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創業板什麼時候實行新的交易規則
2020年4月27日,創業板正式明確將試點注冊制改革。
6月12日,創業板注冊制落地。
8月24日,注冊制首批上市,新交易規則正式施行。
⑵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是怎樣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與主板無太大差別,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以外,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當日,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制度。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買入時,數量須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賣出時,申報數量也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與主板相同,漲跌幅比例為10%。漲跌幅價格計算公式: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
(2)創業板收盤交易規定擴展閱讀: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介紹如下:
每個交易日上午9:00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為連續競價時間。休市時間以國家法定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時間為准。實行T+1流轉制度。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是無法賣出的,賣出需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
創業板交易代碼300開頭;而滬市主板是00開頭,深圳是60開頭,滬市科創板是688開頭。注冊制之後,創業板於2020年7月更改交易制度:漲跌幅限制更改為±20%,而滬市和深市主板交易漲跌幅依然是±10%。
⑶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 20%。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 15 萬股。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 900% 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 10%。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 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執行前述 2% 價格籠子的規定,其他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和漲跌幅范圍一致。
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 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 98%。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除外。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下面分別以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各舉兩個例子說明:
例一,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買入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 8.00 元 /股,那麼,小深的買入申報價格就不得高於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小深計劃賣出所持有的創業板股票 X,若此時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8.00 元 / 股,那麼,小深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8.00×98%=7.84 元 / 股。
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加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同於深市其他板塊,創業板股票引入了盤後定價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關注競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和大宗交易這三種交易方式在交易時間、申報時間、成交原則等方面存在的差異。
⑷ 創業板具體交易規則
還沒有出來呢。
下面的有一點
漲跌停限幅或擴至20%
投資者最關心的交易規則也即將發布。據透露,「可能實行T+1的交易規則,單日漲跌幅限制或提高到20%。」這兩條也為證監會此前征言時就有的內容。據了解,創業板股票的代碼將使用「30」開頭的六位數字,即在300000~309999的區間內,一般按發行順序依次編碼。
另外,根據此前聯網測試的方案,上市首日交易的創業板股票將實行「三檔停牌制」:當日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交易所將對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時,又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時,還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並至集中競價收市前3分鍾,之後再進行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