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三板上市前都要籌劃些什麼內容
掛牌上市基本流程公司從決定進入新三板、到最終成功掛牌,中間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環節,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為決策改制階段,企業下定決心掛牌新三板,並改制為股份公司;
整體變更後設立的股份公司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
(2)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
(3)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
(4)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規范運作;
(6)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做到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
(7)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核算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等法規、規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和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此外,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還需要根據《公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則對股份公司的相關要求,會在後續工作中落實。
2、第二階段為材料製作階段,各中介機構製作掛牌申請文件;
材料製作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請掛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新三板掛牌的相關決議和方案;
(2)製作掛牌申請文件;
(3)主辦券商內核;
(4)主辦券商推薦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牽頭,公司、會計師、律師配合完成。
3、第三階段為反饋審核階段,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與中國證監會的審核階段;
4、第四階段為登記掛牌結算,辦理股份登記存管與掛牌手續。
登記掛牌階段主要是掛牌上市審核通過後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1)分配股票代碼;(2)辦理股份登記存管;(3)公司掛牌敲鍾。這些工作都會由券商帶領企業完成。
㈡ 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是法律問題還是財務問題
關聯交易是財務問題。
㈢ 三個貝殼:新三板出現同業競爭怎麼辦
1、將同業競爭企業的股權轉讓至擬掛牌主體
2、將有關業務轉讓至無關聯的第三方
3、注銷同業競爭企業
4、以收購方式將同業競爭業務和資產裝入擬掛牌主體
5、擬掛牌主體放棄同業競爭業務
6、以市場分割協議或者劃分市場方式解決
7、降低對關聯方的持股比例,將關聯關系進行非關聯化處理。
簡而言之,就是要麼擬掛牌主體不做這個業務、要麼關聯方不做這個業務、要麼擬掛牌主體收購了關聯方或者關聯方的業務,最起碼最起碼的則是進行分割市場(一般都指的國內國外)。
關停並轉。
㈣ 在新三板上市需要企業具備哪些條件
一個企業想要在新三板上市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①、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②、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③、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④、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⑤、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對掛牌准入條件的具體細化解讀,可查詢《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准指引(試行)》。
㈤ 子公司新三板掛牌後,母公司有益嗎
1、新三板融資便捷,能為子公司抓住更多融資機會,亦可以有效調整上市公司本身資產結構及財務情況;
2、一旦轉板機制形成以後,掛牌企業將獲得更便捷的轉板機會;
3、新三板有一定的流動性,上市公司可通過出售子公司股權實現投資收益,也可以藉此調整上市公司整體戰略和業務結構;
4、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掛牌子公司的股權作為融資擔保;
5、能規范和提升子公司治理水平;
6、有利於子公司的企業品牌,促進市場開拓,擴大企業宣傳。
但是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是否與上市公司存在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是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另外,目前暫時未見到在上市公司經營中佔有重要份額的子公司分拆上市。
7、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掛牌新三板後,其持有的子公司股份即有了公開的交易市場以及公允的定價平台。如此一來,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掛牌子公司的股權作為融資擔保,也可以出售子公司股權實現投資收益。
㈥ 新三板企業同業競爭怎麼辦
同業競爭是一定不被允許的,一定要消除同業競爭的情形,否則沒辦法上板。
關聯交易可以自證公允性。
但是同業競爭不被允許,只能是股東或者是實際控制人對形成同業競爭企業的股權進行轉讓。
㈦ 新三板出現同業競爭怎麼破
你好,新三板一共掛牌1萬多家企業,
同業競爭是難免的,不知道你問的是關於哪方面的。
㈧ 請教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問題
理論上不構成同業競爭關系。但是可能是關注問題,擬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核心技術、銷售通路可能比子公司的少數股東利用,從而形成對擬上市公司的不利影響。個人覺得應盡量避免! 查看原帖>>
記得採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