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產品平台 > 理財產品穿透原則

理財產品穿透原則

發布時間:2021-03-18 17:52:24

『壹』 理財產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時,需要穿透至底層資產,對嗎

這個不用的,你可以用你的賬戶就可以直接搞到了就對了哈

『貳』 「穿透」能讓資產更透明嗎

2月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注銷異常經營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公告,北京天爾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私募機構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被立案偵查。

無論是向上穿透還是向下穿透,都反映了「穿透式監管」讓資產更加透明的巨大威力。在金融行業綜合經營趨勢加劇的背景下,金融產品的交叉性、跨界性、風險傳染性更加明顯,金融亂象時有發生,監管部門實施穿透式監管,能夠看穿條款、投資目的、資產和資金流向,治理金融亂象,起到真正防控金融風險的作用。隨著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的推進,中國資本市場的穿透式監管將更加完善。

『叄』 金融機構投資理財產品需要穿透嗎

需要的,現在投資理財的機構都是公開透明的,像銅板街就是。

『肆』 銀行信貸中的穿透原則是什麼

「穿透原則」的意義是把你的一筆投資/委貸 一層一層打開來看,一直看到最底層的借款人、借款用途到底是什麼。可以理解為無視物理防禦的破甲傷害。

『伍』 監管層要求金融機構底層穿透,金匯金融如何做到的

金匯金融按「穿透」原則向上識別理財產品最終投資者,不突破合格投資者各項規定,防止風險蔓延;同時按「穿透」原則向下識別產品底層資產,資金最終投向應符合監管規定和合同約定,將相關信息向投資者充分披露。

『陸』 如何理解穿透規則

如何理解穿透規則
2015年10月18日最新一期保代培訓會議上,管理層傳達再融資審核政策做出相關調整,核心圍繞三方面:
1、從今天起,長期停牌的(超過20個交易日),要求復牌後交易至少20個交易日後,再確定非公開基準日和底價。鼓勵以發行期首日為定價基準日,這類交易如審核無重大問題,直接上初審會。
2、董事會階段確定定增投資者的,若投資者涉及資管計劃、理財產品等,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終出資人,所有出資人合計不能超200人(不適用於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認購的情形),即不能變為變相公開發行;而且不能分級(結構化)安排。
3、募集資金規模最好不超過最近一期凈資產(不強制要求,但會關注)。募集資金可以補流,但要測算合理性,測算過程可以用過去幾年最高的收入增長率。
會議精神是為了保證股東公平性、防止利益輸送以及控制變相公開發行,針對的主要是三年期鎖價發行的情形。
培訓會後時間過去近一個月,期間已經有幾家公司按照新的監管要求進行了相關的核查與披露。通過揣摩會議精神、接收證監會窗口指導和公告內容,結合筆者在券商長期積累的定增業務承銷工作經驗,我們就「穿透」規則的變化這一重大影響進行了跟蹤和研究:
從證監會預審員處了解情況,對穿透原則等相關政策明確如下:
1、所有的有限合夥及資管計劃或有限公司必須展開,層層穿透計算最終投資者的家數或人數,上述主體設立時間及是否為本次定增而設不影響穿透計算;
2、上述主體層層穿透至投資人為股份公司、自然人及國資委為止;
3、認購人的權益架構一旦在預案階段披露,則在整個審核階段不得更改,否則視為方案重大調整。
從監管機構傳達的理念,我們認為應該是只針對有限合夥或資管計劃、理財產品等進行穿透,最多再加上有限公司進行穿透。但實際操作中,從已公告情況來看,規則施行初期執行過程中預審員的標准有松緊差異,對穿透原則的實際執行情況如下:
1、執行標准有點亂:以南通電源為例,對資管計劃穿透時,對有限公司作為出資人的,將有限公司進行層層穿透至自然人;對有限合夥穿透時,普通合夥人為有限公司,並且出資的,並未穿透。以瑞普生物為例,對認購人是有限合夥的,對其普通合夥人,也是出資人,亦進行了穿透。雲海金屬操作相同。
以雲維股份為例,對認購人是有限公司的,穿透所有股東,且層層穿透到實際控制人,股東中有股份公司的,有穿透其實際控制人的(例如穿透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到財政部),也有不穿透的(例如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對認購人是產品的,其出資人不論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均穿透,其中有限公司所有股東被穿透,股份公司穿透控股股東。
2、穿透不可怕,可怕的是「認購人的權益架構不能變化」:根據這一要求理解,從預案披露到審核階段,現在還包括了整個鎖定期,產品的出資人不能退夥、轉讓其份額、減少或增加出資額,有限公司股東結構不能有變化。如果有變化,視為方案重大調整,可能會被要求重新召開董事會。
目前從了解的情況來看,一年期定增還在執行原標准,即在「穿透」問題上,還是只針對產品(包括有限合夥、資管計劃)進行穿透,穿到自然人或者法人停止。但新增要求也需要承諾鎖定期內不轉讓份額。
政策執行初期肯定是嚴格的,但以筆者多年經驗和專業視角來看,未來可能只針對產品進行穿透,且穿透到自然人或者法人停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直接作為認購主體的,因具有獨立人格不應該穿透。而刺穿公司法人面紗只有在極特殊的情形下才會被使用,這是另一個法律問題,不在本文贅述。

『柒』 什麼是理財產品穿透登記的最新相關信息

理財產品穿透登記新規:銀行在登記時要遵循分層登記原則,先登記理財產品首次投資的各類資產管理計劃和協議委外信息,再登記持有所有底層基礎資產和負債信息,不得省略資產管理計劃和協議委外直接登記底層信息。

『捌』 銀行信貸中的「穿透原則」是什麼如何理解

穿透原則」,這個詞來源於2016年全國銀行業監管會議講話稿:「看得見,管的住」、穿透式監管」,主要針對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管控,也是同業新規「實質重於形式」的延伸。什麼叫看得見?那就得看透,產品透明度問題。現在的金融產品(包括信貸產品!),參與方很多,例如有好幾家銀行,券商,基金子公司,信託,擔保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中介機構(評級、審計、律師、評估),跨行業,跨市場,異常復雜。往往是銀行通過這些機構,將自有或理財資金通過特定目的載體(信託計劃、基金、資管計劃)進行投資,標的如信貸收益權、應收賬款收益權、結構化配資、兩融收益權、信用債等等。我們要搞清楚的是最終資金流向哪裡?央票?金融債?企業債?信貸收益權?這些信貸收益權背後又是哪些企業的貸款?貸款投向什麼項目?「穿透」就是你要刨根問題,拆穿哪些拗口唬人的法律金融術語。

『玖』 穿透原則以及導管公司是什麼意思

「穿透原則」與《公司法》中的「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該原則否認法人的獨立人格地位,視同該法人不存在來處理問題。

『拾』 私募基金多層次分銷,穿透是什麼意思

目前,在我國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數量累計不超過200人,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超過50人;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具體要求如下:(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平均收入不低於50萬的個人。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所以一般的投資人都達不到要求,而私募管理人為了募集資金一般會採用分銷的模式,例如私募管理人要發行10億產品,他就需要募集10億的資金,而這10億資金他會分成10份每份1億,而這1億會有10個代銷機構或理財公司去募集,而10份可能會被分成100份或1000份,到最後投資者只需要投資少量的錢就能參加這個項目,
穿透是指穿過層層分成,最終的投資者

閱讀全文

與理財產品穿透原則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