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費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1、保險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2、具體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現金
3、管理費用科目具體內容包括: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貳』 商品保險費應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產品的保險費應該記入"銷售費用「科目。賬務處理為:
1、發生產品保險費用時,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2、月末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銷售費用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號)
」6601銷售費用「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2、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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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商品保險費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看是買入還是賣出的商品了。
如果是賣出商品的保險費,記入:銷售費用-商品保險費
如果是買入商品的保險費,記入商品成本中。
『肆』 保險費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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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保險費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答:普通的民營企業給員工買的意外保險屬於商業保險的一種,按照以往規定,相關費用應該計入應付福利費這一科目。如果實行新的會計准則,則百萬守護意外保險費用應該計入應付職工薪酬這一科目,或者計入管理費用科目下的福利費科目。
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保險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伍』 保險費算什麼會計科目
保險費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到各個相應的會計科目中
商貿流通企業:
1、購買商品運輸途中繳納的保險費計入「存貨」或「庫存商品」
2、存貨、倉儲設備、裝卸設備、運輸設備的保險費需要做到「經營費用」或「營業費用」這個
會計科目中。
3、人員、其他固定資產(如辦公室、後勤服務車輛...)的保險費需要做到「管理費用」這個
會計科目中。
4、銷售商品運輸途中繳納的保險費和出口時支付的保險費記到「經營費用」或「營業費用」
生產製造企業:
1、購買原材料運輸途中繳納的保險費及原材料入庫後發生的保險費計入「原材料」
2、委託外單位加工材料運回途中和入庫後發生的保險費,應直接在「委託加工材料」科目核算
3、完工產品入庫後發生的保險費,計入「產成品」或「庫存商品」
4、生產工人保險費計入「生產成本」。
5、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保險費,應作為期間費用,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6、固定資產的保險費按使用部門分別計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科目
7、銷售人員和銷售商品運輸途中繳納的保險費和出口時支付的保險費記到「銷售費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陸』 商業企業的產品責任保險費計入什麼科目
產品的保險費應該記入"銷售費用「科目。賬務處理為:
1、發生產品保險費用時,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2、月末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銷售費用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
」6601 銷售費用「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2、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柒』 員工保險費應計入哪個科目
員工保險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二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2006)》第二條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