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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平台代理保險業務合法嗎

發布時間:2021-11-13 19:39:25

㈠ 網路保險的監管

2013年8月,保監會發布實施《關於專業網路保險公司開業驗收有關問題的通知》,針對專業網路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提出了一些特別要求。監管措施將視試點進程逐步完善。
一是消費者保護。電子保單應實現條款通俗解釋和網路動態演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享有的各項服務標准不低於其他業務渠道;具有必要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安全性。
二是信息安全。具有通過網路實現業務全流程的核心業務系統;如採取租用公共雲的技術模式,應確保其數據存儲於邏輯上完全獨立的存儲設備;核心業務系統應達到保監會所要求的最低災難恢復能力等級一類以上。
三是公平競爭。具有完善的外包業務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外包業務的風險源;合理使用股東單位的公共平台資源,不得採取排他性協議等妨礙保險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
2014年2月,在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強調,2014年將密切關注大數據和互聯網金融對保險業的影響,充分利用信息技術促進保險業轉型升級。而在會前一天,中國保監會專門印發了《加強網路保險監管工作方案》,為保監會下屬各部門的監管工作劃定分工。
按照方案要求,保監會將市場主體准入的條件和標准、經營行為的規范、網路客戶合法利益保護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確的分類,並將具體任務明確下放到保監會下屬各機構。如根據保險機構網路保險經營情況、相關案件和舉報投訴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由消保局、產險部、壽險部、中介部、統信部、稽查局分工負責。

㈡ 網上做保險業務可行嗎

在保險同城開的至尊有一段時間了挺不措,增員很容易談成,花了幾千還是蠻值的。

㈢ 在網上買安心保險靠譜嗎互聯網保險是合法經營么

很多小夥伴都會擔心網上買保險是否靠譜嗎?在網上買了保險,後續理賠會不會很難?下面就針對大家最關心的幾個問題,做個系統的解答,相信大家看完後,自己就能得出答案了。

問題一:為什麼在官網沒找到x產品

類似的問題還有:

為什麼我在官網/官方APP看見的產品不一樣

為什麼官網里的附加險不一樣

等等

其實這是正常的,不同銷售渠道在產品形態上會有一些細節上的差異,不過最重要的基礎保障還是一樣的。

舉個栗子:比如尊享e生:

在官方網站的版本有旗艦版、質子重離子版、特需版(已含質子重離子保障)

在官方APP的版本有旗艦版、質子重離子版、癌症赴日醫療版

在支付寶上的版本為2017版非旗艦版

在i雲保平台上的版本為質子重離子版、特需版(已含質子重離子保障)

不同渠道合作,產品的具體形態有差異,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連官網和官方APP賣的產品內容都不完全一樣,如果想要赴日醫療包就只能去官方APP購買

支個招:

官網查

保監會網站查

打客服電話

以上總有一個辦法能找到這個產品,來查證這個產品的具體信息。

問題二、為什麼互聯網保險這么便宜

有些朋友會問:為什麼互聯網保險產品會這么便宜?是不是因為條款里有很多坑?

這個要從保費的構成說起了。首先我們看一下,自己辛辛苦苦交的保費都拿去干什麼了:

我們可以看見,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其實是由我們的保費支撐起來了,保險公司打的廣告越多,品牌越大,需要的運營成本就會越高,那麼保費價格也就會越高。

(偷偷地說,大保險公司的線下代理人特別多,要養活這些代理人,保險公司的支出也是非常龐大的,這部分成本也算在我們的保費里的)

而互聯網保險,有個普遍現象:公司品牌不夠響亮。

一則:這些保險公司在廣告上的投入有限,所以經營成本可以壓低,繼而產品定價壓低;

二則:這些「小保險公司」在沒有品牌優勢的前提下,如何搶占市場,取得一席之地,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盡量提高預定利率,也就是降低保費,以此增強保險產品的競爭力。

這是一種非常常見的商業手段,也並不難理解。所以,互聯網保險產品的價格普遍偏低,就是為了快速搶占市場,並不是所謂的「條款坑很多」。

問題三、互聯網保險正規嗎

1、互聯網保險只是一種銷售渠道

支付寶和微信都是我們熟知的軟體,他們本身不是保險公司。但支付寶有螞蟻金服,開始賣保險;微信推出了微保,也賣起了保險。

所以,螞蟻金服和微保也都屬於互聯網銷售平台。

而其他的第三方互聯網保險銷售平台,性質是一樣的。只是因為業務范圍僅限於保險,我們平時接觸得比較少,不太了解,因此會有些顧慮。

2、無論什麼平台購買,責任方仍是保險公司

無論你是在螞蟻金服、微保、還是其他的第三方互聯網保險平台買的保險,都只是代銷售,最後核保、承保、理賠的都是保險公司。

你可以理解為,第三方平台相當於一個「保險代理人」,只是代理人只賣自家公司產品,而第三方平台會跟許多保險公司合作,賣的產品范圍更廣,供我們選擇的范圍也更廣。

在購買時,我們填寫自己的個人信息,看起來是在第三方平台上填寫的,實際上這些信息都是直接遞交給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對被保人的個人信息進行核查,最後將核保結果通過第三方平台反饋給消費者的。

也就是說,核保是保險公司核、承保是保險公司承、保單歸屬終究是保險公司、理賠也是保險公司來賠。

所以擔心什麼「這個平台會不會倒閉?倒閉後我們的保單怎麼辦?」的朋友,可以放寬心了。就算平台倒閉了,你的保單還是在保險公司那裡,保險公司依舊會照常履行保障義務。

至於保險公司

會不會倒閉:《保險法》有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

會不會賠不起:賠得起的。每家保險公司都有償付能力披露,如果低於100%的話,銀保監會會接手監管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可在保險公司官網或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網查看。

3、支個招

查報備情況。

我們可以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官網,查看各個互聯網平台的報備情況。只要有備案,就是通過了保險行業協會審核、受到銀保監會監管的正規平台。

這些平台即使你之前「沒聽過」、「不太了解」,實際上都是可以放心的。

引自:網頁鏈接

滿意請採納!

㈣ 請問網路上第三方平台上的保險代理人怎麼樣靠譜不

有過類似經歷的我來說說吧!問第三方保險代理的靠不靠譜?關鍵要看你對買保險的定義。首先第三方保險代理人,他是靠保險公司的保費返利來吃飯的,所以他一定會不厭其煩的向你推薦保險,對於我這種,對保險算得很清楚的人來說,叫我買保險的人都不靠譜。但是對於對買保險有剛需的人來說,第三方保險代理人,會幫助你應對保險公司的一些身體檢查或者資格審核,出國到底不至於被保險公司拒保,從這一點上來說,還算靠譜。

㈤ 互聯網保險強監管時代 第三方網路平台哪些業務不能碰

非持牌機構不得違規從事互聯網保險中介業務,除了「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外,還有哪些業務屬於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第三方網路平台發布保險產品廣告,提供保險產品排名服務、以網路問卷調查或大數據分析的形式給予投保建議或者觀點,免費贈送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是否合規?
近期保監會下發《關於整治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亂象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對第三方網路平台合作車險業務的合規性管控。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委託第三方網路平台提供網頁鏈接服務,但不得委託或允許不具備保險中介合法資格的第三方網路平台在其網頁上開展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
因為《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早已對保險機構和第三方網路平台進行了明確的角色分工:(1)保險機構管理和負責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2)第三方網路平台只能為保險機構提供網路技術支持輔助服務。若要開展保險業務,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而在實踐中,第三方網路平台容易僭越「網路技術服務」的角色,充當互聯網保險中介的角色,此次明確禁止的幾類保險銷售行為就是大部分第三方網路平台從事互聯網中介業務常採用的模式。
這一通知的下發釋放的不僅僅是對車險的整治信號,也對第三方網路平台非法經營保險中介業務發出了警告。

監管收緊,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在哪?
此次《通知》還禁止了「保險機構委託第三方開展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意味著以往第三方網路平台通過在網頁上註明「XX服務由XX保險機構提供」的方式也行不通了,也表明了互聯網保險的監管政策進一步收緊。
然而在《通知》下發前,我國《保險法》《辦法》等相關法律對互聯網保險銷售等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的認定標准和表現形式並沒有明確,而且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相比傳統保險中介服務呈現出了跨地域經營、程序化運行、線上交流等新特徵,對於本身就融合了技術服務與信息中介服務功能為一體的第三方網路平台來說,合法與非法界限模糊。
但通過近一年對非持牌機構違規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排查,此次保監會在《通知》中已經明確認定第三方網路平台在其網頁上開展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活動為保險銷售活動。
該通知下發後,有很多第三方網路平台負責人咨詢我們,除了「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還有哪些業務屬於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第三方網路平台還能發布保險產品廣告嗎?提供保險產品排名服務、以網路問卷調查或大數據分析的形式給予投保建議或者觀點,免費贈送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是否屬於互聯網保險中介活動?筆者針對上述問題主要從保險中介業務內涵來分析第三方網路平台哪些行為屬於違規從事互聯網保險中介業務。

保險中介業務內涵
根據我國《保險法》,保險中介機構包括保險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和保險公估機構,雖然三者立場不同,但共同特徵在於介於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之間,在保險合同訂立前、中、後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咨詢與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風險管理與安排、價值衡量與評估、損失鑒定與理算等中介服務活動,並從中依法獲取傭金或手續費的機構。而根據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簡稱IAIS)的定義,保險中介指通過任何媒介招攬、協商、銷售保險合同的行為。
因此保險中介業務內涵很廣泛,圍繞保險合同訂立產生一系列中介服務基本都可以被納入保險中介范疇。

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認定
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本質仍然是保險中介服務,並非網路技術服務。根據最新監管趨勢及《保險法》《辦法》《通知》的基本精神,筆者認為若第三方網路平台以介於保險機構和投保人之間的第三方的身份,負責在保險合同訂立前、中、後提供包括咨詢與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風險管理與安排、價值衡量與評估、損失鑒定與理算等活動就是從事保險中介服務,應取得保險中介經營資格。通過上述分析,針對第三方網路平台的疑問,筆者觀點如下:
1
第三方網路平台若只是接受保險機構委託發布廣告、為消費者提供信息,保險機構對廣告的合規性、真實性負責,則不屬於保險中介行為。
2
第三方網路平台對保險產品進行排序、評價、比較的行為或以網路問卷調查或大數據分析的形式給予投保建議或者觀點,往往有向用戶推介保險產品的主觀意圖,應屬於保險中介服務中的保險銷售行為。
3
根據《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相關規定,只有人身保險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贈送人身保險,贈送保險的行為視為保險銷售行為。因此若第三方網路平台向用戶贈送保險產品或者保險服務等,應視為保險中介服務中的保險銷售行為。

第三方網路平台合規與創新
互聯網保險業務興起於2011年,2012年-2015年進入高速增長階段, 「互聯網+保險」開啟了保險銷售與產品的創新時代。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加入到保險行業的盛宴中,為保險行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隨著互聯網保險規模爆發、業務不斷擴張也帶來了種種風險。事實上,大部分互聯網企業對保險業務和經營規則並不熟悉,合規風控意識淡薄,很多平台以科技創新為名實質違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斷觸及監管邊界。2016年10月保監會聯合14個部門發布了《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強調加強風險排查,對借創新之名實行違法違規活動的機構予以查處。其中無牌機構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是整治工作的重點之一。
鑒於互聯網保險中介行為內涵廣泛,並且監管呈現不斷從嚴趨勢,若不具備保險中介合法資質,第三方網路平台只能為保險機構提供網路鏈接、界面搭建等網路技術輔助服務和非推介性質的廣告服務,不能進行保費試算、咨詢、報價比價、投保方案建議與制定、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中介業務,不能對保險信息做任何主觀分析、加工、處理。
因此第三方網路平台若想繼續在互聯網保險業務中分一杯羹,要麼爭取通過申請或收購方式成為持牌機構,要麼只能轉型為專業技術公司,用核心技術降低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運營風險,提升業務轉化效率和用戶體驗。
在互聯網保險強監管時代,如何在合規的前提下探索、創新與發展已成為互聯網企業需要重點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㈥ 保險代理公司的這種方式合法嗎

保險公司的話,你非要信,要我們怎麼形容你的iq和eq?
他們實話實說招聘無底薪無福利靠提成吃飯的業務員,幾個人肯去?

真要找入編制/交社保/非業務的職位,除非你:
1,非常優秀到值得保險公司的人力資源來找你。
2,有過硬的內部關系。
3,通過層層篩選:筆試(一般考試內容為專業知識、邏輯測試、經濟學知識和保險專業英文)-面試-體檢-簽署勞動合同-辦理五險一金。
條件很苛刻,門檻很高,競爭程度堪比考公務員。

替你總結了保險公司的伎倆:

長期大量在招聘網站,報紙,車載屏幕,甚至路邊電線桿上做廣告;
通過各種途徑到處搜集你的聯系方式,挨個給你打電話,或者直接發簡訊通知面試;
——千萬千萬不要把簡歷到處扔,聯系方式到處貼,省得被騷擾——
不敢報上真名實姓,自稱xx金融公司,xx投資公司,xx股份公司,xx集團,500強,用拼音——比如TAIKANG,TK,或者英文縮寫——比如AIA,PICC,PRU等等等等來隱姓埋名;
不敢實話實說「我們就是要招業務員去賣保險」,
自稱招聘文員、助理、兼職、內勤、售後、財務、行政、人事、主管、經理、組訓、司機(汗)、營銷精英、招聘專員、保障專員、輔導專員、客戶經理、數據錄入、理財顧問(汗)、儲備幹部、管理培訓生、職業經理人(汗)、小區收費員(汗)、養老金發放員(汗),等等等等。

不管你怎麼去應聘,都叫你LASS測試,叫你交錢,叫你培訓,叫你考證,
目的只有一個,變著花樣拉你去當那種成天到處推銷保險,自己卻:
1,沒有底薪(責任底薪,你要賣出多少業績才能拿到底薪),
2,沒有勞動合同(簽訂代理合同,不屬於勞動法保護的范疇,勞動部門也管不了),
3,沒有福利(底薪都沒有,談什麼福利),
4,沒有社保(不是勞動關系,沒有社保,對方會向你兜售商業保險讓你出錢買),
5,不是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一個營業部,一個主任或者經理都能打著保險公司的旗號招人)。
每天的交通費電話費拉客戶搞活動的費用都要自己出,
賣出保險給你高額提成,賣不出去一分錢不會發給你的保險代理人。

如果這個行當真有那樣的高待遇低要求,
幹嘛非要不請自來,是個人都要,還找不到人肯做,或者找到了卻留不住人?

除非你不是人,是所謂的人才,
能讓那些有錢的主,那些滿大街上的陌生人聽了你的話就乖乖的掏兜。
——你覺得可能么?
靠所謂的真誠所謂的勤奮?這都是是靠時間去堆的,
沒有數個月甚至數年的積累,陌生人憑什麼相信你?
憑你20幾歲的年齡?還是你的不值錢的畢業證?還是你那雙渴望掙錢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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