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公司賠付後責任人還要賠付嗎
這要看具體的保險額度了。
比如購買的車險第三方責任險保額30萬,如果出險後,核定賠付額度低於30萬則保險公司賠付;如果核定要賠付40萬,那麼保險公司在賠付30萬後,剩餘的10萬就要責任人自己承擔了。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全稱: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該險種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賠償的險種。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後工作,需要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台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2. 怎麼和保險公司的人談理賠的事
先和您的保險代理人聯系,打公司的熱線電話報案,如果沒有代理人服務的可以直接到當地公司的櫃台咨詢,帶著保單和需要理賠的資料。
3. 第三責任人保險公司怎麼理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這要看具體的保險額度了。
比如購買的車險第三方責任險保額30萬,如果出險後,核定賠付額度低於30萬則保險公司賠付;如果核定要賠付40萬,那麼保險公司在賠付30萬後,剩餘的10萬就要責任人自己承擔了。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全稱: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該險種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賠償的險種。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後工作,需要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台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4. 交通事故撞了人,是不是保險公司賠付多少,我就給對方多少是嗎
肯定不是。因為你與保險公司之間是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賠付的。而你與被撞人之間是按法律侵權責任來賠償的。即一個是履行合同協議,一個是法律責任,不可能以保險公司不賠償為由來抵制你應付的法律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中的責任免除項可能對你有效力,但不對第三方有效力。而且保險公司有保險金額額度,對超過額度的肯定也是由你來承擔的。
5. 保險理賠,是否真的和保險公司大小有關呢
保險理賠和保險公司的大小關系不是很大的。保險理賠首先的話是要看。購買的時候。消費者有沒有如實告知。如果說沒有隱瞞欺騙,沒有不如實告知的狀態。那麼就可以開始審核理賠。審核理賠,這個合同保險合同裡面是什麼條款,根據條款來賠付就行了。大公司不會因為合同沒有寫而多賠,小公司也不會因為合同寫了不賠。
6. 關於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問題
保險公司是在審查了有關索賠資料後得出的初步結論,如果不理賠,建議你要求對方到法院起訴,這樣判決結果可能會更高些。
如果有醫院證明,需要靜養,肯定要人陪護,護理費,必須判決。
7. 保險公司人傷理賠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1、交強險有12萬的人身損失限額,還有2000元是財產。
2、下面有附相關費用說明。
3、通過你的描述看,本次人身損失有:
①醫療費:以實際票據為准,如果是正常理賠,保險公司是參照醫保標准賠付,一般能夠賠到8成左右。前提條件,相關醫療費是治療與本次事故有關的費用,如果治療自身疾病,則不管你,還是保險公司均可以不用承擔。
②誤工費:只能計算傷者本人的誤工費。傷者家屬的誤工費不能計算。如果傷者住院,則傷者家屬的誤工費以「護理費」的形式進行補償。賠付標准與誤工費差不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③營養費:非重大外傷,如骨折、長期卧床者、老人等,住院時間不長者,一般均不計算營養費。(如果確實要計算,可能參照伙食費的標准計算。)
④精神損害撫慰金:【11萬以下,全部對方或對方交強險保險公司承擔】只有達到傷殘,才能計算。其它情況不能計算。
4、注意分項的規定,限額內先保險公司全部承擔,超出部分由雙方按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5、①+③=1萬,一般保險公司可以報,餘下超出1萬的部分由雙方按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6、②+④=11萬以內的損失保險公司出,餘下超出11萬的部分由雙方按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7、只要一方有責任,不管責任大小,只要有責任,此方就要在12萬交強限額內先予賠付,超過的部分,參照雙方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附:(中*國*保監會網站上面有相關說明)
■【11萬以內保險公司承擔】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1萬以內保險公司承擔】醫療費用包括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8. 關於保險公司理賠
一、交強險有責三方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0000萬,如果醫療費用只有1萬元,應該是交強險全部賠償。交強險是這個保險公司的話,應該由這家保險公司全部賠償。超過部分,則按全險合同約定的項目和內容及應承擔的部分進行賠償。假如二萬元,由於同責,自然對方(有保險則是對方保險公司)分擔一半。因此,你參保的保險公司只賠償一半即:5000元;
二、交強險對有責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是2000元,你有全險,如果約定責任分擔的話,修車費用14000元,剔除交強險賠償的2000元,又按責任分擔(同等責任),那就是(14000-2000)/2=6000元,但前提是2000元應該在交強險中承擔,也就是你列出的(14000-2000)/2+2000=8000元。
三、你最好看清楚全險合同的約定項目、內容和賠償標准,現實中有的保險公司會在合同中利用某些措詞鑽空子,達到少賠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