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指的期指的交易規則
第一、分類申請交易編碼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五十四條規定,符合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規定的會員和客戶,可以根據從事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機交易等不同目的分別申請客戶號。一個客戶可以有套保、套利等多個交易編碼,而一般商品交易所一個客戶只有一個編碼。
第二、自然人可以申請套期保值額度
在商品市場上是不允許自然人申請套期保值額度的,中金所2007年發布的規則也未提及自然人是否可以申請套期保值額度,新實施的《套期保值管理辦法》卻明確了自然人套期保值額度申請與審批的相關規定,這在制度上是一種創新,增加了自然人進行風險管理的工具選擇,也體現了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日益公平化。
另外,《套期保值管理辦法》還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這一修訂將原來的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簡化了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程序,也避免了投資者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重新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額度,有助於充分發揮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功能,提高套期保值的效率。
第三、多種風險管理制度並重
新規定借鑒了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的風險管理經驗,並與我國現階段金融市場現狀相結合,做到多種風險管理制度多管齊下。具體包括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
其中,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除了低於韓國KOSPI 200期指和印度NIFTY期指外,明顯要高於美國、日本、英國和其它新興市場的初始保證金率。將持倉限額的標准由600手降低到100手,被普遍認為可以更好地控制股指期貨交易的初期風險。保證金比例越低,期貨的杠桿放大功能就越高,從原來放大10倍降低到現在的8倍左右,大大降低了股指期貨的風險程度。而持倉限額的大幅調低,是為了限制大戶利用資金優勢操縱市場,促使大戶浮出水面,接受相關機構的有效監管。
透過這些熱點規則制定與修改的過程,不難發現中國證監會和中金所在股指期貨推出過程中灌輸的三大理念:提高風險管控、加強監管措施、強化市場功能。其中風險管控無疑是重中之重。股指期貨推出前期的規則設定無疑是以「穩」為宗旨的,因此難免在某些程度上以犧牲市場流動性為代價。
期指建倉原則
股指期貨的交易原理源於股票市場,投資方式同樣以賺取價差收益為目的。考慮到股指期貨作為金融期貨,合約設計中的期貨屬性明顯。投資者如果僅僅以過去操作股票的方法和技巧去交易期指,將會產生一定的操作誤區。因此,筆者根據傳統商品期貨的交易特點及股指期貨的多重屬性,總結了一些股指期貨的建倉策略。
第一條建倉原則就是順勢而為。無論在日內短線交易,還是實行中期投資計劃,建倉方向都要順勢操作。開倉之前首先要進行趨勢判斷,通常方法是開盤前先瀏覽當日重要的財經新聞,通過對重要信息的研判,歸屬其對當日行情走勢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還可結合技術分析判斷期指當天的大概趨勢,進而確定當日的開倉方向。若期指上升趨勢明顯,則建倉方向應以做多為主,盤中逢回調即可開倉看多,當期指出現滯漲回落時不宜草率摸頂。反之,若期指向下概率較大,盤中每一次的反彈高點都是開倉看空的良機,但對於止跌後的反彈不宜盲目追多,這是因為在下降趨勢中搶反彈風險較大,如果判斷失誤會給投資者帶來較大的虧損。如果當日行情趨勢難以判斷,則以震盪市思路操作,觀望為主不宜輕易進場交易。
第二條建倉原則就是金字塔式開倉交易。考慮股指期貨特有的資金杠桿效應,會把風險和收益同時放大,所以交易中根據資金情況合理建倉尤為重要,此重要性不亞於對市場趨勢的判斷。經驗表明,倉位過重或滿倉操作,期指合約價格在隨機波動中,幾十個點的波動就會導致保證金不足,造成意外止損或爆倉,會對投資者的操盤心態會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金字塔式開倉交易,就是根據資金規模,在行情有盈利的情況下進行加倉,但加倉的比例需逐漸遞減,達到嚴格控制倉位的目的。
最後一條建倉原則就是風險管理。期指交易中控制風險最有效的策略就是設定好止盈止損點位,當出場點觸發時,嚴格執行平倉離場。這樣操作的目的就是鎖定利潤、將損失限定在合理范圍內。在設立出場點位時,可根據投資者的風險偏好與風險承受能力,調整盈虧比例;也可通過行情分析,以形態破壞、均線相交等技術指標給出的信號作為平倉點。由於期指交易是一項高風險、高收益的金融投資活動,當其他交易策略與風險管理策略相互沖突時,應以風險管理策略為主。
Ⅱ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的規則細節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交易規則》需注意以下幾點:
一、交易時間與股市開盤時間同步,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3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Ⅲ 有沒有人知道,股指期貨交易規則都有什麼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這么想
Ⅳ 請問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細節: 股指期貨是零和游戲,據說買單和賣單必然相等,那麼最初的買單從哪裡來的
期貨除了買和賣外,還有開倉和平倉,開倉就是開新的期貨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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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什麼
圖片來自知乎@喬西拉格
圖片來自知乎用戶@喬西拉格
①交易單位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合約的交易單位系以一定的貨幣金額與標的指數的乘積來表示。在這進而,這一定的貨幣金額是由合約所固定的。因此,期貨市場只以各該合約的標的指數的點數來報出它的價格。例如,在CBOT上市的主要市場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交易單位為250美元與主要市場指數的乘積。因而若期貨市場報出主要市場指數為410點,則表示一張合約的價值為102500美元。而若主要市場指數上漲了20點,則表示一張合約的價值增加了5000美元
②最小變動價位
股票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即一個刻度)通常也以一定的指數點來表示。如S&P500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05個指數點。由於每個指數點的價值為500美元,因此,就每個合約而言,其最小變動價位是25美元,它表示交易中價格每變動一次的最低金額為每合約25美元。
③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自1987年10月股災以後,絕大多數交易所均對其上市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了每日價格波動限制,但各交易所的規定不同。這種不同即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現在限制的方式上。同時,各忽還經常根據具體情況對每日價格波動進行限制。
④結算方式
以現金結算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不同與其它期貨交易的一個重大特色。在現金結算方式下,每一個未平倉合約將於到期日得到自動的沖銷。也就是說,交易者比較成交及結算時合約價值的大小,來計算盈虧,進行現金交收。
新人在做這個的時候給出幾點自己的心得建議:
①要熟悉操作,操作是第一步,包括如何下單,平倉,止損、止盈設置以及操作系統的各個功能,工具掌握好,才有盈利的基礎,新人容易忙中出錯。
②學習基本術語。一些基本的交易術語要懂,在和別人交流的時候一定要明白,這也有助於掌握基本知識。
③不要盲目操作。前期什麼都不懂,運氣好做幾次賺錢了就盲目自信,掉以輕心。這樣的錯誤千萬不要犯。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懂的人,技術好的人教你,跟著別人學。
④多學習。有條件的人可以買點書看看,這個作用是非常大的,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就是這個意思,想做得更好,這個是必須的。
⑤一定要學會帶止損,很多新手虧就是這樣虧得,我剛開始也是吃了虧的。有時候看起來行情不溫不火,不帶止損不要緊,等到行情爆發的時候就晚了,這是壞習慣,切記!
Ⅵ 股指期貨的交易方式是什麼
你好,股指期貨即股票價格指數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遠期合約。目前,股指期貨已成為金融期貨中的重要品種。
【特殊性】
1.股指期貨以指數點數報價,即交易雙方約定的股指的點數。期貨合約的價值由所報點數與每個指數點所代表的金額(即合約乘數)相乘得到,因此期貨合約規模是不確定的。
2.由於股指無法進行實物交割,股指期貨到期時按照相應股指點數的差額乘以合約乘數進行現金結算。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開盤早十五分鍾、收盤晚十五分鍾
這樣做的目的是幫助股票市場在期貨市場中的信心,以及幫助投資者盡可能的降低風險,增加獲利的機會。
2、百分之十的漲停板限制
股指期貨每日價格的最大波動僅限於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百分之十左右,這種漲跌幅限制與股市和期貨市場是一致的。不過,季度合約的波動性可能比近月合約的波動性更大,因此上市首日的季月合約的漲跌停幅度是基準價格的百分之二十。
3、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從最低交易保證金的百分之十上調至百分之十二,主要是為了確保單邊市場下的保證金調整水平。因為買賣單一合約至少需要十五萬的資金,可能會增加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投資者在進行實際操作時應更加註重分析和研究。
4、期指交割日
期貨合約的交割,應該通過現金交割,而不是實物交割,否則到期沒有完成交割,反而會給投資帶來損失。而期貨交割日期是合約到期月的第3個星期5。
5、競價交易
競價主要是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
6、信息公開
任何股指期貨合約在掛牌交易之後,只要其交易後持倉量超過10,000手,那麼就會被視為活躍月份合約,在交易日結束之後,會公布交易量以及持倉量前二十的買賣。
7、持倉限額
採取限額的目的是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作,維護股指期貨交易市場的平衡。
8、強制減倉
當期貨價格出現在同方向的連續漲停板的時候,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措施來解決風險,確保投資的順利運作。
9、套期保值
可分為期現套利和跨期套利,但為了提升套利保值的價值以及功能,提高其投資利潤的效率,投資者可以在各種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為合同到期而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配額。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Ⅶ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一、如下圖
(7)股指期貨一致性的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8%。從這里不難看出,交易保證金依保證金比率和合約價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證金是被合約佔用的資金,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投資者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余額超過交易保證金的那部分為可用資金,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資金不可為負,否則意味著交易保證金不足,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補足,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因此,投資者必須隨時關注自己期貨保證金賬戶中資金余額的情況。
這里特別提請投資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證金要求,並非今後實際交易中的保證金比率。實際交易時保證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貨公司還會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率基礎上再上浮幾個百分點。保證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會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保證金比率。
Ⅷ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有哪些
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2、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3、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8)股指期貨一致性的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股指期貨交易中注意事項:
(一)開完倉後沒做交易,持倉的成本價每天在變很多股票投資者第一次做期貨交易時經常搞不明白這個問題。
買入股票後,只要不賣出,盈虧都是賬面的,可以不管。但期貨不同,是保證金交易,每天都要結算盈虧,賬面贏利可以提走,但賬面虧損就要補保證金。計算盈虧的依據是每天的結算價,因此,結算完盈虧後剩餘頭寸的成本價就變成當天的結算價了。
(二)交易時間與股票市場不同
滬深300指數期貨9:15開盤,比股票市場早15分鍾。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下午收盤為15:15,比股票市場晚15分鍾。最後交易日下午收盤時,到期月份合約收盤與股票市場收盤時間一致,其他月份合約仍然在15:15收盤。
(三)避免贏利鎖倉與虧損鎖倉
贏利鎖倉是買賣後有一定幅度的浮動贏利,不平倉的同時反向開立新倉。虧損鎖倉是買賣之後有了浮動虧損,不想把浮動虧損變成實際虧損,便在繼續持有原來虧損頭寸的同時,反向開立新倉,企圖鎖定風險。
Ⅸ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主要有哪些要注意的
合約交割日會出現很大的變動,所以你要第一點記住的就是交割日的日期,盡量在交割日全部平倉或者輕倉。另外股指期貨屬於杠桿型的,你要注意保證金
Ⅹ 具體的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