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兩個子公司之間的交易算什麼
關聯交易,合並報表會抵銷
2. 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可否買賣上市的母公司股票
不可以,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實際上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它也不能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特別是不能賣出。如果買入並注銷是可以的,這個相當於回購。
全資子公司(Wholly-owned subsidiaries)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的公司。
全資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設立全資子公司:
第一種是,從頭開始成立一家新公司並修建全新的生產設備(例如工廠、辦公室和機器設備等);
第二種是,收購一家現有的公司並將其設備納為己用。究竟是以收購還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國際子公司,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母公司計劃進行的經營活動。例如,當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產最新的高科技產品時,它一般得建立新廠,因為依靠當地的條件要想達到這種尖端技術水平是非常困難的。換句話說,我們很容易在大多數目標市場上發現許多製作瓶瓶罐罐之類的小東西的公司,但是生產最先進的計算機晶元的公司卻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點是耗時太長,因為修建新設備、僱用和培訓工人、開發產品等都將花費大量時間。
與此相反,尋找一家現有的、具備市場營銷和銷售能力的公司作為收購對象,相對來說會比較容易辦到,因為這一般不需要專門技術。通過在目標市場上收購現有公司的市場營銷和銷售經營這一方式,母公司可以讓子公司更快地運作起來。特別是當被收購的公司在目標市場上擁有有價值的商標、品牌或工藝技術時,收購方式更是一種好的戰略。
3.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拆分上市對母公司的股價會有影響嗎
上市公司可以拆分業務,成立子公司繼續上市,這是股市發展健全過程中必定會經歷的一個過渡。因為隨著上市公司的發展,業務板塊的拓寬、經營面的拓展都是必定會發生的,要是無法拆分業務上市,對於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也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在管理、經營上也會發生一定的紊亂。
不少上市公司採取的是「A+H」雙重上市的模式,就是為了應對無法拆分上市的問題,假如這樣的現狀持續,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優質公司資源流失。甚至不少的公司會直接選擇海外上市,這對於投資者、對於金融市場而言,都是莫大的損失。
除上面說到的影響外,還會帶來如為管理層保留人才,有效運用公司資產等;同樣也可能產生子母公司關聯擔保,投機圈錢的不利影響。
4. 母子公司之間的交易是否屬於關聯交易
不用披露。合並報表了,對上市公司來講不存在利益轉移等灰色問題。關聯制度的核心在於保護中小投資者。明白這個其他的問題就解決了。
5. 母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間是什麼關系
母公司與上市公司存在控制的關系。
一,母公司為上市公司:當母公司是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本身,能夠真正反映上市公司的盈利情況。所有上交的報表都是合並報表,他包括了各個分公司以及母公司的數據(集團內部往來已經抵消。)能夠代表上市公司經營情況的是合並報表,他已經剔除了集團內部往來對報表的影響。因為曾經有大量公司通過內部往來虛增收入等調節利潤的情況
二、子公司為上市公司:當上市公司是子公司時,於母公司存在控制關系。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等方式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子公司雖然處於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在許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約和管理,有的甚至實際上類似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屬於單獨的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單獨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子公司有自己的單獨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屬於子公司,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
拓展資料:1、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公司上市是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而上市就是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
2、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個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個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個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個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嗎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6)上市公司母子公司交易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2019年1月末出台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中,在「完善基礎制度」環節明確提及: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
當前A股上市公司群體,已有眾多公司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掛牌的案例,將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趨常見,但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則少之又少,個別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極端、特殊情形,或是避開監管紅線變通實施。
在當前發行體制下,一家公司通過IPO上市便達到了融資發展的目的,如果再將子公司分拆上市,則相當於多擁有了一個資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還可能涉及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及獨立性等問題。
在專業人士看來,科創板允許分拆上市有著諸多積極意義。科創板旨在補齊資本市場服務於科技創新的短板,允許分拆子公司於科創板上市,有利於調動上市公司創新投入的積極性。
發揮上市公司在資金、人員、研究能力和市場能力等方面的優勢,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創新企業,充分發揮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7. 與公司參股子公司的交易屬於關聯交易嗎
首先,應核查參股公司的股權結構,判斷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東是否屬於公司的關聯方;如屬於公司的關聯方,考慮到公司與關聯方共同成立參股公司,且該參股公司與公司還存在交易,存在利益輸送的嫌疑,建議應該先進行清理(一般的做法是公司把股權全部收進來)其次,如果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東不屬於公司的關聯方,那麼該參股公司不是法律上的關聯方,並不存在關聯交易的問題。
8. 上市公司子公司股票怎麼買賣
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實際上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它也不能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特別是不能賣出。如果買入並注銷是可以的,這個相當於回購。
全資子公司(Wholly-ownedsubsidiaries)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的公司。
全資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設立全資子公司:
第一種是,從頭開始成立一家新公司並修建全新的生產設備(例如工廠、辦公室和機器設備等);
第二種是,收購一家現有的公司並將其設備納為己用。究竟是以收購還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國際子公司,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母公司計劃進行的經營活動。例如,當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產最新的高科技產品時,它一般得建立新廠,因為依靠當地的條件要想達到這種尖端技術水平是非常困難的。換句話說,我們很容易在大多數目標市場上發現許多製作瓶瓶罐罐之類的小東西的公司,但是生產最先進的計算機晶元的公司卻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點是耗時太長,因為修建新設備、僱用和培訓工人、開發產品等都將花費大量時間。
與此相反,尋找一家現有的、具備市場營銷和銷售能力的公司作為收購對象,相對來說會比較容易辦到,因為這一般不需要專門技術。通過在目標市場上收購現有公司的市場營銷和銷售經營這一方式,母公司可以讓子公司更快地運作起來。特別是當被收購的公司在目標市場上擁有有價值的商標、品牌或工藝技術時,收購方式更是一種好的戰略。
9. 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發生的交易算關聯交易嗎
按會計准則是關聯交易,但無需披露。財會[2006]3號:第二條
企業財務報表中應當披露所有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相關信息。對外提供合並財務報表的,對於已經包括在合並范圍內各企業之間的交易不予披露,但應當披露與合並范圍外各關聯方的關系及其交易
10. 上市子公司收購母公司有哪些規定和注意事項
並不需要解散,最簡單你看一下前幾年A股中的鋼鐵行業,就有好幾間上市公司合並的按例,如現在的河北鋼鐵、山東鋼鐵、攀鋼釩鈦等就進行過合並,他們是以換股形式進行的,合並後這些原來合並前的公司現在仍然存在,你可以看他們的財報就知道了。
收購與合並在我的認知中是某種意義上一樣的,收購一般是大公司收購小公司來說的,合並一般就是兩間或多間公司的規模都相當大,他們整合起來就是合並。
至於換股吸收合並還是現金收購好要看情況,現金收購很多時候會產生一定的債務成本,你看美國上世紀就有很多借債收購,他們大多數收購的收購方都不是現金充裕的,但注意那段時間是美國債券泡沫年代,如果現金充裕當然是現金收購好,不會攤薄股東權益,換股吸收合並存在攤薄股東權益的可能。故此沒有什麼更好的,關鍵是看公司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
上市公司收購或合並上市公司,被收購方並不需要解散,看我第一段所說的案例就知道了。
利用海外收購進行海外上市大多數是借殼,被收購方一般都是殼公司,沒有什麼資產的,買來一個空殼,然後進行資產置換與配股操作,國內證券市場過去也很常見。
估計你所說的是整體上市,母公司借子公司上市的平台來整體上市,一般是母公司的股東把母公司的股權換取子公司的股權。
是否需要停牌具體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在國內證券市場里,在換股完成後的首個交易日是復牌無漲跌停。(注意並不是公布方案,而是完成換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