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賠付需要什麼條件
保險賠付的條件需要很多,要看你的保險條例都是什麼,如果你的保險條例是你所發生的事例,那麼你就可以找保險來賠付
2. 相互保需要賠付的時候,才告訴你不符合理賠條件,這樣做合理嗎
相互寶就是個騙子!我媽病例里邊既往史寫錯了,然後給他們出示診斷證明做更改!連個理由都不給然後就給我駁回了!大家不要再上當了!花錢買教訓吧!
3. 保險人的責任免除包括哪些,保險人不予賠償有何條件
你好,專業交通事故律師為你解答:哪些情形保險公司屬於免責范圍,應當依據保險條款而定,一般以下條款保險公司免責。
一、保險車輛不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被保險機動車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 自然磨損、朽蝕、腐蝕、故障;
(二) 玻璃單獨破碎,車輪單獨損壞;
(三)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四) 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五)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災造成的損失;
(六) 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七)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八) 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九) 標准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
(十) 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
(十一) 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二) 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十三)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十四)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金額。
二、保險人不予賠償的條件
保險人不予賠償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已經就責任免除的情形對被保險人予以說明。我國《保險法》第十八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因此,如果在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履行「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將不能獲得賠付」的說明義務,則這一免責條款將是無效條款,被保險人因此身故,保險人仍應承擔賠付責任。
參考資料:http://www.51zjls.com/ArticleShow.asp?id=1464
4. 保險公司拒賠
一:哪些情況下會被拒賠
1、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帶病投保、隱瞞健康狀況
投保時沒有按照健康告知書上的內容進行如實告知,對保險公司隱瞞了疾病、病史等情況。如果發生上述情況,即使保險公司當時沒有發現,但是理賠的時候也有非常大的概率會被保險公司拒賠。
2、醫保卡外借
自己的醫保卡既不能外借,也不能亂刷,因為它是保險公司「核賠」時候的重要憑證。
現在很多年輕人為了省錢,使用自己的醫保卡幫父母購葯,但是父母一般都會有一些老年病,比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用醫保卡購葯會留下購買記錄,在涉及商業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會調查你的門診和住院記錄,同時還有醫保卡的消費記錄。
因此當這些「葯品」出現在你的醫保卡中,哪怕是別人的毛病,也會被算作是你的既往病史。這時候就只能「啞巴吃黃連,有理說不清了」,保險公司向來「認卡不認人」,一旦被認定為「帶病投保」,不符合健康告知,那麼理賠就會難上加難。
如果你曾經把醫保卡借給了別人,投保時卻沒有告知保險公司,穩妥的辦法是聯系一下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反映情況後申請「保全補充告知」(補充健康告知)。不過審核的結果不確定性會比較高,是順利承保還是解除合同,要等待保險公司給出結論。不管結果是什麼,大家都不要過分擔心,真正因為醫保卡外借而無法理賠的事件少之又少。保險公司絕不是抓住一件小事,就千方百計不想賠付,而是它通過消費記錄將你認定為有帶病投保的嫌疑,因此才拒絕賠償。那麼在這個過程中,力圖證明自己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盡可能提交投保前身體健康的證據,爭取利益最大化。
假如因為醫保卡外借出現理賠糾紛時,投保人需要「據理力爭」,不要產生消極的想法,認為自己就是倒霉。可能在解決的過程會比較曲折,但對待結果要抱有樂觀的態度,甚至有時候,保險公司明明是在理一方,但為了息事寧人,保險公司還會選擇理賠。
3、在等待期(觀察期)內出險
我們在投保重疾險以後,都有一段觀察期,重疾險和定期壽險的等待期一般是90天或180天;醫療險的等待期通常是30天。如果在觀察期出險的話,保險公司不會理賠,主要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的情況發生。
比如有人在查出身患絕症的情況下,就想著藉此投保,為子女留下一筆撫養金,這種風險保險公司必須降低,因此設定了等待期。
不過還可能出現一種情況:等待期內出現症狀,等待期後確診疾病。這種情況下會不會被拒賠呢?對於醫療險來說,基本是沒戲了;對於重疾險來說,主要還是看條款。
不同重疾險產品,可能在「等待期」和「初次罹患」的定義略有不同,具體需要根據你購買的產品合同為准。
4、未達到理賠條件
重疾險產品包含了幾十甚至一百多種重大疾病,但並不是所有疾病都是確診即賠。
針對法定的25種重疾,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確診即賠:3種
實施特定手術才能賠:5種
達到某種狀態才能賠付:17種
能達到確診即賠的只有惡性腫瘤、多個肢體缺失和嚴重III度燒傷。其次有5種需要採取特定的手術才能理賠。
比如說冠狀動脈搭橋術,必須實施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的移植手術。
現實生活中,由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引起的理賠糾紛已經多不勝數。在治療冠心病的過程中,開胸治療並不是唯一治療方法,有時候醫生會給患者兩套選擇方案,一是支架手術,二是開胸手術。
通常來說,冠狀動脈支架術創傷更小,患者更容易接受問題就是,如果選擇了支架術,就沒有達到重疾險理賠的要求,因此保險公司一定會拒賠。同樣,無論是心臟瓣膜手術,還是主動脈手術,都要達到開胸的標准才能理賠。
最後就是17種需要達到特定狀態後才能理賠。
最常見的比如說腦中風後遺症,不僅需要疾病確診180天後,還要遺留一種或一種以上的障礙。這是兩個條件,無論哪個沒有達到,重疾險都不給賠付。
5. 保險公司的賠付條件是什麼
樓上,一般情況,注意,我說的一般情況,經濟賠償憑證所載明的金額會大於實際需要賠償的金額,當然不否認您是按照憑證載明金額付的錢!
保險公司在賠償物損人傷的案件時,會按照他們自由的一套估值方式和價格判定方法,不會百分之百參考經濟賠償憑證。所以,在賠付過程中,保險公司肯定是按照有利於自身的標准進行賠付。比如您撞的電動自行車新車價格為2000元,用了兩年了,可能經濟賠償憑證上記載您支付了三者1800元或者兩千元略微往上,那麼保險公司可能只賠償1500元左右。因為它是按照市值估價來計算的!
如果保險公司賠償的額度和您經濟賠償憑證上所載明的數額相差不到10%,那麼我覺得不用太去計較,如果相差額度較大,您接受不了,那麼可以直接找保監會投訴,也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一般而言,只要到了法律訴訟階段,您的勝訴比例在95%以上。
說了這么多,只是想告訴您,保險公司和您之間進行博弈的對象,就是那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間的差額,而這個差額和您付出的法律成本之間,是您需要衡量的關鍵!!
6. 保險不理賠,該怎麼辦
還有情況不明。不能亂說,禮賠,是必須的。但是次年保費未交,可能是據賠的理由,但是不充分。最起碼65天的費用應該能報銷。
找律師或法律援助中心(免費)協助解決。
無知,導致的後果。!·#¥%……——*()——++|
7. 車保險什麼情況不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投保汽車保險全險是指:交強險+車損險+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有條件的還可以附加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險等。
不能理賠的13種情況:
1、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行駛證、駕照沒年檢不賠。這些情形中,司機並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不僅僅是賠不賠的事了,這已經嚴重違反交通法,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地震不賠。這一情形遵循了大部分財產保險都不保地震責任的慣例,由於缺少數據和經驗,保險監管部門也不鼓勵保險公司承保。
3、因保險事故引起的精神損失不賠。大部分保險條款會有類似的規定,「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有關精神賠償視為責任免除」。
4、修車期間的損失,如碰撞、被盜等不賠。修理廠有責任妥善保管維修車輛,因此,如果車輛在送修期間發生了任何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都會拒賠。
5、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如漬水路段拋錨時二次點火不賠。保險公司認為該損失是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的,當車輛行駛到水深處時,發動機熄火後,駕駛員又強行打火才造成損壞。
6、車輪單獨損壞不賠,但因輪胎爆炸引起的碰撞、翻車事故可賠。
7、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如果車輛被車廂內或車頂裝載的物品擊傷,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8、未經定損直接修車,保險公司會拒賠或少賠。如果車輛在外地出險,也要先定損再修車,否則保險公司會因為無法確定損失金額而拒絕賠償。
9、把負全責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賠。當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時,責任在對方,如果放棄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也就放棄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權利。
10、輪胎、音響設備等被盜,但車沒被偷不賠。
11、開車拖帶一輛沒有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上路,與其他車輛相撞並負全責不賠。
12、撞到自家人第三者責任險不賠,同一個單位名下的車輛相撞也不賠。
13、自己加裝的設備不賠,如音響、電台等。
8. 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有哪些情形
1、保險合同未生效、新車無臨時牌照或者臨時牌照過期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在汽車基本險的四個險種的免責條款中,都明確規定,除非另有約定,否則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法官提醒】:在為僅有臨時車牌的新車購買保險,應與保險公司事先單獨做出在臨時車牌方面的約定。
2、未按規定年檢或者未通過年檢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車輛未通過年檢或者未及時年檢的,均屬於不能合法上路的。車險免責條款規定,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而上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法官提醒】:一定要重視年檢這件事,車輛未年檢,保險就相當於白買,車輛處於「裸奔」狀態,要多危險有多危險。
3、修理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車輛在檢測、維修、養護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維修點負有看管車輛的責任,車輛被盜或者損壞是屬於維修點的過失。此外,還包括車輛在出險後,送去維修的路上或者在維修過程中額外出現的意外損失的情況,保險公司也是不賠償的。
法官提醒:修理期間,一定要注意看護好車輛,與維修點約定好,同時還可以專門就維修期間的責任與保險公司進行單獨約定。
4、撞到自己家人的,保險公司不賠償。
第三者責任險其中一條免責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不負責賠償。
【法官提醒】:應防止類似「道德風險」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自己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謹慎駕駛。
5、在收費停車場損壞、丟車沒有投盜搶險、財產損失險的,保險公司不賠償。
對於在收費停車場被損壞、盜竊的車輛,如果投了全車盜搶險、財產損失險等,保險公司會依約定賠償,保險公司賠償後有權向停車場追償。車輛沒有投全車盜搶險、財產損失險而在收費停車場被損壞、盜竊,受害人有權按照保管合同向停車場索賠。
【法官提醒】:如果車輛在類似場合被損壞、被盜,作為車主應該保管好停車場的收費憑證或發票,必要時作為維護自身利益的證據。
6、被保險人主動放棄追償權的,保險公司不賠償。
車輛損失險中有條免責條款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車輛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事故發生後,在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若你某天善心大發,放棄對責任方的追責權利,那就有可能要自己承擔事故損失,因為此種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損失給你的。
7、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之後駕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
基本險四個險種的免責條款中均註明,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造成的事故損失的,不予賠償。
【法官提醒】: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之後駕駛車輛的,屬於無證駕駛,發生保險事故不僅可能得不到經濟賠償,還將面臨無照駕駛的行政處罰。
8、事發超過48小時未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賠償。
《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如果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等能證明事故的發生及責任承擔的證明除外。
【法官提醒】:車主最好在48小時內報險,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若確實由於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報險,也要現場拍照保留證據。
9、保險費交清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基本險通用條款第八條寫明,除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清保險費。保險費交清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如果在超過規定的期限六十日內未支付當期保費,保險合同效力也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此時的保險合約也就相當於一紙空文。
【法官提醒】:車主應按規定繳納全部保費,並確認保險合同生效起止時間。
10、車主自行增加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
通常在車輛損失險和全車盜搶險的免責條款中規定,新車車輛出廠時的原廠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這對於喜歡為自己的愛車「化妝」的車主們來說就需要注意了。
【法官提醒】:對於車主新增加裝飾部分,最好購買「新增加設備損失險」。否則,損失部分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的。
【法官說法】審慎閱讀保險免責條款避免索賠糾紛
車輛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是車主最為頭疼的問題,原因在於買保險時保險人員並沒有逐條詳細的跟你講解免責條款中的內容;適用范圍,發生條件及責任後果等。而作為車主看著免責條款裡面的一大堆文字,也沒耐心逐條去閱讀。因此在索賠過程中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糾紛。
前述免責條款的內容,是很容易被車主所誤解、理所當然的認為是屬於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但實際上在免責條款上已經有明確規定;如果在購買保險過程中沒有仔細了解清楚,與保險公司也沒有另外約定,那麼可能最後就會與保險公司走向「對簿公堂」的結果。
9. 保險的條件很苛刻,會不會出現找理由不理賠的
當然,保險不是慈善機構,他是商人,是要賺錢的,所以他會抓住每一個理由來拒賠。總之拒賠的情形都在合同中寫有,能不賠他當然就不賠。拒賠的話他會把理由答復給你,你不服的話可以向保監局投訴,或者向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