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市場的交易對象是保險人為消費者所面臨的風險提供的各種保險保障及其他保險服務,即各類保險商品。
1、保險市場是直接的風險市場
保險市場交易的對象是保障產品,即對投保人轉嫁於保險人的各類風險提供保障,所以本身就直接與風險相關聯。
2、保險市場是非即時清結市場
所謂即時清結市場是指市場交易一旦結束,供需雙方立刻就能確切知道交易結果的市場。而保險交易活動,因為風險的不確定性和保險和射幸性使得交易雙方都不可能確切知道交易結果,所以不能立刻清結。
3、保險市場是特殊的「期貨」交易市場
由於保險的射幸性,保險市場所成交的任何一筆交易,都是保險人對未來風險事件所致經濟損失進行補償的承諾。保險市場可以理解為一種特殊的「期貨」市場。
(1)保險產品非渴求性擴展閱讀
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對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的機構准入條件、申請程序、風險控制及監督管理等做出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及其控制關聯方所發行的其他證券,其入股的保險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量不得超過該證券發行總量的10%;商業銀行及其控制關聯方承銷證券時,向其入股的保險公司出售額不得超過其承銷總額的10%。
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試點方案需由監管部門報請國務院批准確定,現階段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原則上應選擇現有保險公司,且一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一家保險公司。
《辦法》對於擬投資保險公司的商業銀行,提出嚴格的准入條件。商業銀行必須具備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及並表管理制度,風險管理有效,業務經營穩健,資本充足率在扣除擬投資額後應符合監管標准。同時,商業銀行董事會應明確一名非執行董事負責防火牆以及關聯交易的監督、管理和審查。
《辦法》嚴格加強關聯交易管理,規定保險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購買銀行股東發行的次級債券,購買其他證券不得超過10%的上限。商業銀行不得向其入股的保險公司及保險公司關聯企業擔保的客戶提供授信。
⑵ 保險商品的特徵是什麼
一、保險商品是指保險人提供的滿足被保險人風險轉移需要的特殊商品,是保險市場的交易對象。
二、保險商品的特徵如下:
1.
無形性
無形性是保險商品與其它有形商品之間的最大區別,保險商品看不見、摸不著,更沒有迷人的外表,所以對顧客不會產生明顯的視覺沖擊力,更無法形成強烈的刺激。
2.
延後性
延後性是指保險商品購買回來後.並不能立刻發揮功效。因為絕大多數的人身保險合同的理賠都是在保險合同簽定後的幾年或幾十年以後,正所謂「養險千日,用險一時」。
3.
射幸性
射幸性是指當事人之間在合同中所取得的利益或遭受的損失具有不確定性。
4.
非渴求性
非渴求性商品又稱非尋求品,是消費者不知道或雖然知道但一般情況下也不會主動購買的商品。保險商品就屬此類。保險商品是應付風險、管理風險的工具,它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損失、死亡和疾病等。
⑶ 什麼是非渴求商品
你這個問題的答案還真難找啊~ 我來回答它的標准解釋吧~
非渴求商品(unsought proct)是指消費者或者不了解,或者是雖然了解但一般不考慮購買的消費品。大多數新發明在消費者通過廣告了解他們之前都是非渴求的。人們了解但是不渴求的產品和服務的典型實例,就是人壽保險和紅十字會的獻血活動。非渴求品的特定本性,決定了它需要大量的廣告~人員推銷和其他方面的營銷工作。
⑷ 在保險市場上交易的對象是
保險市場的交易對象是保險人為消費者所面臨的風險提供的各種保險保障及其他保險服務,即各類保險商品。
保險市場是指保險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或是保險商品供給與需求關系的總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場所,如保險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實現保險商品讓渡的交換關系的總和。
保險市場構成要素
保險市場的構成要素如下:首先是為保險交易活動提供各類保險商品的賣方或供給方;其次是實現交易活動的各類保險商品的買方或需求方;再次就是具體的交易對象——各類保險商品。後來,保險中介方也漸漸成為構成保險市場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保險市場的主體
保險商品的供給方是指在保險市場上,提供各類保險商品,承擔、分散和轉移他人風險的各類保險人。他們以各類保險組織形式出現在保險市場上,如國有形式、私營形式、合營形式、合作形式等。
1.保險商品的供給方
保險商品的供給方是指在保險市場上,提供各類保險商品,承擔、分散和轉移他人風險的各類保險人。它們以各類保險組織形式出現在保險市場上,如國有保險人、私營保險人、合營保險人和合作保險人等。
2.保險商品的需求方
保險商品的需求方是指在一定時間、一定地點等條件下,為尋求風險保障而對保險商品具有購買意願和購買力的消費者的集合。保險商品的需求方就是保險營銷學所界定的「保險市場」即「需求市場」,它由有保險需求的消費者、為滿足保險需求的繳費能力和投保意願三個主要因素構成。
3.保險市場中介方
保險市場中介方既包括活動於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充當保險供需雙方的媒介,把保險人和投保人聯系起來並建立保險合同關系的人包括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人;也包括獨立於保險人與投保人之外,以第三者身份處理保險合同當事人委託辦理的有關保險業務的公證、鑒定、理算、精算等事項的人,如保險公證人(行)或保險公估人(行)、保險律師、保險理算師、保險精算師、保險驗船師等。
保險市場的客體
保險市場的客體是指保險市場上供求雙方具體交易的對象,這個交易對象就是保險商品。保險商品是一種特殊形態的商品。從經濟學角度看,保險市場的客體是一種無形的服務商品,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這種商品是一種無形商品。
其次,這種商品是一種「非渴求商品」。
再次,保險商品具有災難的聯想性。
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者
在我國,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監管部門監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被保險人和社會公眾利益。我國保險市場上還有一些政府監管機構也對保險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如:工商管理機構、勞動管理機構和稅務管理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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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項目化管理 保險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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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業員工培訓體系步驟流程:
針對保險行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出現的問題設計系統完善的保險行業員工培訓體系,可以有效發揮員工潛能,幫助企業培養各種適合企業發展需要的人才,以有效支撐企業戰略發展。由此可見,搭建系統完善的員工培訓體系是保險行業企業實現長遠發展的重要環節。
【客戶行業】保險行業
【問題類型】培訓體系改善
【客戶背景】
M人壽保險是由某機場集團公司和美國某人壽保險公司合資組建,通過人壽保險、年僅、汽車與傢具保障計劃、團體保險、再保險、退休和儲蓄產品服務世界各地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個人與企業客戶。在公司業務蒸蒸日上、各方面不斷進步的同時,M人壽保險公司也不斷地向全國擴展,在國內許多主要城市設立了分公司。
為了保證企業人力資源發展與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同步,M人壽保險公司建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培訓體系,主要包括新人培訓階段、晉升培訓階段和專業投資理財知識培訓階段,分別針對員工在不同階段的不同需求,對員工的知識結構、業務素質等方面進行培訓。
但是,其實際管理過程中,看起來相對較為完善的員工培訓體系並未起到其應有的效果,公司的業績不但沒有提升,反而有下降的趨勢,於此同時,也有不少代理人跳槽到競爭對手公司。面對一系列的管理問題,M人壽保險公司的管理者百思不得其解。
【現狀問題及分析】
經過對M公司管理現狀的深入調研和分析,M公司的員工培訓體系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缺乏有效的需求調查與分析。
公司在制定培訓計劃時,單純地按照國外營銷行業的慣例來進行相應的培訓,而沒有深入基層進行培訓需求調研,更談不上對員工的培訓需求進行科學、細致的分析,導致培訓工作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更沒有針對性。由於缺少培訓需求調查,公司培訓內容設置並不合理,針對基層管理人員管理技能提升的培訓太少,也缺乏必要的銷售技巧等培訓內容,使管理人員和代理人在工作中走了很多彎路。
2.一些培訓內容與我國法律、道德准則有沖突。
在M人壽保險公司的培訓內容中,存在一些與我國法律、道德准則相違背的內容。例如在除外責任中,被保險人非法駕駛機動交通工具,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引起的事故和意外傷害,在保險法中規定是免賠的。但是M人壽處於吸引客戶的考慮,在對代理人的培訓中,代理人宣傳本公司是可賠付的,這無疑成為M人壽保險公司的一個賣點。但這是對投保人的不負責,是在變相鼓勵這類違法行為。
3.培訓的機械性與創造性工作相矛盾。
由於保險商品是具有無形性、非渴求性、復雜性的隱性消費商品,這就要求代理人具有一定的創造性。但是,在公司現有的培訓體系中,培訓內容多採用固化的話術來應對市場,與我國的國情並不符合。這樣的培訓導致很多代理人只會機械地模仿,而不能創造性地面對不同的客戶及其多樣化的需求,培訓遠未達到預期的效果。
4.公司在培訓中急功近利,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
在新人培訓階段中,公司採取了一些比較偏激的方法,希望通過集訓使代理人早出成果、快出成果,給代理人造成了不小的壓力,甚至導致代理人的不滿情緒進而離開公司。這違背了公司對員工進行培訓的初衷。公司在利益驅使下對員工的「超強培訓」,否定了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念,使代理人過度追求保單數量和保費收入,對榮譽和成功的慾望極度膨脹,不利於公司長遠的人才戰略。
【解決方案】
針對M人壽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善:
1.加強對代理人培訓需求的調研及分析工作。
培訓需求反應了員工工作過程中的短板所在以及對培訓的期望,公司對培訓的需求分析不僅要考慮培訓需求是否和企業的戰略目標、企業文化一致,還需要考慮通過培訓業務水平可以提高的程度、培訓對於組織目標的重要性等等,充分了解培訓需求產生的原因,將培訓真正與員工和企業的需求結合起來,真正達到提升員工工作技能、促進企業戰略發展的目的。基於此,華恆智信顧問團隊針對M公司人員特點、工作特點等,設置了培訓需求調查及分析工具,並針對不同培訓項目、培訓對象等,約定了培訓需求調查的頻次、要求等。
2.強化保險代理人的職業道德教育與法律法規教育培訓。
保險代理人肩負著信託的重任,許多人不了解經濟事務,特別是保險和養老金事宜。他們依賴代理人的忠告並且相信代理人懂得他們的經濟事務。在任何情況下,代理人必須證明自己的專業素質和服務值得客戶的信任和託付。對於保險公司而言,以最高水準的誠信和公正的運行原則、最高道德行為准則下的服務是企業在眾多保險公司中脫穎而出、贏得客戶信任的關鍵所在。保險代理人要不斷增強法律和誠信意識,提高職業道德水準和專業技能,使自己能夠適應不斷發展與變化的保險業的需要。
3.代理人NBS理念的強化培訓。
銷售理念萬變不離其宗,最終目的是要找到客戶真正關心和急需解決的問題,而培訓體系的「NBS」核心理念,即「顧客需求導向」的核心理念。目前,M公司一味套用國外固有培訓模式,顯然不能適應中國目前的國情。華恆智信顧問專家團隊指出,M公司應加強現有的NBS銷售理念的培訓,能讓代理人真正明白和合理運用人性化的銷售方式,幫助客戶找到真正的需求。在培訓方式上,應注重參與式教學,而不是單純地採用培訓師講解、員工被動接受的模式。同時,基於多年的咨詢經驗和管理實踐經驗,華恆智信顧問團隊針對M公司不同的培訓內容、不同培訓學員的特點、工作特點等,設置了不同的培訓方式,以進一步提升員工培訓效果。
4.加大員工自我管理技能的培訓。
員工自我管理技能的培訓主要包括工作習慣的養成和時間管理兩方面。為了有效地培訓代理人合理利用時間,每天計劃優先順序,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公司培訓人員及業務主管不僅要給代理人示範、指導,同時要注意適當的督促並及時與代理人進行溝通和交流,對員工採取循序漸進地培養方式,而不是急於求成,與員工產生沖突。
【總結】
針對該保險行業員工培訓體系中所存在的缺乏培訓需求分析、針對性差、培訓內容有偏差等問題,華恆智信顧問專家團隊搭建的有針對性的保險行業員工培訓體系,針對不同培訓項目、培訓對象等設置了不同的培訓內容及培訓方式及相關分析工具等。該員工培訓體系切實解決了該保險行業企業在員工培訓方面遇到的問題,得到了客戶方領導的高度認可。科學有效的保險行業員工培訓體系可以有效激發員工潛能,幫助企業培養各種適合企業發展需要的人才,以有效支撐企業戰略發展。培訓活動的實施可以幫助員工提升工作技能,而建立保險行業員工培訓體系的最大作用在於形成優秀人才不斷涌現的機制,以為企業的不斷發展產生充足的馬力。由此可見,有針對性的搭建員工培訓體系對於保險行業企業實現長遠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⑹ 根據特殊貨物的種類,請分別舉具實際的貨物
根據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和購買習慣,消費品可以分為便利品、選購品、特殊品和非渴求品四類。
1、便利品(Convenience goods)
指消費者要經常購買、反復購買、即時購買、就近購買、慣性購買,且購買時消費品不用花時間比較和選擇的商品。
2、選購品(Shopping goods)
指顧客對使用性、質量、價格和式樣等基本方面要作認真權衡比較的產品。例如傢具、服裝、舊汽車和大的器械等。選購品
可以劃分為同質品和異質品。購買者認為同質選購品的質量相似,但價格卻明顯不同,所以有選購的必要。銷售者必須與購買者「商談價格」。但對顧客來說,在選
購服裝,傢具和其他異質品選購品時,產品特色通常比價格更重要。經營異質選購品的經營者必須備有大量的品種花色,以滿足不同的愛好;他們還必須有受過良好
訓練的推銷人員,為顧客提供信息和咨詢。
3、特殊品(Specialty goods)
指具有特定品牌或獨具特色的商品,或對消費者具有特殊意義、特別價值的商品,如具有收藏價值的收藏品以及結婚戒指等。
4、非渴求品(Unsought goods)
指消費者不熟悉,或雖然熟悉,但不感興趣,不主動尋求購買的商品。如環保產品、人壽保險以及專業性很強的書籍等。
非渴求品有兩種類型
1) 新的非渴求品(new unsought proct)
新的非渴求品是指那些的確提供潛在客戶所不知的新的理念的產品。信息含量大的促銷活動能幫助說服顧客接受產品,並結束其非渴求狀態。達能(Denon)的酸奶、立頓(Lipton)的微波爐以及索尼(Sony)的卡式錄像機如今已非常流行,但在剛開始時它們屬於新的非渴求品。
2) 常規非渴求品(regularly unsought proct)
常規非渴求品是指那些(如墓碑、人壽保險以網路全書)仍然處於非渴求狀態,但並非一直如此的產品。需求可能存在,但
潛在戶卻並未激起購買欲。對於這些產品,人員推銷十分重要。許多非營利組織試圖"推銷"它們的非渴求產品。例如,紅十字會一般會以血車上街宣傳的方式來提
醒潛在的血液捐贈者,血是如何重要。
⑺ 保險是商品嗎
一、保險商品是指保險人提供的滿足被保險人風險轉移需要的特殊商品,是保險市場的交易對象。
二、保險商品的特徵如下:
無形性 無形性是保險商品與其它有形商品之間的最大區別,保險商品看不見、摸不著,更沒有迷人的外表,所以對顧客不會產生明顯的視覺沖擊力,更無法形成強烈的刺激。
延後性 延後性是指保險商品購買回來後.並不能立刻發揮功效。因為絕大多數的人身保險合同的理賠都是在保險合同簽定後的幾年或幾十年以後,正所謂「養險千日,用險一時」。
射幸性 射幸性是指當事人之間在合同中所取得的利益或遭受的損失具有不確定性。
非渴求性 非渴求性商品又稱非尋求品,是消費者不知道或雖然知道但一般情況下也不會主動購買的商品。保險商品就屬此類。保險商品是應付風險、管理風險的工具,它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損失、死亡和疾病等。
⑻ 中國保險法的不可抗變原則是什麼
不可爭條款又稱不可抗辯條款,其基本內容是:人壽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時期(一般為兩年)之後,就成為無可爭議的文件,保險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等理由主張保險合同自始無效。在保險合同中列入不可抗爭條款,是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限制保險人權利的一項措施。
意義
解決「理賠難」問題。「不可抗辯條款」的缺失導致了兩方面的惡果:一方面,因為保險人在沒有條款約束的情況下放寬了投保時的審核條件,使那些希圖騙保的投保人以為有機可趁,紛紛投保,存在不誠信隱患的保單自然就增多了;另一方面,人壽保險往往是長期的,對於那些因過失而未告知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來說,多年以後再翻舊賬,突然發現自己失去了保險保障,而如果重新投保同樣條件的保險,保費將激增。顯然,這對投保人是很不公平的。
遏止「以惡制惡」的「逆選擇」。所謂保險人的「逆選擇」現象是指:有的保險人在明知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下,仍然收取保險費,保險事故不發生,則雙方相安無事;保險事故一旦發生,保險人就以早已掌握的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事實為由,不賠保險金、不退保險費。此種被視為是「以惡制惡」的行業「潛規則」,一直飽受非議。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不可抗辯條款」絕非僅是一張「罰單」。「從國際經驗上看,『不可抗辯條款』確立後,權利和義務對等,使國際保險業取得了快速、健康的發展。」李濱律師表示,「不可抗辯條款」產生的基礎是:在發達國家保險業快速發展及保險市場主體大量增加的情況下,部分不誠信的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在保險消費者發生保險事故時,濫用合同的解除權,拒不承擔保險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惡意的拒賠,侵犯保險消費者的合法的合同利益,導致全社會對保險業的信任度極大地降低。這種情況的出現,極大地阻礙和遏制了人們對於保險這種非渴求商品的需求,事實上也成為保險業發展的羈絆。
例外
不可抗辯條款一般僅限於保單有效性的爭議,旨在禁止因投保人欺詐、隱匿或重大誤述而對保單的有效性提出爭議。該規則也有例外情況,在欺詐性冒名頂替、缺乏可保利益、蓄意謀殺被保險人等情況下,即使爭議期結束,保險人也可提出抗辯[5]。一般來說,保險人基於以下幾種事由所提出的抗辯不受不可抗辯條款的拘束:(1)在不可抗辯期間發生事故的,解除權不因不可抗辯期間的屆滿而消滅,保險人仍可以告知義務有瑕疵而解除合同。英美立法一般規定「本契約自成立日起經過一年以後,訂為不可爭,但以被保險人未亡為條件」以防止投保人或受益人可能進行的規避。(2)未繳納保險費的情形,不受不可抗辯條款的約束。(3)投保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以防止利用生命賭博和道德危險因素。因此,保險利益的爭辯不在此規則的調整范圍內。(4)此規則雖適用一般的欺詐行為,但特別嚴重的欺詐行為仍可能使合同無效,如冒充被保險人進行體檢等行為[6]。在保險實務中,不可抗辯條款主要存在於具有長期性的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中。
⑼ 哪個選項不屬於保險產品的特殊性1,無形性2.非渴求性3,收益性4,人文關懷
我覺得是第二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