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問用保險公司的制度賣其他的行業產品就是傳銷嗎如果用保險公司制度賣其他產品就是傳銷,那保險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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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是一個朝陽行業,屬於金融業,對於保險國家設立了保險監督委員會!屬於省部級單位!說明保險的重要性!
保險雖然屬於金融業,現對於銀行和證券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偏低,從1996年開始實行保險代理制度開始,保險業的從業人員平均文化水平偏低!保險又是專業性比較強的行業,出現了保險業務員自己都沒搞懂是什麼的情況下,就賣給客戶了!造成很多誤導客戶的現象!
保險營銷代理制度,是一種金字塔形式的傳銷模式,就是塔尖的人不需要做什麼,都可以拿到利益,也造成了保險營銷員喜歡拉人頭!
保險公司目前比較大的幾家公司,都存在對保險業務員管理控制太嚴,保險營銷員沒有底薪和社保,但是管理確實員工制,不來出勤就扣錢,因為您的收入在公司手裡,扣你,你要去告,你也沒那個精力去告!
進保險公司之前,肯定是說得天花亂墜,但是你進去就發現很多強迫的事情!甚至強迫您自己出錢買保單!
不是保險不可以做,保險是可以幫到人的行業,但是,這個行業的管理人員的水平不行!
目前有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管理符合行業發展趨勢,但是賣的產品公司不是特別有名氣,市場接受度低,從業人員也沒有那幾家名氣大的保險公司人員多,名氣大的公司,依靠自己的業務員數量佔有市場的多數,產品不是市場上最優的,但是賣的不少!
其實,保監會只要一個文件,要求保險公司的產品,必須給3家到5家代理公司代理,保險公司金字塔形的行銷隊伍,就會垮掉,不用行政命令去,用政策導向就可以了,如果是那樣,比較有名的保險公司的保費勢必會下降,所以保監會一直沒有出台相關規定!
B. 保險公司業務員不能銷售其他公司金融產品嗎
只要不銷售其他公司的保險產品就可以,至於銷售其他金融產品沒有限制
C. 保險公司銷售金融產品
保險公司目前分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健康險保險公司、養老險保險公司等類別,每家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均需要明確其經營區域和業務經營范圍,且通過保險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方式加以確定。各公司必須根據中國保監會和當地保監局批準的保險業務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方可正式營業。其合作的企業單位,比如銀行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的,銀行還需要具備保險兼業代理資格證等銷售資格。金融牌照的說法不適合保險業企業。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銷售保險金融產品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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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內容可概括為貨幣的發行與回籠,存款的吸收與付出,貸款的發放與回收,金銀、外匯的買賣,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保險、信託、國內、國際的貨幣結算等。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主要有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還有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投資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證券、金銀、外匯交易所等
E. 保險公司業務員不能銷售其他公司金融產品嗎
保險公司是有保障的投資理財,金融理財光光是理財。應該比較一下收益我是深圳生命人壽的,公司推出「富貴全能」可以與理財產品相抗衡的一款全能理財產品,如有需要,聯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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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為什麼在保險公司,業務員的流動性很大呢
保險公司職員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保險公司的機制。保險公司銷售人員沒有基本工資,他們的全部收入來自商業傭金和團隊輔導福利。那麼招聘銷售人員的門檻很高,要麼沒人來,要麼沒人來,所以保險公司的門檻相對較低。這些人在找工作時往往渴望賺錢,加上推薦人描述的美麗藍圖,所以他們沒有多想就加入了。一旦有好的出路,它就會流失。
流失的第四個原因:是保險銷售職位比其他銷售職位更難。這是由金融產品的虛擬性決定的。與其他有形產品的銷售不同,當人們接受保險產品時,保險產品面臨的是一堆合同,而不是生物。此外,保險銷售是由於保險銷售人員誤導銷售而造成的欺騙這一概念深深植根於人們的心中,這使得人們在面對保險時更加警覺,也使得保險銷售更加困難。這導致大多數保險銷售人員沒有銷售業績,沒有業績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就沒有生存。
G. 問用保險公司的制度賣其他的行業產品就是傳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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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是也防不住有些人用傳銷的模式
保險公司和傳銷的管理模式有相似之處。
個人的展業(生存條件),都相似。
不同點:
銷售的產品不同。(保險的產品是對消費者的一份保障,而傳銷銷售的是物質產品---有的甚至產品都沒有----光拉人頭----老鼠會)
生存的條件不同:
保險公司是合法銷售。
傳銷為現行的法規所禁止。
題外話:傳銷與直銷也有區別。
直銷是合法的,而傳銷是非法的。
首先,我不喜歡拿保險和傳銷作比較,既然有朋友問,那就來談談
1:從產品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產品大多質量不錯,價格合理,但那隻是溫飽後的附加生活用品,對生活起錦上添花的作用.而保險是一種化解或轉嫁風險的手段,沒事的時候只當半強制的存錢,而一旦風險來臨,則是對因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助,有時,這種補助是雪中送炭.保險的另一種功能是理財,該功能已越來越被一些小康或富裕家庭所採用,目前一下子向保險公司交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即屬此類.
2:從銷售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系統不講究業務員賣多少產品,他主要是鼓勵業務員拉人,一般業務員本人都會用,下線人越多,產品銷量越多,收入越多.所以傳銷或直銷系統業務員只有金字塔頂上少數人收入高,一般業務員賺不到錢.而保險銷售團隊,雖然也拉人,但他是以銷售為主的,不管一般業務員還是主管,都是銷售員,
且往往主管的銷售業績更高,當然也有少數業務員的業績高過主管的,業績越高,收入越高.
3:從行業的角度,傳銷或直銷只是整個日用品行業的冰山一角,他的產品可由其他非傳銷或直銷產品替代;而保險是社會三大金融行業之一,已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其產品特別是保障類產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保險和傳銷的區別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老百姓的保險意識日益強烈。但很多人仍對「死纏爛打」的保險代理人沒什麼好感,甚至有些人將「賣保險的」和搞傳銷的「老鼠會」等同起來。
的確,由於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通常與銷售業績掛鉤,再加上自身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在對險種條款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登門推銷,有人以誇大保險責任來欺騙投保人,甚至私吞客戶保費的事件也不斷發生。這些大大損害了保險業整體的美譽度,使很多人對保險代理人避而遠之。
不過,事實上,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與傳銷人員有著本質的區別。
保險代理與傳銷6點不同
1、對保險代理人和傳銷人員的要求不同現有的保險營銷是國際上通行的展業方式,從業者必須經過嚴格的代理人資格培訓和保監會組織的考試,方能取得代理人資格。傳銷表面上對從業者大多隻有年滿18歲的限制,培訓缺乏系統性和管理要求都比較低,非法傳銷甚至向參加者進行灌輸所謂「善意欺騙」的技巧。
2、銷售產品不同保險是一種服務,是對未來的一種預期和保障,險種較多,條款內容也較為復雜,並且是根據市場的需求不斷開發和創新。傳銷產品往往以保健品和日用消費品為主,較為簡單。
3、保險和傳銷與客戶的服務關系不同在保險代理人與保戶簽訂保險合同時,才是保險的相應承諾和復雜的服務工作的開始,代理人一般都是極力向保戶推銷自己的產品。傳銷公司的實力和規模均有限,經營管理上也極不穩定,售後服務工作大多僅停留在買賣關繫上,或根本沒有能力提供售後服務工作。多數情況下,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拉人入伙騙取錢財。
4、價格制定的不同保險的價格是保險企業制定,然後報經保監會審批通過後方可向市場推廣,而傳銷產品價格則是由傳銷企業自己制定。
5、保險與傳銷的經營獲利方式不同保險資金一方面要運用於向保戶支付,另一方面主要是投資獲利。由於國內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比例和范圍受到國家金融政策的限制,僅投資於銀行存款,債券等少數領域,范圍較窄。傳銷是以暴利斂財為目的,所出售的產品大多價格嚴重偏離其價值,真實的生產成本很低,利潤是其成本的幾倍之多。
6、銷售增長模式不同保險的銷售增長是由廣大保險代理人努力推銷完成的,而傳銷是以拉人頭為手段,向參加者收取高額的入門費,依靠下線人數的增加來完成銷售業績的增長。
保險代理人管理謀變
完善保險代理人的管理體制,解決好他們的歸宿問題,已成為近年來業界關注和探索的熱點。已經有少數保險公司開始實行「職員制」,把部分優秀的代理人轉為公司員工。
據了解,「職員制」銷售模式中,所有通過考核的保險銷售人員都將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他們之間是僱主和員工的關系,銷售人員和公司的內勤員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例如社會保險、公積金及午餐補貼等福利。在工作期間,公司也可以更好地對銷售員工進行系統性培訓,並對銷售人員的展業行為進行考核和監控。
雖然新的模式最終能否解決原有個人營銷體制的矛盾,能否帶動整個市場營銷管理模式的變化,這需要時間的檢驗。但無論怎樣,在個人營銷模式仍將長時間占據市場主流的情況下,任何對渠道新型管理模式的嘗試,業界都應予以關注支持。
另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為保險代理人的出路找到更好的突破口。保險經紀公司的員工有內勤和外勤之分,外勤主要負責銷售保險,但是他們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而非代理合同,享有勞動法所規定的員工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