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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平台保險責任

發布時間:2021-03-19 07:00:32

A. 有營運網約車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嗎

根據保險合同的不同,家用車輛和運營車輛的保費是不同的,如果以家庭自用名義投保的車輛從事網約車營運活動,車輛使用性質就變成了營運車輛,屬於保險法中「導致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情形。若未能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增加保險費的,在網約車營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只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在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不負賠償責任。
簡要案情
2016年8月,滴滴兼職司機張某,通過滴滴平台接到乘客,途中不慎與行人王某發生碰撞並致其受傷。王某因此次事故花費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0萬元。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的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50萬的商業三者險。當事人就賠償事宜訴至法院。
不同觀點
本案爭議焦點為私家車用作網約車接單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具體分析
按照我國現行車輛管理法規,機動車輛按其使用用途分為營運和非營運兩大類別。本案中,張某以自用名義投保的車輛,通過打車軟體平台接下網約車訂單,運送不特定乘客, 其有收取費用的意圖,因此,張某以自用名義的車輛實施網約有償載客是營運性質的行為,改變了車輛原有登記的性質。
保險合同是雙務合同,保險費與保險賠償金為對價關系。在當前車輛保險領域中,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車輛的用途,將其分為家庭自用和營運車輛兩種,並設置了不同的保險費率,營運車輛的保險費接近家庭自用的兩倍。家庭自用車輛的風險小,支付的保費低,營運車輛的運行里程多,使用頻率高,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自然更大,明顯增加投保車輛危險程度。這既是社會常識也是保險公司對風險的預估,保險人依據投保人告知的情況,評估危險程度而決定是否承保以及收取多少保險費。保險合同訂立後,如果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保險事故發生的概率超過了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對事故發生的合理預估,如果仍然按照之前保險合同的約定要求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對保險人而言則顯失公平。
保險法中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本案中張某以家庭自用名義投保的車輛從事網約車營運活動,車輛使用性質已變成了營運車輛,屬於保險法中「導致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情形。張某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可以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返還剩餘保險費。張某未履行通知義務,其網約車營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只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在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不負賠償責任。

B. 網約車商險如何賠付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網約車保險怎麼處理?
從目前已經出台了細則或者徵求意見稿的城市來看,還需要完善的是出台落地細則,當前雖然已經確定了網約車的合法化,但是在執行中還會遇到許多問題。
政府需要從法律、條例上規定網約車司機的資質、責任、義務等,使網約車司機沒有法律漏洞可鑽,而企業需要對網約車司機的進入進行嚴格把關,並加強對網約車司機行為的監管,一旦發現違法情況,應及時進行相應處理。
1.專車險:責任險的一種,投保人可以為平台和司機,服務過程中因為司機的過失導致乘客人身損失可獲得保險賠償,乘客最高可賠付10萬元,一份專車險一年最高累計賠付100萬。限額內可多次理賠
2.駕乘險:意外險的一種,投保人為司機,保障對象為司機和乘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當司機和乘客發生人身意外損失時,最高可賠付13.9萬元。
網約車合法後對保險有什麼要求?
《辦法》提出網路預約計程車:一是要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二是平台要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三是要為乘客提供相關保險。
出租行業實務中,傳統計程車綁定計程車公司,在較強的營運管理和經營壓力之下,營運行為具備「營利性」;而網約車的營運行為較為自由。按照營運程度,網約車可以分為全營運車輛、半營運車輛和偶營運車輛三類,三類車輛的保險風險差別很大。此外,順風車、合乘等承運行為中,盡管平台、車主也收取一定費用,但由於出行頻次、行使路線變化不大,對保險風險的影響有限。
因此,如果對接入網約平台的私家車,不加區分的按照營運車輛收取車險保費和承運人責任險,明顯有失公平合理,不利於網約出租市場健康發展。

C. 網約車承運人責任險怎麼賠

根據《網約車管理辦法》的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充分保障乘客權益。
這意味著,平台負有花錢給乘客買承運人責任險的義務。《網約車管理辦法》有明文規定,平台是承運人。
既然平台是承運人,那麼承運人責任險就應當由平台花錢買。
雖然在實踐中,平台可能通過抽取提成等方式,將花錢買承運人責任險的成本轉嫁給司機,但是,從邏輯上講,就應當是由平台花錢買保險。
何況,《網約車管理辦法》中白紙黑字規定的就是由平台買承運人責任險。

D. 網約車營運保險怎麼辦找誰辦

網約車保險怎麼處理?
從目前已經出台了細則或者徵求意見稿的城市來看,還需要完善的是出台落地細則,當前雖然已經確定了網約車的合法化,但是在執行中還會遇到許多問題。
政府需要從法律、條例上規定網約車司機的資質、責任、義務等,使網約車司機沒有法律漏洞可鑽,而企業需要對網約車司機的進入進行嚴格把關,並加強對網約車司機行為的監管,一旦發現違法情況,應及時進行相應處理。
1.專車險:責任險的一種,投保人可以為平台和司機,服務過程中因為司機的過失導致乘客人身損失可獲得保險賠償,乘客最高可賠付10萬元,一份專車險一年最高累計賠付100萬。限額內可多次理賠。
2.駕乘險:意外險的一種,投保人為司機,保障對象為司機和乘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當司機和乘客發生人身意外損失時,最高可賠付13.9萬元。
網約車合法後對保險有什麼要求?
《辦法》提出網路預約計程車:一是要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二是平台要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三是要為乘客提供相關保險。
出租行業實務中,傳統計程車綁定計程車公司,在較強的營運管理和經營壓力之下,營運行為具備「營利性」;而網約車的營運行為較為自由。按照營運程度,網約車可以分為全營運車輛、半營運車輛和偶營運車輛三類,三類車輛的保險風險差別很大。此外,順風車、合乘等承運行為中,盡管平台、車主也收取一定費用,但由於出行頻次、行使路線變化不大,對保險風險的影響有限。
因此,如果對接入網約平台的私家車,不加區分的按照營運車輛收取車險保費和承運人責任險,明顯有失公平合理,不利於網約出租市場健康發展。

E. 網約車保險怎麼處理

網約車保險怎麼處理?

從目前已經出台了細則或者徵求意見稿的城市來看,還需要完善的是出台落地細則,當前雖然已經確定了網約車的合法化,但是在執行中還會遇到許多問題。

因此,如果對接入網約平台的私家車,不加區分的按照營運車輛收取車險保費和承運人責任險,明顯有失公平合理,不利於網約出租市場健康發展。

F. 網約車平台買什麼保險

買車上保險,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然而,對於太原私家車主趙先生來說,最近自己的車輛發生事故卻遭遇保險公司的拒賠,原因竟是趙先生將自己的車輛變身為了網約車。
事實上,隨著近幾年網約車平台的興起,很多私家車主都通過網約車平台的注冊,將自己的私家車搖身一變成了網約車。然而,新生事物面臨的風險往往也是新的。很多私家車主或許並不知道,一旦將自己的私家車跑起了網約車,那就意味著自己的車輛已經脫離了保險的保護,「裸奔」在了道路上,一旦出現事故,將面臨保險公司拒賠的風險。
A太原一私家車跑「滴滴」遭遇保險拒賠
「滴滴一下,馬上出發。」對於很多太原市民來說,早已習慣了出門前通過手機預約一輛網約車,既方便又省時。同樣,對於太原的很多私家車車主來說,利用業余時間跑跑網約車,還能掙點外快,也很不錯。不過今年年初,太原私家車車主趙先生卻在跑網約車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件麻煩事。
今年1月1日晚上,趙先生使用滴滴出行接到了一位從河西去往許西的乘客,結果他駕駛著自己的汽車在途中被另一輛車追尾。經交警鑒定,趙先生雖不是肇事司機,但也要承擔一定責任,於是趙先生聯系了自己的保險公司。然而,當保險公司了解到趙先生是在把私家車當網約車使用的途中發生事故後卻拒絕了賠償,「因為他在從事網約車活動過程中車輛構成營運行為,相當於車主擅自改變了私家車的使用性質,根據相關條款規定,我們只能賠付交強險的部分,商業險部分無法賠償。」這意味著,趙先生修車花費的2萬余元只能由自己來承擔了。
實際上,國內與趙先生擁有類似經歷的滴滴車主並不少見。早在2015年,南京使用滴滴打車軟體接單的司機張濤在送乘客的途中與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相撞,造成該女子腦部十級傷殘。該案經法院依法審理後,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張濤在這起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張濤的營運行為使被保險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也是運營行為導致了此次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保險公司僅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商業三責險不負賠償責任。最終,法院認定這名女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產生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近28萬元。其中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12萬元,剩餘近16萬元由張濤承擔賠償責任。
今年3月4日,成都網約車司機孫先生在駕車送乘客的途中撞上護欄,花費維修費2萬多元,而他購買車險的保險公司同樣以孫先生購買的是私家車險、從事網約活動已經改變了其車輛的使用性質為由拒絕了賠償。
不過,記者近日隨機采訪了太原10位目前從事網約車的私家車主,其中就有9位對「網約車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不賠」這一情況並不知情。「我上的是全險,也不賠嗎?」其中一位車主已經跑了一年多滴滴,他告訴記者,好在他駕齡比較長,如果保險公司確實不賠,也只能更小心點開。
也有車主聽到記者介紹後,明確表示,如果確實保險公司不賠的話就不會再跑網約車了,「我本來就是偶爾沒事出來跑一跑,萬一真出點事,還得我自己承擔責任,那就虧大了。」一位寶馬車主告訴記者。
B私家車從事網約車服務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
那麼,私家車跑「滴滴」,如果出事故保險公司到底賠不賠?對此,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私家車跑滴滴實際是改變了機動車的使用性質。私家車本是非營運車輛,一旦通過網約平台建立關系成為網約車後,性質也會隨之變更為營運車輛」。
據介紹,私家車一般在投保時,都是以非營運車輛的性質進行的。而《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條款》第一章第九條明確規定:被保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而導致的被保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任賠償。「這一條款在車主購買車險時簽訂的保險單中有體現,但很容易被車主忽略。因此,私家車在成為網約車後,如果車主及時告知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並繳納營運車輛相關的保費,則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有責任進行賠償。」上述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說明的是,由於營運車輛上路時間較長,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高,所以保費是非營運車輛的1-2倍。
然而,很多私家車主在使用網上約車軟體應約載客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車輛性質已經發生改變,等到發生事故需要找保險公司理賠時,保險公司只能賠付交強險,而商業險則不在保險公司的賠付范圍內。對此,該工作人員也提醒私家車車主:「在為私家車上保險時,車主務必要向保險公司詳細咨詢,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了解清楚事故賠付的相關事宜,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種類。如果私家車要從事網約車服務,一定要及時到保險公司辦理車輛保險的變更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那麼,如果不慎發生事故,網約車司機又沒有及時向保險公司盡到告知義務遭到拒賠該怎麼辦呢?記者就此聯系了滴滴出行的客服平台,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山西省目前尚未開始對網約車的證件進行考核,因此對私家車當網約車使用後保險的繳納方法還沒有明確規定。目前,如果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話,車主可帶上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書聯系滴滴出行司機端的客服,滴滴方面會派專人了解事故的具體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賠付。
C太原網約車新規即將出台網約車保險應該怎麼買?
事實上,早在去年7月28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在網約車合法化後,從事這個行業的人也越來越多,但由於准入門檻低、審核不嚴格等因素,網約車市場還存在著很多問題。為此,2016年11月1日,交通部等7部委聯合發布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其中對網約車必須具有營業性相關保險做出了強制性規定,一旦私家車跑網約車,它的性質必然發生了改變,應當按營運車輛投保。
隨後,北京、上海、廣州等地也相繼出台了《網約車實施細則》,其中北京市《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規定,網約車平台要依法承擔承運人責任、安全生產責任和相應的社會責任,承擔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職責以及為人員和車輛購買相關保險。而記者從省城客運辦了解到,去年底,太原市政府網站發布了《太原市實施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細則(公開徵求意見稿)》,具體的管理規定已經制定,正在等待上級政府部門的批復。新規明確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要通過營業性車輛環保和安全性能檢測,同時要投保營業性交強險、營業性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此外,還規定網約車運營服務中發生安全事故,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對乘客的損失承擔先行賠付責任。「將網約車納入規范化管理,提高行業准入門檻,加強平台監督管理,降低乘客的出行風險,為用戶提供更加安全的乘車服務,是網約車在未來應該發展的方向。」客運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那麼,一旦新規落地,針對網約車是否會有相應的新保險產品推出?對此,省城多家公司都表示,目前尚未推出,還有待進一步研究。而新規落地之後,如果私家車主選擇全職做網約車司機,那麼車主就應該按照營運車輛購買車險,而對於兼職司機,在控製成本的基礎上最好可以購買相關責任險,並且提高責任險限額,從而保障開車安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網約車保險這么理賠

網約車保險怎麼處理?
從目前已經出台了細則或者徵求意見稿的城市來看,還需要完善的是出台落地細則,當前雖然已經確定了網約車的合法化,但是在執行中還會遇到許多問題。
政府需要從法律、條例上規定網約車司機的資質、責任、義務等,使網約車司機沒有法律漏洞可鑽,而企業需要對網約車司機的進入進行嚴格把關,並加強對網約車司機行為的監管,一旦發現違法情況,應及時進行相應處理。
1.專車險:責任險的一種,投保人可以為平台和司機,服務過程中因為司機的過失導致乘客人身損失可獲得保險賠償,乘客最高可賠付10萬元,一份專車險一年最高累計賠付100萬。限額內可多次理賠。
2.駕乘險:意外險的一種,投保人為司機,保障對象為司機和乘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當司機和乘客發生人身意外損失時,最高可賠付13.9萬元。
網約車合法後對保險有什麼要求?
《辦法》提出網路預約計程車:一是要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二是平台要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三是要為乘客提供相關保險。
出租行業實務中,傳統計程車綁定計程車公司,在較強的營運管理和經營壓力之下,營運行為具備「營利性」;而網約車的營運行為較為自由。按照營運程度,網約車可以分為全營運車輛、半營運車輛和偶營運車輛三類,三類車輛的保險風險差別很大。此外,順風車、合乘等承運行為中,盡管平台、車主也收取一定費用,但由於出行頻次、行使路線變化不大,對保險風險的影響有限。
因此,如果對接入網約平台的私家車,不加區分的按照營運車輛收取車險保費和承運人責任險,明顯有失公平合理,不利於網約出租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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