拖拉機市價。
第三十一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以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我持C1駕照開農機戶貨車撞到人了保險公司能理賠不交警怎麼處理
證車不附,是違法行為
9. 農機車保險是什麼樣的
您好!
分為幾種情況!
既從事田間作業、又從事運輸作業的手扶拖拉機每台每年保費70元;
小型方向盤式拖拉機、牽引掛車從事運輸作業的大中型輪式拖拉機每台每年保費110元;
整體式車架的運輸型拖拉機(變型機)按發動機缸數分檔確定保費,其中單缸和兩缸發動機每台每年保費640元,三缸和四缸發動機每台每年保費1560元;
耕整機和履帶式拖拉機等從事純農田作業的機具不要求購買交強險。
希望對您有幫助!
10. 農機辦保險怎麼辦理
一般農機戶可以辦理農機保險,農機保險是由保險人(包括各種保險組織)為農機擁有者、使用人員在農機田間作業、道路運輸、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等生產經營過程中,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提供經濟補償的保險保障制度,在減少農戶風險損失和保障安全生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農機保險是農業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落實好財政保費補貼農機保險這項強農惠農政策,切實做好政策性農機保險工作,有利於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好轉,有利於及時防範、化解和妥善處理農機事故,增強農機戶和農機服務組織抵禦風險,恢復生產能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持續健康發展。
農機保險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為了補償農機擁有者在農機事故中因農機具損壞所造成的損失,主要是農機具損失險。
第二類是為了補償在農機事故中因人員傷亡造成的損失,主要包括人身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目前實施的主要是拖拉機交強險,也有一些地區實施了聯合收割機的第三者責任商業險,人身傷害險包括駕駛員和機上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以及針對農機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大型機庫的財產保險。所以,目前我國農機保險試行的險種主要有農機損失保險、農機具機上人員意外傷害險、拖拉機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涉及的農機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並在實踐中逐步擴展到其他農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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